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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7日讯(记者李云川)龙华区牡丹路尚运上品施工工地E座楼顶发生火灾原因查明:为施工者实施防雷网电焊作业时未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所致。从消防部门获悉,电焊工王某和林某因其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3月20日9时18分,龙华区牡丹路尚运上品施工工地E座楼顶(共32层)发生火灾,所幸群众报警及时及消防指战员灭火救援到位,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此次火灾起因为施工者实施防雷网电焊作业时未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导致高温焊渣掉落引燃下方挤塑板、沥青防水卷材等可燃物,并造成约4平方米的过火面积。此举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且社会面影响很大,教训十分深刻。鉴于上述情况,龙华消防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规定立案查处,经报龙华公安分局审批,对电焊工王某和林某分别处以10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