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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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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被要求环评批复前不得开建
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推动改革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
秀英委托第三方检测企业烤漆废气和噪音
要求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强化灾害防范 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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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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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

    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D2HI201907140442桃村上方罗牛山养猪场,猪粪水直接从该场化粪池渗出(大约有十几米),污水直接进入农田灌溉水渠。以上情况已存在约有两个月时间长,目前是否有渗透到地下的情况有待核查,造成下方农田无法正常耕种及影响周边居民的饮水。群众质疑该场是否达到环保要求。    海

    口

    市

水    (一)该养猪厂建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项目废水(猪粪水)经“厌氧+好氧+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后作为尾水暂存于氧化塘,后用于周边农作物灌溉使用,出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该污水处理站有防渗措施,周边农田距离养猪场约100米。经现场核实,未发现养猪场猪粪水直接从该场氧化塘渗出。2019年7月14日,红岭灌渠项目施工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将该猪场输送灌溉尾水的管道压损破裂,导致少量尾水渗漏到农田灌溉渠内,因此周围地面有尾水泄漏的痕迹。管道破裂后,施工方当即通知猪场关闭尾水输送管道阀门,并组织工人抢修,已于2019年7月16日00时48分完成水管修复工作,该养猪场尾水泄露属突发事件,不存在造成下方农田无法正常耕种的问题。存在渗出问题部分属实。

    (二)该污水处理站已做混凝土防渗,各项环保设施已通过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竣工环保验收。养猪场和周边村庄居民饮水均取用5公里外的甲子九尾水库的原水,不存在渗透到地下影响周边居民的饮水的问题。影响周边居民饮水问题不属实。

    (三)该猪场有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各项环保设施已通过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保验收。各项设备正常运转,7月8日至15日在线监测结果均显示达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存在问题:污水处理站氧化塘中尾水的输送管道在红岭灌渠项目施工过程中被压损破裂,导致少量尾水渗漏到农田灌溉渠内,目前管道已修复。

    部

    分

    属

    实

    1.红岭灌渠项目施工方已于2019年7月16日00时48分完成水管修复工作,上午11时再次完成管道二次加固。各项设备正常运转,7月8日至15日在线监测结果均显示达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2.我区将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要求经营单位加强日常监测,确保该问题不反弹。

无2D2HI201907140434祥发银河大排档经营时间约24小时,全天产生非常大的噪声且占道经营,质疑是否合法经营。多次向12345投诉未果,只是有时辖区派出所人员到现场劝阻人员离开,没有直接解决,怀疑有保护伞,希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海

    口

    市

噪音    (一)该店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合法手续,无环保备案手续。因此,祥发银河大排档是否合法经营问题部分属实。

    (二)该店噪音主要来源为厨房内的油烟净化设备,因油烟净化设备老化,设备运转时发出噪音较大。经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现场噪声进行检测,测量值为76.3dB(A),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二类标准昼间值60dB,存在噪声超标现象。琼山区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经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厨房灶头,并更换油烟净化设备。且该店存在占道经营问题,群众举报“祥发银河大排档全天产生非常大的噪声且占道经营”情况属实。

    (三)经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核实,暂未发现祥发银河大排档相关负责人及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情况。存在问题:祥发银河大排档存在无环保备案手续、噪声超标和占道经营问题。

    部

    分

    属

    实

    7月15日22:00,海口市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道经营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整改,现场要求归店经营,并顶格处罚500元。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现场对业主进行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处罚500元。同时要求经营单位暂停提供炒菜服务,更换油烟净化设备,并张贴宣传标语加强对店内噪声的监管。区生态环境局对“无备案手续”问题予以立案处罚。

    该店目前已归店经营,占道经营问题已整改到位,已按程序完成环评手续备案。噪音超标问题待祥发银河大排档更换油烟净化设备后,由琼山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检测机构再次对其进行检测,检测达标后方可使用灶头。下一步,琼山区政府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监管,如发现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将提请纪委、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置。

无3D2HI201907140485    一、投诉人通过互联网软件得知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曾因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8条,被琼海生态环境局环保罚款10万元,已过一年,按照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应每季度开展常规烟气污染物监测,二噁英每年监测一次,日常自行监测每小时一次。投诉人认为因去年二噁英被罚,环保部门应重点关注该企业的自行监测,自行监测手工监测没有数据公开,二噁英监测今年没有开展。

    二、该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24条和78条。1.重点排污单位应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投诉人称该企业数据公开不及时、虚假。2.“海南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无该企业排污许可证信息。怀疑该企业无证排放或无证超标排放。

    三、该企业2019年3月13日在平台可查看监测数据,3月18、20、25、28日超标。4月9日至7月3日超标,其中2019年7月3日下午3点,颗粒物超标倍数达到103.93倍,其他超标数据显示4008条。发现超标后6月29日投诉人给12345、12369,琼海市生态环境局监督电话62930725、62926506、62811786、62917660拨打举报电话,只有12369和12345接听,其中12345称7日内给予投诉人答复,7月3日15点后平台显示该企业数据达标。7月10日下午4点,12345进行回访,称琼海环保局告知该企业6月29日当天停炉未生产,并称琼海环保局随后会与投诉人联系。但6月29日平台仍有数据,怀疑数据造假。附近的小学、幼儿园、水库村庄、小区等有可能暴露在超标污染的环境下,建议相关部门对该地区进行环境监测(投诉人对此非常关注),并将监测报告进行公示。投诉人称该企业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暂行办法》中有关“装树联”相关规定执行,联网后超标无人响应,未对投诉人进行回复或向公众信息公开。按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发现超标后应及时防治和减轻污染物的影响,投诉人质疑企业发现超标后未主动向环保部门报告,环保部门也未进行监管。

    四、希望此次督察能够查证以下几点问题:1.企业是否有环境违法违规的问题;2.是否有人造假、或者企业和环保部门不重视、不作为的问题;3.市政府和环保部门是否有决策和监管不力以及不作为现象,希望得到解答。

    琼

    海

    市

    大气

    土壤

1.垃圾焚烧厂今年没有开展二噁英监测。2.该企业2019年3月13日在平台可查看监测数据多次超标。3.企业存在环境违规的情况。    部

    分

    属

    实

    1.针对“垃圾焚烧厂今年没有开展二噁英监测”的问题,7月3日,垃圾焚烧厂的设备恢复运转,并开展自行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2.针对“该企业2019年3月13日在平台可查看监测数据多次超标”市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厂在锅炉停炉、启炉或设备维保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3.针对“企业存在环境违规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已下文要求该厂对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无4D2HI201907140435群众反映距离小区直线距离几十米的位置存在一个万宁市无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场垃圾为万宁市和琼海市的生活垃圾。该垃圾场属于未验收直接使用。垃圾场产生的臭味,影响居住导致生病,居民无法开窗,下雨的时候渗滤液和垃圾污水直接排入海田溪(下雨是黑色,没下雨无影响),石梅湾沙滩被污染成黑色,溪水中生物死亡。该垃圾场存在超负荷工作,存在爆炸的风险。该垃圾场所处位置为国家级的青林自然保护区。从2016年起该污染现象已经存在,群众曾向万宁市环保局某局长反映该问题,但得到的回复是“你们能向哪告向哪告”。    万

    宁

    市

    水

    生态

    1.该填埋场距离小区直线约900米,符合建设部文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技术》(GB50869-20132)规定的距离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少于500米的要求。且填埋场建设运营在先,小区建设在后。

    2.因我市与琼海市以共享平台模式建设垃圾焚烧厂,琼海市部分的生活垃圾从2017年5月运到万宁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处理,2019年7月11日已停止琼海市生活垃圾进场。

    3.根据省环境厅竣工环保验收要求,要安装污水处理设施自动监控系统,才可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但是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施工设计中并没有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内容。2012年市政府为了支持海南麓海天堂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计划迁移该垃圾场(《万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四届第十二次[2012]12号),造成垃圾场没有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依照省环境厅整改的要求,我局于2015年5月建设自动监控系统并通过验收,2016年12月万宁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项目通过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保验收。

    4.2019年6月25日委托海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臭气监测,垃圾填埋场臭味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5.下暴雨时,存在受雨水冲刷垃圾场路面造成部分污水进入排水沟情况,据现场查看,没有发现石梅湾沙滩污染成黑色、溪水生物死亡现象。

    6.该垃圾场存在超负荷运营,目前日均处理生活垃圾约510吨,超出设计日处理量190吨。垃圾填埋场爆炸主要是甲烷浓度达到5%-15%之间,则遇到明火方会达到爆炸条件。垃圾填埋场填埋库区是属于空阔地带,填埋场产生的甲烷气体都是经过自然排放,排放浓度达不到爆炸极限浓度。况且垃圾填埋场库区属于禁烟禁火地带,进入垃圾填埋场库区禁止携带火种,也达不到爆炸所要求的明火范围。

    7.经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地核实,该垃圾填埋场离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最近直线距离约1210米,不在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8.经初步了解,群众向市环保局某局长反映垃圾场污染问题得到回复是“你们能向哪告向哪告”的问题,查无实据。

    部

    分

    属

    实

    1.加大改扩建100吨渗滤液处理站工程调试进度,确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减少渗滤液储存量。

    2.采取在渗滤液调节池加顶覆膜和外围建设防护墙工程,防止雨水浇入调节池,防范渗滤液外溢风险和臭气外散。

    3.、立即对垃圾场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进行覆盖,防止臭气扩散。

    4.按规范卫生填埋垃圾,达到填埋库容后,及时开展封场治理工作。

    5.委托有经验专业管理公司技术管理人员进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垃圾场管理能力。

    6.正在与周边市县建设的垃圾焚烧厂谈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烧协议,预计从11月开始能接受处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无5D2HI201907140436群众反映距离小区直线距离几十米的位置存在一个万宁市无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场垃圾为万宁市和琼海市的生活垃圾。该垃圾场属于未验收直接使用。垃圾场产生的臭味,影响居住导致生病,居民无法开窗,下雨的时候渗滤液和垃圾污水直接排入海田溪(下雨是黑色,没下雨无影响),石梅湾沙滩被污染成黑色,溪水中生物死亡。从2014年小区业主入住起该现象已经存在,己向万宁市园林局、生态环境部门信访反馈,曾与当地环保局打官司,但败诉。万宁市政府有明文曾承诺该垃圾场2017年7月31日关闭,但至今未关闭。2019年7月12日新华社报道该垃圾场,并通过暗访该垃圾场存在超负荷运行,存在爆炸的风险。    万

    宁

    市

    水

    生态

    1.填埋场距离小区直线约900米,符合建设部文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技术》(GB50869-20132)规定的距离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少于500米的要求,且填埋场建设运营在先,小区建设在后。

    2.因我市与琼海市以共享平台模式建设垃圾焚烧厂,琼海市部分的生活垃圾从2017年5月运到万宁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处理,2019年7月11日已停止琼海市生活垃圾进场。

    3.根据省环境厅竣工环保验收要求,要安装污水处理设施自动监控系统,才可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但是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施工设计中并没有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内容。2012年市政府为了支持海南麓海天堂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计划迁移该垃圾场(《万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四届第十二次[2012]12号),造成垃圾场没有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依照省环境厅整改的要求,我局于2015年5月建设自动监控系统并通过验收,2016年12月万宁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项目通过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保验收。

    4.2019年6月25日委托海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臭气监测,垃圾填埋场臭味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5.下暴雨时存在受雨水冲刷垃圾场路面造成部分污水进入排水沟情况;据现场查看,没有发现石梅湾沙滩污染成黑色、溪水生物死亡现象。

    6.我市2015年5月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万宁市环保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决定选址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采取BOO方式由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周期15个月,按计划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但由于规划选址过程中受“邻避效应”影响,并发生了群体性事件,造成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选址还没有落地。我市计划与周边兄弟市县共享平台模式合作建设生态垃圾焚烧厂,但周边市县垃圾焚烧厂正在建设中。

    7.垃圾填埋场爆炸主要是甲烷浓度达到5%-15%之间,则遇到明火方会达到爆炸条件。垃圾填埋场填埋库区是属于空阔地带,填埋场产生的甲烷气体都是经过自然排放,排放浓度达不到爆炸极限浓度。况且垃圾填埋场库区属于禁烟禁火地带,进入垃圾填埋场库区禁止携带火种,也达不到爆炸所要求的明火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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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

    实

    1.加大改扩建100吨渗滤液处理站工程调试进度,确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减少渗滤液储存量。

    2.采取在渗滤液调节池加顶覆膜和外围建设防护墙工程,防止雨水浇入调节池,防范渗滤液外溢风险和臭气外散。

    3.立即对垃圾场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进行覆盖,防止臭气扩散。

    4.、按规范卫生填埋垃圾,达到填埋库容后,及时开展封场治理工作。

    5.委托有经验专业管理公司技术管理人员进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垃圾场管理能力。

    6.正在与周边市县建设的垃圾焚烧厂谈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烧协议,预计从11月开始能接受处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无6D2HI201907140438第一,颜春岭垃圾场距离路女士居住的景园御海湾小区不到3公里,该场排放的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还有排放二噁英等污染物,该垃圾厂本应该于2011年停用,但是仍在使用。第二,路女士居住的小区附近的化工厂偷排放臭气(时间晚上8点到第二天早上9点)。第三,海南益丰达医疗废物处理厂燃烧垃圾,排放的臭气对路女士居住的小区产生了恶臭影响。第四,海南胜胜动物源饲料厂、海南新希望饲料厂、海南通威饲料厂晚上偷排臭气。以上这些问题已经通过12345热线投诉并且于2019年2月14日群众在澄迈县政府门口投诉,他们得到的反馈不能有效地处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    澄

    迈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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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壤

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交办件后,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党组副书记、老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世雄负责包案受理。2019年7月16日,王世雄主任及老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上明分别带队到转办件涉及的垃圾处理场、益丰达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盛盛饲料、新希望及通威饲料开展现场检查,并召开现场会就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会后澄迈县生态环境局、老城开发区环保局、安监局、规建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就信访件反映问题,通过现场核查、调阅材料、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全面排查。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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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

    (一)对渗滤液处理场调节池、氧化塘全部进行覆膜并加装沼气导流管,沼气经过临时除臭装置处理后再进行外排,另在外排口处安装雾炮装置,定时喷洒除臭药剂,多措并举,有效控制臭气外溢。

    (二)由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委托第三方制定综合除臭方案,并按照方案对垃圾填埋库区进行综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对垃圾堆体进行全覆盖,垃圾零暴露;对垃圾堆体沼气抽排,避免填埋体沼气聚集和无组织排放,沼气抽排至沼气发电厂发电;实施垃圾作业日覆盖,日掀夜铺,避免臭气散发及虫蝇滋生;实施中间覆盖,垃圾堆体厚小于6m时,采用渣土覆盖60-70cm再铺1.0mmHDPE膜,防止臭气散发及雨水渗入垃圾堆体;每天至少3次采用雾炮机对垃圾作业面移动喷洒除臭药剂及灭蝇剂,用高压喷雾除臭系统随时对进出库区车辆进行除臭,用车载雾炮机对库区臭味敏感点进行巡查除臭。以上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三)加大对填埋区作业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对填埋作业情况开展一次抽查,确保填埋作业严格按照除臭方案进行。

    (四)跟踪督促垃圾处理场每月委托第三方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超标迹象及时排查整改。

    (五)由老城经济开发区每季度对填埋场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一次抽查,如发现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六)加大对盛盛饲料、新希望、通威饲料及区内其他饲料生产企业厂界臭气巡查及检测密度,每周开展2次以上夜间巡查,每月至少对区内2家以上饲料厂进行抽样检测,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超标排放行为严厉查处。

    (七)委托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益丰达开展环境管理现状调研,查找生产系统不稳定的主要原因,并根据调研报告督导益丰达进行整改。

无7D2HI201907140426老城镇街道两边树林里有垃圾,比较突出有两个地方。第一处:北一环路和欣龙路交界西北方向100-1000米范围内,有天晚上5辆垃圾车(非正规垃圾车)在此处堆放,已存在半年时间,曾经发生过火灾。第二天看到有铲车在铲平垃圾。第二处,老城镇迎滨大桥西南角到碧海蒙苑小区之间一片树林,有特别多的垃圾,散发臭味,有污水流出。附近怀疑有一个小房子里的污水处理泵没有起到作用,从小房子排出污水,散发臭味。已经向12345反映,职能部门(老城开发区管委会)回复知道有垃圾,可能是村民扔的,加强宣教,已存在的垃圾没办法处理,等积攒到一定数量再去处理。回复中称北一环为建筑垃圾,没能力处理。老城开发区管委会不作为。    澄

    迈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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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访件举报的区域有两处,一是位于北一环路和欣龙路交界处西北方向100-1000米范围内的小树林,经核查,该区域确实堆放有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二是位于老城镇盈滨海湾大桥西南角到碧海蒙苑小区之间的小树林,经核查,并未发现该区域存在乱堆垃圾和污水泄露现象。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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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立即安排挖机和运土方车辆,拉运土方对现场的建筑垃圾进行填埋清理。共出动15人次,6台拉运土方车辆,铲车1台和1台挖机。二是在现场设立“严禁倒垃圾,违者重罚”告示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三是加大被举报区域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乱堆乱放垃圾的,将顶格处罚。四是调查举报区域的土地归属权,告知土地权利人做好监管工作。五是通知该区域附近的房地产公司禁止雇佣私人随意处理建筑垃圾,否则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六是已安排玉禾田公司清运建筑垃圾。无8D2HI201907140439根据群众反映:颜春岭垃圾场排放的渗滤液、臭气、扬尘和二噁英等污染物对该小区居民产生影响。该垃圾场已超时限使用8年。5月25日垃圾场失火,有安全隐患。    澄

    迈

    县

大气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交办件后,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党组副书记、老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世雄负责包案受理。2019年7月16日,王世雄主任带队到信访局反映的海口市垃圾处理场、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开展现场核查,并召开现场会就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会后澄迈县生态环境局、老城开发区环保局、安监局、规建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就信访件反映问题,通过现场核查、调阅材料、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全面排查。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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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针对臭气污染环境问题。一是给渗滤液处理场调节池、氧化塘全部进行覆膜并加装沼气导流管,沼气经过临时除臭装置处理后再进行外排,另在外排口处安装雾炮装置,定时喷洒除臭药剂,多措并举,有效控制臭气外溢。二是由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委托第三方制定综合除臭方案,并按照方案对垃圾填埋库区进行综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对垃圾堆体进行全覆盖,垃圾零暴露;对垃圾堆体沼气抽排,避免填埋体沼气聚集和无组织排放,沼气抽排至沼气发电厂发电;实施垃圾作业日覆盖,日掀夜铺,避免臭气散发及虫蝇滋生;实施中间覆盖,垃圾堆体厚小于6m时,采用渣土覆盖60-70cm再铺1.0mmHDPE膜,防止臭气散发及雨水渗入垃圾堆体;每天至少3次采用雾炮机对垃圾作业面移动喷洒除臭药剂及灭蝇剂,用高压喷雾除臭系统随时对进出库区车辆进行除臭,用车载雾炮机对库区臭味敏感点进行巡查除臭。以上措施取得良好效果。

    (二)针对垃圾填埋场火灾隐患问题。一是在垃圾堆体增建沼气抽排竖井和横管,将垃圾沼气及时抽排至沼气发电厂处理,减少填埋沼气在堆体里聚集,增加库区安全系数,大大降低沼气聚集爆炸的可能性。二是垃圾堆体严禁烟火,在库区不同点位摆放禁止烟火告示牌、灭火器、消防渣土和4辆备用水车;委托专业机构制定建设防雷设施实施方案并尽快安装。

    (三)加强执法检查。一是加强对填埋区作业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对填埋作业情况开展一次抽查,确保填埋作业严格按照除臭方案进行。二是跟踪督促垃圾处理场每月委托第三方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一次检查,发现超标迹象及时排查整改。三是由老城经济开发区每季度对填埋场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一次抽查,如发现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无9D2HI201907140478    1.规划跟着项目走,规划紊乱,焚烧厂、工业区、住宅紊乱。环境厅、发改委都指出规划不合理,但是没有一个部门去处理。2018年10月30日发改委有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18年-2030年)公示,当时打电话反映规划有问题。老城地区的污染企业已经达到88家,垃圾场附近不应该再规划新的垃圾焚烧厂。

    2.2018年11月初项目公示期间周边群众向省发改委和环境厅提交13000人的签名,要求召开听证会,省发改委以申请不合格、提交厉害关系证明为由推脱,最后通知投诉者作出不召开听证会的决定。希望能够召开听证会,让老百姓参与,能让老百姓发声,也希望督察组能听听老百姓的呼声。

    3.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焚烧厂从一开始就是违规操作和审批,填埋场设计年限10年,实际使用18年,超期8年。2007、2011年、2016年填埋场管理方相继向省政府上报超期填埋问题,要求用其他方式解决。到2011年垃圾场都没向澄迈县提交土地出让金。

    4.填埋场使用过程缺失监管,填埋场违规操作,把危废物飞灰、污泥、生活垃圾在颜春岭海拔70米以上进行混合堆填,累计填埋量达到1100万吨,填埋场高达112米以上,10000平方米的渗滤液池不经处理,偷排,附近有偷排管(垃圾山南侧坡下有暗管),坡下树丛里都是渗滤液。附近的金手指环城1号小区的水被污染,老城管委会隔一天给小区送一次水。附近的仲音村从2007年开始就不能饮用地下水,很多人都喝污染的水。2019年2月19日环境厅挂黄牌督办。

    5.焚烧厂,2011年投产违规操作,当年的设计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2018年12月17日记录中发现每天3300吨焚烧量,超出焚烧设计量30%。2019年2月19日焚烧厂被环境厅某副厅长指出不按环保文书执行。

    6.环境厅充当保护伞,一是群众从2018年10月8日要求召开群众意见征询会,环境厅没有回应,直到2018年12月13日环评报告公示。公示后引起了群众的愤怒,当事人从北京飞回海南,公示期间电话始终没人接听,理由为接听电话的人出差培训。二是环境厅的环评报告造假,环评公司和企业的人员签名等信息虚假。审批中没进行公示专家审批就完成了(11月6日通过专家评审)

    7.向相关部门提供过垃圾分类的意见,但是始终没人理会,中长期规划依然按照100%焚烧方案制定,没考虑垃圾分类后的减量化。海南是国家生态试验区,海南没进行垃圾分类部署,省政府不执行中央垃圾分类规划,省政府不作为。

    8.澄迈县不作为。2019年2月19日环境厅亮黄牌后,说明属地管理单位不作为,老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局长带病提拔,公示期间上百人提出意见,没有被采纳。盛盛动物源饲料厂每天晚上5点以后冒黑烟,把旁边的烟囱熏黑了,举报后,企业后把整个烟囱刷黑了(新华社有专门报道)。

    9.2018年12月开始垃圾场附近小区居民自发进行垃圾分类宣传,管委会要求小区居民停止宣传。

    10.发电厂三期项目在存在很多问题的情况下违规上马,3次未批先建开工。

    11.2019年2月12日居民去管委会投诉垃圾问题的时候管委会不接待,动用警察压制,2月14号传唤4人,1人拘留。

    澄

    迈

    县

    土壤

    大气

    水

    海洋

    1.2019年7月16日,老城开发区工委书记莫仲敏、管委会主任王世雄分别带队到交办件涉及的垃圾处理场、焚烧发电厂及盛盛公司开展现场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及现场会议,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会后县生态环境局和老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安监局、规建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通过现场核查、调阅材料、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全面核查。

    2.《专项规划》经多次专家论证,规划环评报告经专家审查会及两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修改完善,经省政府审定后,予以印发。该规划环评公示期间所收到的信息、公众参与调查、专家评审情况表明,相关管理单位和绝大多数公众均对本规划持肯定态度,认为本规划方案布局基本合理,实施后将会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解决“垃圾围城”等突出环境问题。

    部

    分

    属

    实

    (一)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重大分歧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论证。公示期间绝大多数公众均对本规划持肯定态度,不同意见主要针对于海口、琼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仅为其中2个,非为重大分歧,可由具体项目环评阶段予以进一步评估。故我委于5月24日作出决定不举行规划听证会。

    (二)继续对省生态环境厅反馈的垃圾处理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尚未完成整改的6个问题进行督导,每周调度整改进度,确保按既定方案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三)配合海口市园林环卫局做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宣传工作,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力争改变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周边群众中的刻板印象。

    (四)对群众反映的依爱花园、仲音村地下水不能饮用问题,立即委托第三方对该村地下水进行检测,如确存在超标不能饮用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五)由海口市园林环卫局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制定《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场地环境调查及治理初步工作方案》,下一步将进行场地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工程治理措施。

    (六)对相关接访人员开展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做好来访群众的服务和解释工作。

无10D2HI201907140484    1.垃圾焚烧厂选址不合理,管理不规范。附件有60多个小区,还有一个大的软件园,还有5所高档学校,还有医院。2公里外的小区能闻到臭味,投诉人在5公里外的小区也能闻到呛人的煤气味。投诉人去看垃圾场之后1个月里身体感觉不舒适,怀疑二噁英中毒。垃圾场今年5月发生过火灾,存在安全隐患。怀疑垃圾场营业单位中电公司有后台保护。

    2.怀疑垃圾厂附近包金村村民癌症率上升是垃圾厂导致的,建议督察组暗访包金村村民癌症率上升的原因。

    澄

    迈

    县

    土壤

    大气

2019年7月16日,澄迈县政府党组副书记、老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世雄及老城开发区工委委员、副主任王上明分别带队到转办件涉及的垃圾处理场、益丰达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盛盛饲料、新希望及通威饲料开展现场检查,并召开现场会就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会后澄迈县生态环境局、老城开发区环保局、安监局、规建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就信访件反映问题,通过现场核查、调阅材料、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全面排查。    部

    分

    属

    实

    1.渗滤液处理场调节池、氧化塘全部进行覆膜并加装沼气导流管,沼气经过临时除臭装置处理后再进行外排,另在外排口处安装雾炮装置,定时喷洒除臭药剂,多措并举,有效控制臭气外逸。

    2.由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委托第三方制定综合除臭方案,并按照方案对垃圾填埋库区进行综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对垃圾堆体进行全覆盖,垃圾零暴露;对垃圾堆体沼气抽排,避免填埋体沼气聚集和无组织排放,沼气抽排至沼气发电厂发电;实施垃圾作业日覆盖,日掀夜铺,避免臭气散发及虫蝇滋生;实施中间覆盖,垃圾堆体厚小于6m时,采用渣土覆盖60-70cm再铺1.0mmHDPE膜,防止臭气散发及雨水渗入垃圾堆体;每天至少3次采用雾炮机对垃圾作业面移动喷洒除臭药剂及灭蝇剂,用高压喷雾除臭系统随时对进出库区车辆进行除臭,用车载雾炮机对库区臭味敏感点进行巡查除臭。以上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3.加强对填埋区作业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对填埋作业情况开展一次抽查,确保填埋作业严格按照除臭方案进行。

    4.跟踪督促垃圾处理场每月委托第三方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超标迹象及时排查整改。

    5.由老城经济开发区每季度对填埋场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一次抽查,如发现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6.加大对盛盛饲料、新希望、通威饲料及区内其他饲料生产企业厂界臭气巡查及检测密度,每周开展2次以上夜间巡查,每月至少对区内2家以上饲料厂进行抽样检测,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超标排放行为严厉查处。

    7.委托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益丰达开展环境管理现状调研,查找生产系统不稳定的主要原因,并根据调研报告督导益丰达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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