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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月16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切实保障高温下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山西省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以任何形式克扣高温津贴。 山西省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山西省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克扣高温津贴用人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2000元至2万元罚款。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