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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资龙华字〔2018〕1081号
唐旧男向我局申请补办位于海口市坡博新村,面积为175.72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证。经调查,其持有的N12946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已登报挂失,现通告注销,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唐旧男补发上述宗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68512605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