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罗凤灵 张生廷)近日,海南二中院审结了3起非法狩猎的案件,4名男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3月21日,杨某明、刘某虎相约进入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烈管护站长岭及金鼓岭管护点一带山林内,持枪进行狩猎。次日下午,杨某明持枪猎杀2只小鸟、1只松鼠,带回临时落脚的窝棚处,刘某虎将猎物宰杀、煮熟后,二人一起食用。当晚,霸王岭林区森林公安局民警巡护霸王岭时,当场抓获睡觉的杨某明和刘某虎,现场扣押作案工具及疑似鸟类肉1块、疑似松鼠肉1块。
海南二中院一审判决杨某明犯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刘某虎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另两起案件中,符某强因装铁夹抓动物,狩猎到了1只赤腹松鼠、1只白腹巨鼠、1只中华鹧鸪当下酒菜,获刑10个月。符某明擅自进入鹦哥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开片区内持枪猎杀松鼠烹食,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