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0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毛雨佳 蔡莉)8日,龙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邓某彬、邓某傅、邓某良、邓某宸等6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龙桥镇6名村民通过阻拦工地正常施工,以此要挟开发商获取工程承包权。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1月,海口市龙桥镇挺丰村委会昌荣村村民小组与海南某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约定共同开发昌荣村的土地,项目名称为昌荣星城。2017年11月期间,得知昌荣星城项目已进行了报建,邓某彬便约邓某傅、邓某宸、邓某良见面,听到邓某傅有要通过阻拦开发项目而揽工程的想法后,便唆使邓某傅、邓某良、邓某宸闹事阻扰昌荣星城工地正常施工,以此要挟开发商获取工程承包权。邓某傅又将该信息告诉邓某东等人。之后,以邓某彬、邓某傅为首要分子,以邓某良、邓某宸、邓某东为重要成员,以王某仁为成员的犯罪集团,多次通过电话威胁、谈判、打砸电缆线杆、砍电缆、拉横幅、到施工现场吵闹、在工地门口及路上阻拦等方式阻挠施工。
公诉机关认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无视国家法律,多次滋扰、阻扰施工,任意毁损公私财物,强揽工程,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整个庭审历时7个多小时,持续到当晚11点。因辩方律师当庭提交了新的证据需重新进行质证,案件将择期开庭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