盐灶二社区原新庙村各位居民:
盐灶二社区原新庙村的集体财产已于2015年完成征收。为方便村集体财产的拨付、管理及处置,2018年6月19日经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批复,同意成立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盐灶二社区新庙村居民小组,由该居民小组代表原新庙村全体居民处置原新庙村集体财产的一切事宜。2018年8月10日新庙村居民小组代表与我指挥部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11份(档案编号:YZ1267、YZ792、YZ670、YZ877、YZ740、YZ674、YZ674、YZ893、YZ876-2、YZ1268、YZ772),并注册了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海口迎宾支行,户名: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盐灶二社区新庙村居民小组,账号:78980188000213256)。
现将上述情况登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我指挥部将把以上11份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所涉全部征收补偿款拨付到上述银行账户。
特此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片区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