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阳光税务 上一版3  4下一版  
 

01版
要闻

02版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03版
阳光税务
 
标题导航
“个税改革惠民众改革 红包我会领”开始啦
好消息! 税务总局再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
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二)
温馨提示
 

返回海口

返回新数字报

2019年1月7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的安排,税务总局决定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附件所列证明事项停止执行。附件所列证明事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发布。

    各级税务机关应认真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有关工作,不得保留或变相保留,不得将税务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纳税人;应及时修改涉及取消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要树立诚信推定、风险监控、信用管理相关理念,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

    各级税务机关应以本次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市场主体增便利、添活力。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CopyRight2002-2004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hkwb
琼ICP备05001198号
   01版:要闻
   02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03版:阳光税务
   04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05版:城市更新
   06版:民生
   07版:民生
   08版:经济
   09版:国内
   10版:国内
   11版:国际
   12版:体育/文娱
“个税改革惠民众改革 红包我会领”开始啦
好消息! 税务总局再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
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二)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