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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资籍字〔2018〕564号
湛江市坡头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分公司向我局申请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28号,宗地四至为:北至、东至、南至均为海口市第二十八小学用地;西至道路,面积为561平方米。如对上述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地籍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68720582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