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0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王安)近日,海口海事法院对一宗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采取灵活审理的方式,促进涉案船舶短期内成功转卖,为13名船员追回被拖欠工资43万余元。
2019年1月2日,赵某钊等13名船员以追讨被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海口海事法院扣押了一轮涉案散货船“吉利来×号”。该货船被扣押后,船东表示会在春节期间积极筹款,支付船员工资等费用43万余元,但却食言。
今年4月9日,海口海事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船东称已联系好了该船的买家,请求法庭暂不判决。法院考虑到按程序顺利拍卖成功该船,至少3个月以上,船员及时拿到工资的愿望将不能及时实现。法官反复考虑,动员船东先行联系买家,灵活处理该船,争取用最短时间将该船变现,偿还债务。
近日,船东联系的买家专程到博鳌法庭了解船舶扣押情况。买家当即与卖家签订船舶转让协议,并直接向海事法院转付卖家应承担13名船员的全部费用。船员进行撤诉后,法院解除了该货船的扣押裁定和扣船令。办案人员又分别前往文昌清澜港和福州海事局送达了解除货船扣押的相关法律文书。目前,13名船员的43万余元工资已全部转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