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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担当 勇当先锋 锐意进取 做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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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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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担当 勇当先锋 锐意进取 做好表率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探索工作新机制回眸

    2018年,挑战与机遇并存。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侦查、审判、执行“三项监督”质效全面提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智慧检务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扫黑除恶、禁毒三年大会战、生态检察、精准脱贫“四个专项行动”有声有色。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五个建设”稳步推进……立足检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市检察院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本报记者 邓宇 见习记者 黄夏 特约记者 郭艳华 吴淑骁

    海口未检“椰芽”团队

    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以来,海口检察机关相继成立未检专门机构,办理涵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及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相关案件。成立至今已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14件2148人,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20件1242人,为1202名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为36名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共计人民币42万元,对513名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帮助11人考上大学。

    2018年初,市检察院组建了海口未检“椰芽”团队,将市区两级院未检干警纳入到团队中,共同开展“法治进校园”、未成年人帮教及司法保护等活动。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曾延说,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更需多方力量的参与和支持,形成帮教、救助“同心圆”,提供心理疏导、监督维权、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的跟踪帮教等服务。

    组建“椰芽”团队

    擦亮未检品牌

    2月18日下午,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海口未检“椰芽”团队是市检察院为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以检察工作为支点,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延伸,整合市区两级检察机关未检力量组建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海口未检“椰芽”团队的标志为:在椰海蓝天的背景下,两个人牵着手围成爱心的形状,守护着一棵椰树树苗,代表着市区两级院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守护椰城的“嫩芽”成长。

    2018年5月,海口未检“椰芽”团队邀请海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以“关爱未成年人,擦亮未检品牌”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广泛向社会各界宣传和展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通过观摩一场普法宣讲、印发一套普法宣传册、参观一个观护基地、观看一部海口未检宣传片、发布一册未检白皮书、举行一场交流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深社会各界对未成年检察工作的了解,扩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影响力,打造海口检察机关未检品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落实普法宣传

    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未成年人普法工作是未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椰芽”团队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将市、区两级院35周岁以下的干警统一纳入到宣讲团队中,将“法治进校园”的任务具体分配到每一个成员。同时,市检察院积极联合其他单位构建社会支持体系,通过开展法治教育、选聘法治副校长、构建联动机制、开展家长课堂等工作,将“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

    截至2018年底,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到295所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15场次,共有38名检察干警担任4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约6.5万名中小学生接受了法治教育,推动未成年人进一步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立足法律监督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椰芽”团队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保护未成年人相关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针对办理案件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8件,制发检察建议11份,采纳率均为100%。

    在“问题疫苗”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发加强监管检察建议,并到疾控中心等单位进行走访,了解我市疫苗的采购、流通、管理、使用等情况。

    在校园周边出现毒玩具“水晶泥”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联合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有毒有害玩具、文具清查行动及“回头看”行动,坚决查处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防止有毒有害玩具在幼儿园周边蔓延,组织四个区院专门针对幼儿园开展系列法治宣讲。

    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校园周边娱乐性经营场所存在治安管理隐患时,向公安机关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专门组织召开治安管理会议,下发加强对动漫城、游戏厅、网吧治安管理的通知,并对全市15家动漫城、147家网吧进行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

    通过加强法律监督,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成立观护帮教基地

    构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海口未检“椰芽”团队认真贯彻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贯彻涉罪未成年人、被害人“双向”保护等特殊保护制度。为更好地开展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目前海口市检察机关共建有两个观护帮教基地:秀英区未成年人观护站和龙华区友善社工观护基地。其中,秀英区未成年人观护站于2013年6月成立,是海南省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观护站。观护站着力创设由检察院组织、联动多方协作的观护模式,采取“一站两基地”的方式,把爱心企业、福利院及特殊学校作为延伸观护基地,整合社会力量,致力于帮助观护对象预防再犯和顺利回归社会。龙华区友善社工观护基地成立于2016年4月。市检察院通过设立一个观护帮教基地、培训一支专业帮教队伍、构建一张“检社”工作沟通网络、争取一笔专项资金、拍摄一部帮教主题宣传片、树立一位“检察官妈妈”典型等措施,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全程化”的帮教观护。

    自成立以来,两个观护基地已接纳观护对象286名,经引导、协调,65人获得就业岗位,93人重返校园,进站观护人员均无再犯现象发生。

    为在观护帮教中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两家观护基地均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及心理咨询人员。海口市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周琪晖说:“观护基地聘请了专业的司法社工与心理咨询师,上岗培训后,与具有一定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经验的检察机关辅助人员组成固定的观护帮教工作小组,在观护站定岗负责具体观护帮教工作,向专业帮教转型。还设立了谈心疏导室、宣告听证室、心理测评室,观护工作正在朝专业化精准化方向发展。” 

    禁毒三年大会战取得成效

    “捕诉一体”发挥1+1>2效果

    自全省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对毒品案件诉讼活动的监督,确保有力打击毒品犯罪。2018年以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各项禁毒工作指示要求,主动担负起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市检察院2名同志被评为“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第二阶段先进个人”“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阶段性专项行动和专项工作先进个人”;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获评“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第二阶段先进集体”和“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阶段性专项行动和专项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海口市检察机关禁毒工作经验材料被省委副书记李军作出批示肯定,对全市检察机关禁毒工作批示“海口市检察系统抓得好”。

    一年以来,市检察院禁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这些成绩的背后,是海口检察人共同努力的成果。”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符磊说。

    针对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毒品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市检察院严格按照创建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与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将“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的要求有机结合,从严从快办理了唐某等5人制造一吨甲基苯丙胺(冰毒)案、王某等9人贩卖、运输海洛因3300多克案、梁某某等15人贩卖氯胺酮7700多克案等一批重大特大团伙毒品犯罪案件,对毒品犯罪形成了强大震慑。“我们坚持对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密切跟踪案件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掌握侦破案件动态,及时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完善、固定证据,避免毒品犯罪案件在侦、捕、诉环节延误战机。”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杨兵说。如在办理严某某等4人非法走私50余公斤毒品大麻案中,及时启动提前介入机制,第一时间与海口海关召开案件协调会,指派骨干力量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有效确保该案顺利办理。

    在禁毒三年大会战第一阶段基础上,持续深化专项行动,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毒品犯罪1220人、起诉1420人,追诉漏犯7人、漏罪81人。在审查起诉吕某、王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件过程中发现漏犯线索,积极监督引导公安机关深挖犯罪,历经两年多时间最终成功追捕追诉重大毒品漏犯李某某,最终李某某以贩卖、运输毒品罪终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对该案的成功办理给予批示肯定:“海口市院这件事做得很好,应予表扬”。

    记者了解到,秀英区检察院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创新毒品犯罪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总共用时平均11天,同比提速77.8%。“‘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是一个创新,市检察院已经全面推行,通过这种工作模式,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对个人工作能力也是一个很大的提升,发挥了1+1>2的效果。”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宁丽说。

    市检察院还注重坚持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两大结合,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注重加强犯罪预防,加大对毒品犯罪当事人宣传教育,利用讯问和出庭公诉、定期家访、宣讲进戒毒社区等机会对毒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促其迷途知返,并教育影响周围人远离毒品;针对涉毒人员年轻化、向校园渗透化的特点,联合市教育局、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组织开展“法治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选派市区两级院青年检察干警,组建“椰芽”团队,到全市130余所中小学、大专、职高等学校举办法治禁毒宣传教育讲座共计130余次。把禁毒宣传与扶贫工作相结合,通过指导支持帮扶村申报创建“无毒害村寨”、设立禁毒宣传栏、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提高群众拒毒、防毒意识,营造全民禁毒氛围。

    智慧检务大大

    提高工作效率

    在海口市人民检察院2楼远程指挥监督观摩中心,墙上挂着一个大大的屏幕,“这是我们新的‘智慧检务’模式,包括远程审讯系统、远程庭审系统、远程庭审指挥监督观摩系统、检务云、远程阅卷以及12345联动展示平台等,减少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市检察院技术处处长谢健华说。

    检察机关“科技强检”战略实施以来,检察信息化建设走过了“数字检务1.0”“网络检务2.0”“信息检务3.0”阶段,现已升级步入了“智慧检务4.0”阶段。近年来,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提出的“三大理念”,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牢固树立“数据是资源、应用是核心、需求是导向”的建设理念,将推进大数据应用、人工智能辅助办案作为检察工作重点。注重“五个坚持”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一是坚持以组织领导为保障,把智慧检务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二是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先导,描绘智慧检务建设总体发展蓝图;三是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推动信息化智能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主体,致力打造有情怀、有温度、有实效的智慧检务;五是坚持以互联互通为重点,推动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数据资源深度共享。如2017年底,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架设了检法专线网,市检察院与市中院之间传送“三证一纲”、起诉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均可以通过专线网实现即时传送,避免了重复劳动和司法资源浪费。

    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智慧检务工作,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智慧检务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确保高检院、省检察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龙华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全国检察机关智慧侦监试点单位”,市检察院张芸检察官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智慧侦监”人才库。

    据了解,市检察院开启了集掌上、网上和实体检察办公办案于一体,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智慧检务新征程。大力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服务,建成“检务云”保障和移动办公平台,运用车辆管理App;积极推进智慧管理,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借助案管机器人,推动案件管理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智慧办案,促进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建成远程提讯系统,使用该系统提审1884件次,节省了单位与看守所的往返在途时间;建成远程庭审指挥监督观摩中心,开展远程庭审357次;建成减刑假释科技法庭,实现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海口监狱、美兰监狱异地远程视频开庭。整个庭审过程,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同时出现在同屏多画面中,如在同一法庭。

    “我们的办案人员说已经离不开远程技术服务了。”谢健华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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