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1日讯(记者赵莎)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然而,有些车主心存侥幸,妄图通过套牌来逃避处罚。近日,海口公安交警部门连续查处2起涉嫌套牌违法行为,驾驶人均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记12分。
6月24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琼山大队执勤警力收到预警信息:一辆车牌号为琼B37270的车辆正在琼州大道与高登东街交叉口西向东方向行驶。收到指示后,民警立即行动,将该车查获。经核实、鉴定,该车辆号牌与车辆信息不符,存在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7月2日早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英大队民警在丘海大道与滨海大道交汇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琼A1185挂的车辆涉嫌套牌。民警将该车拦下后检查发现,该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民警依法扣留车辆。经核实、鉴定,该车辆号牌与车辆信息不符,存在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的有关规定,对以上两辆车的驾驶人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记12分,收缴号牌并扣车。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和驾驶人,不要非法使用假牌、套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