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土资美兰字〔2019〕27号
根据原海南省土地管理局琼土用[1994]249号文及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佛禅法执16063号),海南丽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拟用地位于海榆东干线公路19.5公里处东侧,总面积为47299.33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晋文村委会土地;西至晋文村委会土地;南至晋文村委会土地;北至晋文村委会土地。其中绕城公路美兰机场至演丰段项目占用9135.49平方米。现拟将上述土地9135.49平方米用地权益确认为海南丽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国有土地。
凡对上述土地权益有异议的,请自登报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美兰分局申述,逾期不主张申述则视该土地权益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益进行确认。
特此通告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65725618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