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旅游消费旺季结束后,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用户维权案例库显示,在线旅游(OTA)成为消费投诉“重灾区”,订票、出行、酒店住宿、旅游景点消费的各环节都存有诸多猫腻。问题集中表现为收取高额退票费、订单无法消费、下单后难预约、退改签遭拒、货不对板、特价商品拒绝退款等。
(5月14日《法制日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旅游成为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未出家门先订酒店、网上订餐排队节约旅行时间、园区购票网上一点……简单便捷的在线旅游消费成为大多数人旅游的首选方式,但是方便的同时也必然伴生着潜在的威胁和伤害,选择在线旅游的消费者完全是隔着布袋买猫,只能买完之后才能揭晓答案。一些无良企业依托于此,“杀熟”于无形,甚至很多人被坑了还沾沾自喜于自己是“会员”用了赠送的优惠券,殊不知换个新号登录或许就可获得更优惠的价位。
关于在线旅游杀熟,同样消费不同定价,早已被多次提及,但是就算明知被“坑”,在信息不对等、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维权也往往十分困难。今年3月,“携程”就曾因疑似大数据杀熟引发热议,同样的机票只是换了个账号重搜就有了1500元的差价。此事的结果以“携程”发布道歉声明结果,称只是系统BUG导致。其实这并非“携程”首次道歉,也曾被相关部门约谈,但结果却并不如人心。
在线旅游需要“在线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给市场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的环境,不能依赖消费者的力量自觉抵制,或者企业良心发现的自我改变。大数据是应时而生的产物,它应该是民众便利生活的工具,而不是成为商家手中的“刀刃”。因此,如何提升监管的技术能力,建立更为完善的监管反馈体系,让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时,能更方便地取证投诉,有法可依,有路可循。对无良商家也应加大惩处,不能只是道歉了事。对于屡教不改的企业,可纳入诚信体系,给其贴上不诚信的标签。□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