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日前发布报告称,“格兰仕怼天猫”事件舆论总体负面评价占比55%,多数观点认为天猫做法涉嫌垄断,并抨击其“二选一”的做法损害电商市场健康发展。(7月10日 央视网)
目前,电商“二选一”主要有两种操作模式:一种是“明选”,即电商平台通过设定入驻条件或签订合同的方式,要求入驻商家只能选择在该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不能再同时入驻其他电商平台;另一种是“暗选”,电商平台虽然不硬性要求入驻商家必须“二选一”,但对多线作战商家采取“后排推荐”“边缘安置”等变相的限制流量措施,压缩商家在本平台的市场空间,用实际行动逼迫商家“二选一”。
电商“二选一”侵犯了商家选择交易平台的自主权和经营自主权,在一定程度上排除、限制了竞争,损害了电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扰乱了电商市场秩序,影响了电商市场的健康发展。电商“二选一”的负面连锁反应是,商家的分布不再是多点开花,而是在各平台独此一家,由此,消费者失去了货比三家的机会。同时,商家只在一家平台经营,在制定价格时就可能根据平台的“扣点”从高选择,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
电商“二选一”是侵权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市场监管等部门就应该拿出决心,依法积极履职,通过行政约谈、受理投诉、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等方式,教育警示电商平台守住法律底线。只要监管“一心一意”,就可以倒逼电商平台增强自律意识,就可以有效遏制电商“二选一”行为,维护电商市场的公平竞争。
□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