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版:关 注 上一版3  4下一版  
 

01版
要闻

02版
要 闻

03版
要 闻
 
标题导航
无偿献血——一个城市文明的特写
 

返回海口

返回新数字报

2019年4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偿献血——一个城市文明的特写
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无偿献血。
海南妇产科医院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爱心企业员工积极无偿献血。
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参与到无偿献血队伍中。
“我为青春献热血”活动在明珠广场开展。

    □本报记者 李晶晶

    无偿献血是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随着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深入推进,我省的医疗技术水平得以不断提升,居民大病不出岛的愿望正在一步步实现。而伴随着岛内外就医人数的增加,以及二孩政策实施后高龄产妇增多的现状,全省医疗用血以每年10%-15%的增长率不断攀升。

    今年3月26日,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新修订的《条例》有几大亮点备受关注,尤其是立足海南本省情况,率先在全国将献血者年龄放宽至65周岁,并制定和完善了献血保障激励措施,致力于破解血液保障常年处于的“紧平衡”状态。

    □本报记者李晶晶 通讯员李玮 屈璐 文/图

    4月21日,21岁的大学生艳芳快步走上海口明珠广场的献血车,这是她从安徽来海口读书后第3次参加无偿献血。

    今年春节刚过完,澄迈县金江镇长坡村委会土尾村60多名村民,在村长、“铁杆”献血者王泽谦的带领下,第三次组团赶到海南省血液中心集体献热血,缓解春节过后血液库存紧缺的状况。

    说起像王泽谦一样的“献血达人”,省血液中心的员工们都十分熟悉。数十年来,他们不为名利,一直在无偿献血公益路上默默奉献,坚持用最淳朴的方式回报社会。而像艳芳一样的年轻力量,正在源源不断地注入到无偿献血的爱心队伍之中,他们热情满满,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

    近年来,我省多维度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以“社会文明大行动”和“美丽海南·百镇千村”等社会文明建设活动为纽带,建立了3万多人的固定献血者队伍、600多人的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和2000人的机采血小板献血者队伍,制备十余种血液制品以满足各类临床需求。从2017年起,我省全年献血人次首次突破10万。来自省血液中心的数据显示,2018年,有105186人次参与无偿献血,献血总量达到173343.5U(34.67吨)、供血总量325656.5U(65.13吨),同比增长3%、4.53%和2.67%,全省血液安全供应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无偿献血公益事业发展。

    与此同时,我省着力深化“中心辐射型”采供血网络建设,构建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血站服务体系。4月19日,随着文昌市供血库的正式投入使用,我省供血库已经增至6个,乡镇农村献血点增至50个,推动着无偿献血向社区、乡镇、农村不断延伸,让尊重生命的文明之花处处绽放。

    血液,是最鲜活的生命。此次《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新形势下我省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出有利环境和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标志着我省无偿献血事业迈出了一个新的台阶。而继续推动和完善无偿献血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好临床医疗对血液的需求与采供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全力保障血液安全供应,则是下一步将面临的难题。

    “健康海南”美景当前,无偿献血映射出的城市文明体系建设,依然在路上。

《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5月1日起实施

    献血新规如何突破“紧平衡”

    细化职责 强化政府主导力

    无偿献血是一项需要全社会人人参与、奉献爱心的公益性活动。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我省明年至少需要14万人次参与无偿献血,才能有效破解当前血液供应不足的难题。记者从省血液中心了解到,2018年我省19个市县中本区域采血量能满足用血量的仅7个,市县缺口巨大是造成海南血液总体供应不足的重要原因,而市县缺少献血点则是造成该现象的主要原因。

    对此,修改后的《条例》从强化政府责任和加强宣传两个方面明确细化责任,推动形成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献血工作新格局。为跟上大数据化时代发展,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血液工作信息化系统,推进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实现卫生行政部门、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优化采血、供血、用血和费用核销管理流程,优化献血服务。

    从2020年起,考虑到元旦、寒假及春节期间全省供血紧张的情况,海南将每年一月份确定为全省无偿献血宣传月。

    创新思路 多措并举拓血源

    血液是无法制造、不可替代的稀缺医疗资源,只能依靠健康人群捐献,因此献血工作必须依赖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2018年海南常住人口献血率为11.36‰,虽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季节性血源紧缺依然存在,更远低于港澳台及世界高收入国家水平。

    海南省血液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修订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虽然对献血间隔期及献血年龄上限做出了较大突破,但我省仍有近千名60岁以上的献血者具有强烈献血要求。根据专家多次论证,在确保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条例》对无偿献血制度作出调整,率先全国放宽献血者年龄限制,明确规定“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5周岁”。

    “我省临床医疗技术水平不够先进,自体输血开展率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血液资源浪费。”省血液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因此《条例》中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对输血相关医务人员、用血病人及其亲友宣传无偿献血,并要求医疗机构在临床中应当积极采用成分输血、自体输血、节血手术等先进技术。

    为增加采供血机构工作透明度,消除公众“无偿献血有偿用血”“献血容易用血难”等疑虑,《条例》要求,采供血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献血站(点)的设置情况,公开采血量、供血量、用血量和免交临床用血成本费用等无偿献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向医疗机构提供核实无偿献血者身份、献血量等献血必要信息的查询服务。

    以人为本 颁布禁令保安全

    无偿献血是衡量一个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杆,而安全用血“责任重如生命”。

    本着对献血者和用血者权益最大保护的原则,《条例》增加了要求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献血者信息保密条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无偿献血者证明其所献血液的安全性”。此外,参考广东等省份的做法,增加了禁止性条款,禁止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无偿献血证;禁止雇佣他人献血、冒名献血。

    为保障这些条款得到有效实施,《条例》还对采供血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泄露献血者隐私、冒用他人名义或者雇佣他人献血、医疗机构使用非采供血机构供应的血液等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策激励 弘扬献血正能量

    “在保证临床急救用血的前提下,对在本经济特区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医疗机构应当优先安排临床用血。公民参加无偿献血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加大对献血者的关爱和激励,有助于增强献血者的荣誉感,激发公众的献血积极性。”省血液中心主任符策瑛告诉记者,新增加的鼓励性条款对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具有积极的意义。

    据了解,《条例》增加四个方面的激励措施,除了明确献血者优先用血权之外,还修订了献血经检验不合格的血液返还标准,增加“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可以合计免费使用其献血量的等量血液”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与普通献血相比,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需要付出更多勇气,耗费更多时间精力,为此,《条例》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纳入激励保障范围,规定“无偿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临床用血时,合计免费用血量不超过一千毫升”。同时,增加了“用血者自体输血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开展自体输血,最大范围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条例》增加了对献血特殊贡献者的奖励,提出在本经济特区献血并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在本经济特区内享受3项优待,即免交进入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旅游景区景点参观游览门票费;免交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挂号费和诊查费,在公立医疗机构停车场每次享受免费停车三小时;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

放大 缩小 默认       
 
@CopyRight2002-2004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hkwb
琼ICP备05001198号
   01版:要闻
   02版:要 闻
   03版:要 闻
   04版:要 闻
   05版:努力奔跑的追梦人
   06版:关 注
   07版:民 生
   08版:综合资讯
   09版:国 内
   10版:国 内
   11版:国 际
   12版:理 论
   13版:副刊·地理
   14版:体 育
   15版:文 娱
   16版:教育周刊
无偿献血——一个城市文明的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