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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资籍字〔2019〕37号
依据《关于有偿收回海口市灵山镇振文小学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海土资征字〔2018〕1510号),现通告注销海口市国用(2014)字第007696号土地登记,海口市国用(2014)字第007696号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