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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四影(公民身份号码:341223197905253923):
你经营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昌荣村羊山大道入口100米处邓孚儒家的危险废物非法收集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你收集的危险废物目前未作出妥善处置。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责令你限期7日内到我局配合对上述地点收集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置,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后视为送达,逾期我局将代为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承担。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龙华金园办公区203室
联系人:符何宁
联系电话:0898-68923155
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