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7月15日发布《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提出包括开展控烟行动等在内的15个重大专项行动, 其中,针对“控烟行动”,《意见》明确提出,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研究利用税收、价格调节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完善卷烟包装烟草危害警示内容和形式。(7月15日《新京报》)
站在“健康中国”建设的特殊语境下,“控烟行动”具有十分突出的重大价值。据此前卫生部报告,“吸烟者的平均寿命要比不吸烟者缩短10年”,而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到2030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要较目前再增加约3岁,达到79岁;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要降低至20%(2018年,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为26.6%)。这也就是说,“控烟行动”于“健康中国”建设是不可或缺的。
“控烟行动”提出,“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此前浙江省相关调查显示,“公务员的吸烟率最高,达33.21%,医生、教师吸烟率也不低,分别为19.27%和15.02%。”这种背景下,再考虑到上述三个群体相对于普通民众、患者、青少年学生的巨大影响力, 鼓励他们“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其中可能蕴含的重要控烟价值不可低估。
当然,尽管这些“控烟行动”的价值均显而易见,但要想充分实现这些控烟价值,如何确保“控烟行动”不折不扣地落实是关键。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制定更加细化、明确的具体配套实施细则、行动方案,比如行动的时间表、线路图,以及相应的问责追责机制等等。只有将“控烟行动”落实到位,才能推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有效降低吸烟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
□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