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旧改指挥部《关于注销博义盐灶八灶片区2宗土地证的函》及相关材料,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的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改项目已由龙华区人民政府完成该片区的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现决定通告注销该片区内本次征收涉及的2宗土地证,土地登记面积合计为2387.04平方米(详见附表)。上述土地证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龙华区人民政府或龙华房屋征收局(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龙昆北路19号;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 :66109317)提出书面申述,逾期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特此通告。
附件: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证统计表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0日
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证统计表
序号权利人(单位)登记面积(单位:平方米)土地证号土地坐落1海口力神速溶咖啡厂1345.8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2580号海口市八灶村313号2海口市物资回收公司1041.24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1776号海口市滨海大道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