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土资美兰字〔2019〕142号
王其波、王少花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千家居委会晋江新村34号、34-1号,土地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00)字第47102号、海口市国用(2000)字第471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合宗业务。现将上述两宗土地证通告注销,该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美兰分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王其波、王少花办理上述两宗地的合宗业务。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65360879。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