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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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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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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第五批 201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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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2HI201907180001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塔市村委会符祥村不到10米地方有个搅拌站,合同期已满,但仍在运行,工作时间不定,16-17号执法部门到现场关闭搅拌站,清理场地,昨天晚上下半夜重新开工,灰尘很大,噪音很大。2018年林业部门要求恢复周边林业原状,但继续作业,没有采取措施。昨天晚上有村民阻挠作业,遭到威胁。    海口市

    美兰区

    大气

    噪音

    7月19日下午13时10分,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演丰镇人民政府、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督办。现场核查结果如下:(1)该搅拌站物料堆场配有顶棚及喷淋降尘设施,运转正常,但全部物料均未覆盖;(2)现场有12个生产罐体,其中:4个罐体有集尘设施,其余8个罐体底下用2个雾炮机进行降尘处理;(3)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4)场内道路全部硬化;(5)生产场地全部用围墙围挡;(6)未发现有渣土车,只有搅拌用车;(7)场地内配有洒水车洒水清扫。当时现场未发现有扬尘、噪音问题,经走访周边群众该搅拌站确实存在上述问题,但是污染程度大小仍有待检测评估,投诉情况属实。7月19日14时42分,海口市美兰区农业农村局到现场进行核查,结果如下:搅拌站用地性质变更为农业用地。7月20日上午,美兰区相关负责人带队到演丰镇塔市村委会混凝土搅拌站点位进行调研,核查结果如下:该搅拌站原由中交一公局管理,服务于铺前大桥建设,现由海南荣辉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服务于海口文明东越江隧道建设。另,实地走访搅拌站旁个别群众家中,了解到2019年6月22日该搅拌站因为操作不当曾发生大量粉尘外扬,给周边群众的房屋和生活环境造成了污染,演丰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中交一公局对受影响的村民予以补偿。7月20日,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到其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以下情况:1、目前没有进行生产作业;2、该搅拌站原使用单位中交一公局自称已经将搅拌站出租给文明东越江通道项目(但没有提供相关协议书)。7月22日上午9时,美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陈新主持召开了“研究中央环保督查办件关于反映演丰塔市搅拌站问题专题会”,本办件涉及的海口市林业局、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均参加了会议。会上调查核实情况如下:该搅拌站设立原系海口市林业局批复,于2018年2月4日到期,到期后并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延期。现该搅拌站虽为文明东越江隧道项目供给混凝土,但却并没有任何相关审批手续。另外, 因2018年“多规”调整中,该搅拌站用地的土地性质调整为基本农田,故现该搅拌站不具备完善手续的条件。属实    针对该搅拌站扬尘、噪音、土地等问题,截止到22日已经连续有8个(第二批2个、第三批2个、第五批4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件。自7月19日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件以来,海口市美兰区相关负责人带领各职能部门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且多次会同海口市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同时安排工作组进村做群众工作。经研究处理意见如下:一是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依法取缔该中交一公局下属搅拌站;二是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牵头,海口市林业局、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督促中交一公局对该搅拌站用地进行复垦。无2D2HI201907180002    塔市村委会福东村离居民区近几米有一处搅拌站,接近24小时生产,其生产产生的噪声和粉尘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当地城管和公安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停产,执法人员离开后,该搅拌站马上生产,村民出面阻止受到企业的威胁,希望该搅拌站尽快搬走。    海口市

    美兰区

    噪音

    大气

    7月19日下午13时10分,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督办。现场核查结果如下:(1)该搅拌站物料堆场配有顶棚及喷淋降尘设施,运转正常,但全部物料均未覆盖;(2)现场有12个生产罐体,其中:4个罐体有集尘设施,其余8个罐体底下用2个雾炮机进行降尘处理;(3)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4)场内道路全部硬化;(5)生产场地全部用围墙围挡;(6)未发现有渣土车,只有搅拌用车;(7)场地内配有洒水车洒水清扫。    当时现场未发现有扬尘、噪音问题,经走访周边群众该搅拌站确实存在上述问题,但是污染程度大小仍有待检测评估,投诉情况属实。    2019年7月19日下午,演丰镇人民政府根据塔市边防派出所关于该搅拌站凌晨开工作业的反映,现场核实结果如下:2019年7月18日凌晨,因搅拌站又开始运营,附近村民对该搅拌站进行阻挠,赶赴现场对秩序进行了维持,现场无过激行为发生,未发现有威胁恐吓行为。属实    在处理第二批编号为D2HI201907150700的重复办件时,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曾在7月17日上午聘请海南海沁天城文昌分公司到现场要求搅拌站所有设备开启状态进行噪声检测,监测结果为达标。由于搅拌站处于停工状态,无法满足扬尘连续3小时的监测工况要求,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搅拌站安排打料计划,以便进行扬尘检测。    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和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求该搅拌站对堆场物料进行全覆盖,并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同时在外部道路安装喷淋设备,降低道路扬尘。    针对搅拌站7月18日凌晨再次开工作业的情况,7月19日下午13时10分,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7条之规定,对该搅拌站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作业。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将对该搅拌站的生产作业情况予以不定期巡查,避免产生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健康的污染问题。    2019年7月19日下午,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联合塔市边防派出所及相关部门到搅拌站,同现场负责人进行了洽谈,并要求该搅拌站立即停止生产,待完善各类手续,各项指标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无3D2HI201907180005    怀疑小区受金鹿工业园排放的废气影响,夜间2点到3点经常闻到刺鼻气味。    海口市

    秀英区

大气    (一)龙华区核实园区内涉气企业情况    7月19日15时,龙华区副调研员聂卫东组织区生态环境局、城西镇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未发现存在明显气味。经查,金鹿工业园涉气企业共6家,工作人员对园区内6家涉气企业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废气直排、不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海口潮弘泡沫厂。现场未生产,废气产生环节:锅炉燃烧废气;废气处理工艺:布袋除尘。2.海口诚佳美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现场在生产,废气产生环节:印刷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废气处理工艺:收集经光氧催化设施处理。3.海南佳木实业有限公司。现场在生产,废气产生环节:喷漆;处理工艺:密闭水幕处理。4.海南儒一家具用品有限公司。现场在生产,废气产生环节:喷漆;处理工艺:密闭水幕处理。5.海口鑫豪轩门业有限公司。现场在生产,废气产生环节:喷漆;处理工艺:密闭水幕处理。6.海南奇楠沉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废气产生工艺:萃取使用的有机溶剂产生的。    上述6家企业均已办理环评审批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区生态环境局对进行生产的海口诚佳美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海南佳木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儒一家具用品有限公司、海口鑫豪轩门业有限公司废气排放进行了监测。    (二)秀英区核实园区外涉气企业情况    2019年7月19日14时30分,秀英区生态环境局洪延华局长组织海秀镇政府、永兴镇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核实情况。经核实,海南叶氏食品加工厂因效益不佳,近期已停业、进行设备检修。7月20日2时至3时,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金鹿园区外西南侧秀英辖区进行排查,未闻到异味,其中辖区内涉及废气排放的海南叶氏食品加工厂未进行生产。秀英区生态环境局曾分别于2017年4月1日、2017年12月15日对该企业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显示达标。    存在问题:(一)龙华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涉气环境违法行为,龙华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对金鹿工业园内生产型的涉气企业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并对园区边界臭气进行监测,目前监测结果尚未出来。    (二)金鹿园区外秀英辖区内唯一的涉气企业海南叶氏食品加工厂,因其效益不佳,近期已停业进行设备检修。属实    (一)7月19日,龙华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监测机构对园区涉废气排放的生产企业及园区边界臭气进行监测。    (二)龙华区安排工作人员对金鹿工业园进行夜查,夜查时间段为2时至3时。    (三)待海南叶氏食品加工厂恢复生产后,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将对该企业锅炉废气进行监测。    (四)秀英区安排工作人员加大对海南叶氏食品加工厂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无4D2HI201907180021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塔市村10米处有一个水泥搅拌站,占地5亩左右,有3-5个水泥搅拌机,每天作业时产生雪花一样的扬尘,道路、树木和居民家里飞满水泥灰尘。导致村民无法正常居住生活。该水泥搅拌站前几天被举报后相关部门派人实地检查,搅拌站停止作业;但检查人员走后,又开始夜间偷偷作业,产生噪音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休息。该水泥搅拌站未经任何批准违规作业。    海口市

    美兰区

    大气

    噪音

    7月19日下午13时10分,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督办。现场核查结果如下:(1)该搅拌站物料堆场配有顶棚及喷淋降尘设施,运转正常,但全部物料均未覆盖;(2)现场有12个生产罐体,其中:4个罐体有集尘设施,其余8个罐体底下用2个雾炮机进行降尘处理;(3)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4)场内道路全部硬化;(5)生产场地全部用围墙围挡;(6)未发现有渣土车,只有搅拌用车;(7)场地内配有洒水车洒水清扫。    现场未发现有扬尘、噪音问题,经走访周边群众该搅拌站确实存在上述问题,但是污染程度大小仍有待检测评估,投诉情况属实。属实    在处理第二批编号为D2HI201907150700的重复办件时,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曾在7月17日上午聘请海南海沁天城文昌分公司到现场要求搅拌站所有设备开启状态进行噪声检测,监测结果为达标。由于搅拌站处于停工状态,无法满足扬尘连续3小时的监测工况要求,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搅拌站安排打料计划,以便进行扬尘检测。    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和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求该搅拌站对堆场物料进行全覆盖,并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同时在外部道路安装喷淋设备,降低道路扬尘。    因7月18日凌晨搅拌站再次开工作业,7月19日下午13时10分,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7条之规定,对该搅拌站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作业。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将对该搅拌站的生产作业情况予以不定期巡查,避免产生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健康的污染问题。无5D2HI201907180030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高坡下村农贸市场占地经营,每天早6点至9:30、下午5点至晚10点期间,噪声较大,孳生蚊虫,污水横流。    海口市

    龙华区

    大气

    噪音

    水

     7月19日15时,龙华区副调研员聂增咏组织城西镇、区商务局、区环卫局、海口市龙马环卫公司、区市政维修中心等单位到现场调查核实。因当时农贸市场商户没有营业,故未发现噪音问题,现场周边未发现占道经营问题,便民市场门前道路下水管道存在污水溢流到路面的情况。经核实,因高坡村、沙坡村居民生产生活污水及雨水都由此管道排放,排水量大、管道直径较小(管道直径为60厘米)、地势较低,故此产生污水溢流现象。    7月19日17时30分,城西镇综合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到高坡下村便民服务市场查看,周边存在占道经营情况,没有噪音现象。    7月20日6时05分,城西镇综合执法中队和高坡村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存在占道经营情况,商户开业运输货物进出有轻微噪音现象,市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存在的问题:高坡下村便民农贸市场存在噪音、占道经营、蚊虫孳生及门前道路污水溢流问题。属实   (一)村委会协调市场管理方通知商户禁止喧哗、减少噪音,将开业时运输货物的板车铁轮换成胶轮。同时安排人员在6时至9时30分、17时至22时期间加强巡查,发现声音较大时及时提醒。   (二)城西镇组织城管中队定时定点整治高坡市场门前占道经营,督促商家做好门前三包。   (三)区住建局、区市政维修中心对断头沟进行疏通,有效防止污水横流问题。   (四)督促市场管理方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定时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和消杀工作,并安装防蚊网等设施防止蚊虫孳生。无6D2HI201907180039    海口美兰区海甸岛华邑酒店旁边的游艇码头边即将建设两栋150米高的写字楼,这两栋写字楼距离海岸线不足100米,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群众向海口市规划局投诉,规划局答复海岸线80米以内不能建设住宅楼,但可以建设写字楼。且该项目白天从不开工,夜间8点至凌晨开工,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小区业主正常休息。群众向12345、规划局、住建局投诉但都未得到解答。    海口市

    美兰区

    海洋

    噪音

    2019年7月18日17点50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管理科工作人员冼心雄、赵浩赶到现场踏勘。经核查,该项目用地位于填海区,填海部分已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用海手续完善齐全。在2016年12月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海口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中该用地为建设用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我市总体规划管控要求。同时,该项目方案结合海口湾三线贯通工程规划进行设计,在用地西侧、南侧设置公共慢行系统。该局予以通过该项目方案审查,未存在违规情况,举报问题不属实。    2019年7月19日15点30分,海口市美兰区综合执法局人民中队案件室执法队员林莲香与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吴育苗、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李在科队长、人民街道办主任唐晓莉在华彩·海口湾广场项目工地就夜间超时施工问题进行调查。经现场检查,华彩·海口湾广场目前建设情况为场地平整,尚未开始主体建设。    2019年7月19日15点14分,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黄翁强、王文强和蔡其衡到达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21号海口华彩华邑酒店G层1号进行勘察。该项目负责人现场提供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同时发现华彩·海口湾广场项目获批的2019年7月15日22时至2019年7月19日6时超时施工许可已到期。    2019年7月19日晚22:40,海口市美兰区综合执法局人民中队执法队员林明发、张留亮等人再次巡查华彩·海口湾广场项目工地,现场并未发现有施工。    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已于2019年7月3日、7月8日、7月15日取得经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批复的超时施工相关审批手续,同意该项目施工单位在批复时间里涉及部分结构部位(基坑支护、工程桩桩基等)施工工艺需要时连续作业,连续作业时间为2019年7月3日12时至2019年7月5日06时、2019年7月8日12时至2019年7月12日06时、2019年7月15日22时至2019年7月19日06时。存在夜间施工噪声影响问题,举报情况属实。属实    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民中队执法队员现场与施工方负责人沟通,告知施工方如因工程需要超时作业,须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的许可后方可超时施工。施工方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先向环保部门申请超时施工审批手续后再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美兰区综合执法局人民中队将加强对该项目的巡查,如发现该项目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作业的行为,将依据《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进行处罚。    目前,华彩·海口湾广场项目的超时施工许可证已经过期。下一步,若该项目再次申报超时施工许可,美兰区生态环境局依法按程序批准后,将在该项目超时施工时段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检测单位对施工现场噪声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无7D2HI201907180044    海口市秀英区兴业路21号海口市南之鑫玻璃有限公司的钢化玻璃厂全天工作,厂区内有两台较大的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噪音,严重扰民;玻璃厂生产的废水汇集在厂区外蓄水池,玻璃厂定期将废水抽入附近下水道,遇到下雨天,废水与雨水混合外溢至雨水道;粘合玻璃工艺产生的酸水外溢,产生刺鼻异味,下雨天与雨水混合流入雨水道。举报人认为该厂证件不齐全,无环保手续。    海口市

    秀英区

    噪音

    水

    7月19日15:20,秀英区政府人民快速响应,组织区生态环境局、秀英街道办等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经实地检查,查明以下情况:    1.该厂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RCXCX2M),于2018年5月2日取得环评批复(秀环审字〔2018〕18号),2018年11月4日自主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投诉人反映“该厂证件不齐全,无环保手续”的情况不属实。    2.该厂生产切割、磨边工艺产生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通过排水槽排向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通过循环水泵把水压到磨边等设备给水管循环利用。沉淀池四周池壁高于地面20cm,且池顶封闭。投诉人反映的“玻璃厂定期将废水抽入附近下水道,遇到下雨天,废水与雨水混合外溢至雨水道”情况不属实。    3.该厂粘合玻璃工艺不涉及酸水,投诉人反映的“粘合玻璃工艺产生的酸水外溢,产生刺鼻异味,下雨天与雨水混合流入雨水道”情况不属实。    4.该厂主要噪声来源是钢化炉风机产生的作业噪声,存在噪声影响,情况属实。该厂于2019年6月20日投入近十万元加装双层隔音房,通过3次S形折叠消音除噪。2019年6月29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厂界进行噪声检测,结果显示达标。属实    1.2019年7月20日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海口市南之鑫玻璃有限公司厂界进行噪声检测,结果显示达标。2.继续推动和协助企业搬迁和产业转型升级,在企业搬迁和产业转型升级之前,加强巡查与加大监测频次,并安排人员24小时巡控。一旦污控设施未正常启用或检测发现超标排放,将依法予以严处。无8D2HI201907180048    海口市龙华区海濂横路3号海南省热作发展总公司大院,因周边地势升高,导致市政污水管道在有降雨时污水倒流,大院内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污水深度最高时将近1米。直播海南进行过报道,也向街道和龙华区反映,只做简单处理,未从根本解决。现在小雨小泡,大雨大泡。希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区及街道相关部门同意业主进行自主改造。希望将小区拆旧建新,街道及区各主管部门予以支持。    海口市

    龙华区

水    7月19日14时30分,龙华区政府副区长王才华组织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区市政维修中心、海垦街道、疏港社区、热作公司宿舍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开发商(中煤集团)等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    调查组对该小区部分业主进行了走访,在走访了解中,受访居民均表示愿意进行自主改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裴素兰副主任向小区业主、开发商详细讲解了老旧小区自主改造的相关政策。    存在的问题:强降雨时可能存在积水问题。属实    1.市政维修部门安排排水管道工人对管网淤堵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目前该小区排水管道无堵塞、无积泥、排水畅通,符合排水标准。    2.继续加强雨水天气时的排查力度,遇到降水强度较大的情况时,及时协调联动市政排水等部门,采取疏通排水管道等措施,最大限度缓解积水问题。    3.主动指导小区业主申报老旧住宅小区自主改造项目,争取纳入试点。无9D2HI201907180061    1、 椰航路海航城小区东边20-30米处有一垃圾停车场,从2017年开始,垃圾车路过及停车时形成大雨积扬尘,垃圾车产生臭味,质疑无环评手续,影响居民无法开窗,晚上停放时存在噪音污染,尤其是半夜最严重;2、垃圾车停放点北面有一废旧资源回收点,疑似无证经营,雨天积水时,产生恶臭;3、回收点右边10米处有一星星发五金化工店的铁皮房,疑似私搭乱建及无证经营,在房内加工铝合金时,散发刺鼻气味,产生噪音(中午最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海口市

    琼山区

    大气

    噪音

    (一)该停车场用于停放机械化清扫车,没有停放垃圾车(所有的垃圾运输车辆已经于2017年8月13日全部转移),地面未硬化。每日作业完后车辆均会进行清洗才回场停放,场地内的报废垃圾箱均经过清洗干净之后再存放至停车场内,现场未闻到明显臭味。京环公司每日对停车场进行6次洒水降尘作业并对洒水作业进行登记做台账。因停放车辆只有15-20辆,达不到办理环评要求。因此,群众信访反映的“椰航路上有个环卫垃圾车的停车场,车辆出入产生较大的扬尘,散发臭味,质疑无环评手续”情况部分属实。    (二)海航城北侧废品收购站未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及未取得营业执照,现场未发现积水。根据其是经营废品收购,积水可能存在发臭问题。因此,群众信访反映的“垃圾车停放点北面有一废旧资源回收点,疑似无证经营,雨天积水时,产生恶臭”情况部分属实。    (三)海航城北侧星星发五金店旁(铝合金加工点)铁皮棚未办理临时规划建设手续及未取得营业执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午现场核查时未生产,根据其生产工艺,可能存在臭气及噪音问题。因此,群众信访反映的“回收点右手边10米处有一星星发五金化工店的铁皮房,疑似私搭乱建及无证经营,在房内加工铝合金时,散发刺鼻气味,产生噪音(中午最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情况部分属实。属实    (一)要求京环公司尽快完成新停车场地的建设,2019年9月底前将该场地内停放的作业车辆转移至新停车场停放,并对外张贴公告。要求京环公司在搬迁之前继续加强停车场的日常管理,落实好定时洒水除尘作业制度;在车辆停放区域制作车牌号码标识,要求车辆按照标识牌有序停放,同时在车场内加装喷雾器,不间断喷洒水雾保持地面湿润,防止产生扬尘。要求京环公司对椰航路环卫停车场进行噪音、臭气及扬尘情况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置。    (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废品收购站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成业主于7月20日上午12时前自行拆除和清理场地,并恢复原状。如当事人未能按时整改到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组织执法力量依法进行拆除。    (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铝合金加工点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成业主于7月20日上午12时前自行拆除和清理场地,并恢复原状。如当事人未能按时整改到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组织执法力量依法进行拆除。    下一步,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凤翔街道办、区环卫局等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举一反三,发现问题立即查处。无10D2HI201907180062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紫荆花园一期两岸咖啡会所里设有麻将馆,每天有人打麻将和大声喧哗交谈,24小时都在产生噪声扰民,排放油烟和会所的人抽烟产生臭气扰民。空调外机安装停车场附近,导致路面很热,居民没办法从这里经过。通过12345投诉,12345派给相关部门处理,但是处理后仍然存在这个问题。    海口市

    龙华区

    噪音

    大气

    其他

    污染

    7月19日16时,龙华区赵稳根副调研员组织金贸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海社区、小区物业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店靠近北面居民楼的3间麻将房窗户没有装隔音措施,该店负责人表示个别客人在棋牌室吸烟时会打开窗户,造成二手烟外排;西面空调外挂机与紫荆花园一期空中花园距离较近(约6米),会产生少量热气;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加装了水过滤装置对排放的油烟进行二次水净化过滤,因油烟管道老化导致少量异味泄露,该店负责人现场向执法人员提供油烟净化器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油烟净化器出厂日期为2015年2月。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受理转自海口12345的关于海口金色海湾两岸咖啡会所有限公司排放油烟问题的投诉件14宗,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18日未接到关于该店的投诉件。该店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并加装了二次水净化过滤装置,油烟设备故障、油烟处理效果不佳等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已及时进行处理。2018年8月29日,区生态环境局曾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该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2018年9月4日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HKHBJS/2018/473号)结果显示“达标”。    存在的问题:(一)两岸咖啡会所靠近北侧居民楼的3间麻将房没有做隔音措施,给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二)油烟管道老化少量油烟泄露产生异味,存在二手烟外排的问题。    (三)空调外机离居民活动的空中花园较近,产生的热量影响居民生活。属实   (一)要求两岸咖啡会所在靠近北侧居民楼的3间麻将房加装隔音玻璃。   (二)要求两岸咖啡会所在靠近空调外机的小区空中花园护栏处加装约1.5米高、35米长的隔热板,待业小区主代表大会同意后依法实施。   (三)7月19日,区综合执法局对该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海龙综法改字L7[2019]第Z0719号),要求其7天内对排烟管道进行全面检修,杜绝油烟泄露的问题。   (四)要求该店及对包间内的空气净化器进行保养维护,提高室内二手烟的净化效果。   (五)整改完成后,区生态环境局将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该店监测噪音和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无11D2HI201907180073    (一)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白沙门北控污水处理厂和威立雅污水处理厂近几年经常散发臭味,特别是下雨天臭味较浓,导致距离50米左右的周边小区居民无法开窗,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二)污水处理厂对面空地,开发商没有明确告知会建设雷达发射站,原先承诺会建设绿化公园,现在却准备建雷达发射站(距离小区几十米),覆盖范围很大,担心辐射会影响周围居民的身心健康。建议规划、工信部门核实。建议:政府和开发商在业主委员会监督下,公布关于雷达发射站的辐射污染测评和污水处理厂的空气污染测评报告。    海口市

    美兰区

    大气

    辐射

    1、反映白沙门北控污水处理厂和威立雅污水处理厂近几年经常散发臭味问题和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距周边住宅区卫生防护距离不足300米,基本属实;2、现场查看测量,初步测得白沙门雷达站选址红线与天颐湾小区外围围墙间距,最短处间距约130米,最长处间距约190米,情况属实。属实    (一)反映白沙门污水处理厂长期散发臭味问题。    1、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后,目前已启动投资约1.5亿元启动了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除臭系统项目,并要求除臭项目技术按照优于全国最高标准执行,即厂区内任何一个集中处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标准按国家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值(GB14554-93)的一半执行,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项目2019年底建成后,将极大的消减臭气排放,优化周边人居环境;    2、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监督性臭气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3、我市美兰区政府组织人员走街进户,主动与附近居民沟通了解,做好维稳宣传及风险化解工作,并定期将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向周边群众公开。    (二)反映周边小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该片区控规修编制中对周边未开发用地进行了优化,将北侧疗养用地调整公共服务设施,严禁安排居住用地,并设置防护带,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对周边已批已建住宅用地,通过规划设置绿地隔离带,下步落实规划建设任务,避免臭气扰民。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新一轮控规修编中,为避免防止出现同类问题,在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估确定的周边卫生防护范围内,原则上不新增居住、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功能。    (三)反映附近居民担心雷达站有辐射危害问题。    针对附近居民担心雷达站有辐射危害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接项目业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项目可研、环评阶段充分论证雷达站的辐射问题,是否对市民造成影响,对项目进行公示,充分了解周边群众的意见,第一时间将论证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平台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虑。二是下一步项目在取得可研、环评、报建等相关技术文件批复文件之前,不得开工建设。无12X2HI201907180009    1、文昌抱罗美华建材加工厂。地址:文昌抱罗镇抱罗村委会罗美小组,无脱硫装置使用烟煤燃烧锅炉,造成大气环境严重污染,未办理环评。2、海南建全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地址:澄迈县老城镇南兴村,未完成2017年的燃煤锅炉改造,无脱硫装置并使用烟煤燃烧,锅炉造成大气环境严重污染,未办理环评。3、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家顺发建材有限公司,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蓝箭建材有限公司使用建筑模板等高污染燃料燃烧锅炉,经常黑烟滚滚,颗粒物排放超标。4、海南华俊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茂材湖村。5、海口长航实业有限公司,地址:海口狮子岭工业园区对面美厦墙厂房。该公司之前被处罚过,但仍然在夜间偷偷生产,擅自扩大产能。6、万宁泰润实业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地址:万宁东奥镇大太坡。7、琼海市G98高速公路东红下高速往大路方向2公里右边龙西村附近,有个水泥砖厂兼石子加工厂,加工生产水泥砖,破碎石头,生产过程中噪音大,粉尘大,并占用农用地,无审批无报建无环评,三无脏乱差加工厂,需给予取缔复绿。    海口市

    龙华区

    大气

    噪音

    (一)关于“文昌抱罗美华建材加工厂无脱硫装置使用烟煤燃烧锅炉,造成大气环境严重污染”问题。经核实,该厂目前的在用锅炉于2018年12月23日通过了省锅检所的改造监督检验,2019年1月23日获得原文昌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使用生物质颗粒为主要燃料,目前该锅炉在检验有效期内。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6月15日委托海南海沁天诚检测公司文昌分公司对该厂在用的锅炉排放废气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现场核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举报的该厂“使用烟煤燃烧锅炉造成大气环境严重污染”问题不属实。关于该厂“未办理环评”问题。调查组7月20日核查该厂环保手续时,发现文昌市抱罗美华建材加工厂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项目于2017年5月15日取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15万m³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该厂已办理环评手续,但尚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环境管理能力较差,因此,信访人举报的该厂“未办理环评”问题属实。    (二)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原旧锅炉已淘汰,目前所使用的锅炉为新购买的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型号为SZL6-1.6-T,制造日期为2018年7月,并取得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附件2),不属于淘汰类锅炉。另外,因锅炉自身设计和型号的不同,新锅炉是无法使用烟煤和木块作为原料进行燃烧的,不存未完成燃煤锅炉改造问题。 锅炉已安装脉冲布袋除尘等环保设施,型号规格为LCDM-180-1。同时,该公司已于2010年9月9日通过环评审批手续(附件2,附件3),经企业自主开展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于2019年5月18日向县生态环境局提交了备案,不存在未办理环评手续。    (三)问题调查情况现场:1.海口家顺发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有一台4蒸吨的烧锅炉,使用的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现正常生产,且安装布袋除尘设施,现场未发现存在黑烟滚滚的现象;2.海南蓝箭轻型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现场正在生产,锅炉未在使用,但现场堆放有建筑模板,企业也承认有使用建筑模板作为锅炉燃料,投诉情况属实。    (四)问题调查情况现场:海南华俊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厂设备均处于停运状态,厂区内锅炉无使用迹象,无生产锅炉燃料堆放,无生产迹象。现场负责人仅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租地合同,未能提供环评手续,投诉情况属实。    (五)问题调查情况现场:海口长航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未在生产,但有生产痕迹(锅炉有余温),该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投诉情况属实。    (六)2019年7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位于万宁东澳镇大太坡的万宁泰润实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获得环评批复,所反映情况不属实。    (七)2019年7月19日16时,由琼海市科工信局、琼海市生态环境局和大路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琼海大路鸿峰环保水泥砖加工厂现场检查中存在无环评,脏乱差、占用四级林地情况,信访人举报的情况部分属实。属实    (一)对于该厂“未办理环评”问题。经查,该厂建设年产15万m³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项目已获得原市环保局关于年产15万m³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19年7月4日,该厂委托海南海沁天诚检测公司文昌分公司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出具了监测报告,于7月19日组织验收会,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并于7月22日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月22日-8月16日),目前公示期未满。该厂“年产15万m³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项目”已办理相关环评手续,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目前正在公示期间。调查组现场核查时要求该厂必须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才能投入生产,做到达标排放,有序发展。    (二)要求企业规范生产,对现场堆放的烟煤和木块进行清理。    (三)由龙华区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海口家顺发建材有限公司蒸压灰砂砖项目锅炉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2.秀英区环保现场要求海南蓝箭轻型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建筑模板作为锅炉燃料,已完成建筑模板清理,并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于2019年7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秀环罚字〔2019〕68号)处罚人民币捌万元整。    (四)美兰区环保局此前已对海南华俊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于2018年5月22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美环察责改〔2018〕24号),并于2018年6月4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美环察罚决〔2018〕20号),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该公司已缴款;2.要求海南华俊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环评手续获批之前禁止生产,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    (五)秀英区环保局现场对海口长航实业有限公司的锅炉、电箱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并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于7月21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秀环罚字〔2019〕69号)处罚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秀英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一旦超标排放,将依法查处,并以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加强辖区内的砖瓦制造企业的巡查管控,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六)经调查,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可办结。    (七)一是琼海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二是要求其停产整顿,补办完善相关手续;三是要求其完善环评审批、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四是用薄膜盖住生产原料,避免产生扬尘;五是做好厂区环境卫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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