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明珠广场、龙昆南路以及南沙路等路段上出现了一款名为“哈罗助力单车”的共享交通工具,这款单车和其它电动车一样靠电力驱动,但是从外观上看,“哈罗助力单车”没有悬挂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牌照。交警部门表示,无证无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会依法查扣。
海口共享电动车已被叫停
今年1月,海口街头就出现了数千辆名为“叮当出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无牌无照上路行驶、车辆未安装显示速度的仪表盘等问题,严重违反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对此,海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今年1月联合发文,明确表示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停放秩序及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海口暂不发展互联网共享电动自行车。
时隔不到一年,新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海口卷土重来。记者发现,这款单车没有悬挂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牌照,蓝白色调的单车配有脚踏板,车座下装有电池。特殊制作的车把上,印有“请在指定停车点还车”的标语。“只要通过支付宝扫一扫就可以用车,价格为每30分钟收费3元。”市民文先生表示,共享电动自行车看似挺方便,但令他疑惑的是,这辆车在骑行过程中仪表盘并没有显示出时速。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虽然“哈罗助力单车”采用半人力驱动,但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其特性已经属于电动自行车,所以要按照海口现行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来管理。
管理方表示已启动召回程序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哈罗助力单车”海口城市运营的负责人,对方表示“哈罗助力单车”在全国各地已经投放了一段时间,今年11月才开始在海口市龙华区进行试运营,共投放了5000辆,还车点仅限于丘海大道以东、南海大道至红城湖以北,海府路至白龙北路以西,滨海大道至长堤路以南的区域。
据了解,经过交警部门约谈后,目前该公司已经召回了大部分车辆,由于车子太分散,目前还剩几百辆未召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应拒绝骑行未悬挂号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以确保交通的安全有序,对于无牌无证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交警部门仍然会依法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