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村居自治工作,强化居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衔接“村改居”改革后集体资产的管理与处置,推进公共事务与集体建设等事项,滨海社区居委会会议决定并经批复同意设立滨海社区义兴街居民小组。关于居民代表选任事宜,因拆迁后人口分流、居住分散等客观原因,此前经居民代表大会规范选举的村集体资产管理代表(股东代表)与现在的居民小组之居民代表相互衔接和转换,不再另行组织选举。现予公告并征询异议,望周知。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滨海社区居委会提出异议。
异议征询电话:66223991
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社区居委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