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01版
要闻

02版
要闻

03版
国内
 
标题导航
天蓝水清空气爽 海口“年味”一级优
海口警方查处 非法燃放行为114起
有你们才有海口好空气
禁燃区内放爆竹代价大
海口城乡年味浓 市民游客玩得欢
 

返回海口

返回新数字报

2019年2月6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截至大年初一
海口警方查处 非法燃放行为114起

    本报2月5日讯(记者李云川 通讯员张天坤)今天,记者从海口警方获悉,除夕夜当晚至初一中午,海口警方共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9起,其中行政罚款23起,警告6起,制止、劝阻非法燃放行为1688起;从节前到初一,海口警方共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14起。

    4日晚,龙华公安分局滨海街道长堤派出所民警在港湾路巡逻时查获两名燃放烟花爆竹未遂人员陈某雅和彭某欣,俩人承认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未遂的事实,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对俩人各处罚款200元;2月4日晚,特警支队民警在万绿园、滨海大道、观海台等地进行武装巡逻时,在观海台处发现不少家长带着孩子意图燃放烟花爆竹,巡逻特警及时发现并劝阻非法燃放行为,并宣传海口市相关禁放规定,同时呼吁周边市民共同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月5日清晨5时许,特警支队巡逻警力在观海台处再次成功劝阻数名游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加强除夕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除夕夜当晚,市公安局组成6个巡查组,分赴重要路段、重要区域部位,定人定岗定责及时制止、劝阻和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CopyRight2002-2004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hkwb
琼ICP备05001198号
   01版:要闻
   02版:要闻
   03版:国内
   04版:文娱/体育
天蓝水清空气爽 海口“年味”一级优
海口警方查处 非法燃放行为114起
有你们才有海口好空气
禁燃区内放爆竹代价大
海口城乡年味浓 市民游客玩得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