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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资籍字〔2018〕541号
拟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宗地位于海口市义龙后路17号,四至为:东至海建宿舍用地;西至路;南至海南森源实业有限公司用地;北至路。面积为1928.72平方米。该宗地原使用者为海南区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部。如对上述宗地权属有异议,请于登报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地籍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瞿女士,电话:68555922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