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 12 号文件精神,助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提升市民文化自信,力促我市文化市场健康繁荣,现面向社会征集惠民演出剧目。
一、申报演出要求
1.剧目条件要求
演出团体须是国内外具有较高演出水平的院团,演出剧目须获国家主流奖项,或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
2.剧目内容要求
聚焦时代主题,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剧目要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坚持真善美的艺术追求,富有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市场反响良好。
3.艺术种类要求
戏曲、话剧、歌剧、舞剧、儿童剧、音乐会等。
4.演出时间及剧场要求
2019年7月至9月在海口市内剧场(原则上要求1000座以上)演出。
5.票价要求
剧目票价单价原则上不高于100元,票价收入需全额上缴财政。
二、申报单位要求
海南省注册的演出经纪公司。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表、剧目演出视频、演出高清剧照、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团体、演出剧目所获奖项证明材料、演出预算报价。除演出视频外请提交电子版及7份纸质版。
2.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文艺科联系人:张襦升
电话:68725382
电子邮箱:ysc68725382@126.com
五、申报注意事项
各演出经纪公司需据实申报,如存在不实、虚报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特此公告。
(惠民演出剧目申报表在原海口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官方网站公告栏下载)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