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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两三万 “分虫”套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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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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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两三万 “分虫”套路深
——买卖交通违法记分“黑色产业链”调查

    当前买卖交通违法记分已形成一条地下“黑色产业链”,买卖各环节分工明确,中介“分虫”作案手段隐蔽,而且“套路”很深。专家认为,除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外,需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从源头上铲除非法销分牟利滋生的“土壤”。

    每天最高销千分 月入两三万元

    去年以来,济南交警部门连续接到多起市民报警,反映身份证丢失后被他人冒用,无故被扣交通违法记分。经过缜密侦查,济南警方抓获40多名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分虫”,由此揭开了这条“黑色产业链”。

    专门负责办理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9.20”重案侦查专班负责人毕垒告诉记者,“分虫”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分虫”,通过在现场发放名片、网络或手机微信附近搜索功能,招揽“买分卖分”对象,然后利用他人身份证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替人销分。

    另一种由普通“分虫”发展起来的高级“分虫”,手握大量资源,建立数十个微信群,当有分需要处理时,在微信群里“批发”给其他普通“分虫”。

    “专案组抓获了几名高级‘分虫’,最多一天能销上千分,只要在微信群里放出消息,一两个小时就能销完。多的时候每月流水有四五十万元,利润达到两三万元。”毕垒说。

    三种模式“套路”深 作案手段隐蔽

    “分虫”销分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模式:

    模式一:居民身份证和驾驶证遗失,被“分虫”冒用销分。模式二:“卖分”者主动将个人身份证和驾驶证邮寄给“分虫”,卖分牟利。模式三:“分虫”与个别“内鬼”共同作案。

    “分虫”的作案手段也很隐蔽。济南交警支队支队长曹凤阳介绍,“分虫”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会通过网络发帖、移动支付等方式招揽“买分卖分”对象,规避现场交易。被警方抓获的“分虫”张栎,在卖分过程中从不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手持多个手机号也都在他人名下,注册绑定的微信号多达20个,以达到隐匿身份的目的。

    加大打击与联合惩戒 铲除“买分卖分”滋生“土壤”

    铲除这一“黑色产业链”,加大打击是关键。过去,交警部门在办理“买分卖分”案件时,常遇到查证难、立案难、拘留难等问题。2018年9月,济南市公安局积极推进警务机制改革,授权济南市交警支队独立承办部分涉车类治安和刑事案件。济南交警在取得行政、刑事拘留案件处罚权后,成立由十余名警力组成的重案侦查专班,积极运用大数据进行信息研判,提高了办案效率。

    办案民警坦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规定,对于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但在实际操作中,对“卖分”者的追责较难实现。

    专家建议,除对“买分”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一律重新处理外,可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将多次“买分卖分”人员纳入诚信“黑名单”,使其在社会上处处受限,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从源头上消除违法销分滋生的“土壤”。

    (据新华社济南2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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