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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有江、欧有龙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字第17586号)等材料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二路20号,宗地四至为:北至巷道用地,南至庭院用地,东至巷道用地,西至文明横路。土地面积为88.00平方米,为国有土地,拟将该宗地使用权权属确认给欧有江、欧有龙。
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自刊登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
特此通告。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353989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美兰分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