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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资籍字〔2019〕50号
拟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龙舌坡428号,宗地四至为:东至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用地,南至道路,西至海南省监狱管理局等单位用地,北至海口市拆迁管理办公室用地;面积为3673.56平方米。根据原海口市城市建设局城建管(81)235号、原海口市国土规划管理局市国规〔1990〕457号批复,该宗地原使用权人为海南省司法厅,现使用权人为省司法厅宿舍全体业主共有。如对上述宗地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地籍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权利人办理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联系人:熊女士,电话:68720583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