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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口的王某在新港路经营龙华速达物流部,经营范围为货物仓储、运输、服务。2014年11月至12月,许先生多次委托王某的物流部,从海口往海南各市县运输货物,同时委托王某代收货款。王某代收到许先生的44832元货款后,拒不向许先生结算支付。许先生多次要求王某支付无果,发现速达物流部已经关门,王某失联。 除许先生之外,速达物流部还拖欠了另外280多名客户的300多万元货款。众受害人报案后,龙华警方介入调查。 事发后,市维稳办和龙华区维稳办、龙华区法律援助处等部门积极帮助,引导各受害人依法维权。2016年12月,龙华区法院判决龙华速达物流部支付所拖欠的货款。判决生效后,王某没有按期执行。众受害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却无财产可执行。 为查找到王某的财产,帮助各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政府有关部门和当事人代表多方努力,终于发现王某在海秀路和海甸岛各有一套房产。因两套房产牵涉其他纠纷,许多购买者怕遇到麻烦不肯洽谈。后来,经过多方共同努力,为购房者办理了两套房产的过户手续,购房者也将89万元房款转到相关部门。现有156名受害者,已拿到第一笔共89万元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