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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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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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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第五批 201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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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04版)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3X2HI201907180001海口市海口湾观海台到海口湾休闲区之间有个污水排放口,在每次退潮的时候向海里排放污水,有臭味,情况持续多年。    海口市

    龙华区

大气7月19日20时15分收到交办案件后,7月20日上午9时30分,市市政管理局组织市排水管道养护所、龙华区水务局、龙华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龙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人员赶到海口湾,对群众反映海口湾观海台到海口湾休闲区之间排放口进行现场查看和实地调查。经调查核实,该排放口存在有污水排出情况,反映情况属实。溯源排查到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海口中学等11处污水错接市政雨水管网。属实根据《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龙华区水务局、龙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海口中学等11处污水错接市政雨水管道的用户下达整改通知单。7月20日当天,龙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中国电信海南公司、海口中学、海口创意港工地等8处违规排水户下整改通知单8个,预计10天内整改完毕;剩余茉莉路1号阳光海岸线小区一处D800mm污管错排雨水因物业拒签,以及牡丹路昌炜玉园两条D300mm污管错排雨水管因物业公司下班未能下达整改通知单,拟7月21日上午由龙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继续发现的错接情况进行现场执法。7月21日上午,经龙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馈,茉莉路1号阳关海岸小区1处和昌炜小区2处污水管道错接雨水排放的行为,因当事人拒收,龙华区万绿园居委会已配合做留置送达,并要求在9天内整改完毕。无14X2HI201907180002海口市龙华区椰树集团选址不合理,工厂设在人口密集的中心,排出大量废气和污水,附近河沟水质呈黑色,生产时产生噪音,影响居民休息。    海口市

    龙华区

    水

    大气

    噪音

    1.该企业正常生产。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废气高空排放。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没有排入龙昆沟,不存在对附近河沟水质造成影响。企业已完成厂区噪声源的治理任务。市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2019年7月19、20日对椰树集团龙华厂区的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2.椰树集团龙华厂区始建于1956年。该地区原属老海口市龙华工业区,周边原有的椰岛酒厂、南岛啤酒厂等老企业已关停搬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厂区附近建起了新住宅小区,产生了住宅环境要求与工业污染物排放的矛盾,属于结构性环境影响问题,不属于选址不合理问题。 

    3.椰树集团龙华厂区东面的龙昆沟是市政排洪沟,龙昆沟于2017年开展水体治理,对流入龙昆沟的污水全部进行了截流,只接入雨水口。该片区水体已得到有效治理,现场没有发现水体黑臭现象。受上游整治进度的影响,水质仍有不稳定情况。

属实1.加强监管,确保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督促企业落实夜间停止生产作业,避免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加快企业搬迁进度,目前,该集团已在狮子岭工业开发区置换了一块土地约300亩,计划于2019年9月18日开工奠基,预计两年内,龙华厂区搬迁至狮子岭工业开发区。 3.加快上游整治进度,确保龙昆沟水质稳定达标。无15X2HI2019071800031.海口市秀英区长信路10号观海台一号小区二期、旺佳旺超市旁海口柏斯观海台一号小区,违规建筑把原来800平方米的绿化和树木全部破坏。 2.好百年渔民新村每天排放大量油烟,造成空气污染。    海口市

    秀英区

    大气

    生态

1.海口柏斯观海台一号小区该处有个景观水池(约400平方米)不属于违建,水池下是地下室,因地下室渗水,故开发商未经许可擅自将该处改建,海秀街道城管中队已于2019年1月25日下达停工通知书,当事人已按照要求停止施工,现场占用毁坏了约3棵树木(约0.6平方米)。 2.好百年渔民新村已安装四台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现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对该单位的经营过程中的油烟进行检测。属实1、针对违反规划擅自拆除水池改建问题,一是海秀街道城管中队现场下达限改通知书要求按原规划恢复原样。二是针对破坏部分绿化问题问题,海秀城管中队要求按原规划恢复种植相应配套绿化带。三是海秀街道城管中队将跟踪督促开发商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加强巡查执法力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好百年渔民新村每天排放大量油烟,造成空气污染的问题,聘请检测部门对该单位的油烟进行取样检测。无16X2HI201907180004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南桥路大风幼儿园对面,附近有一居民区,因该地区未进行路面硬化,未铺设污染水及雨水管网,导致雨水直接渗入地表。且存在污水随意排放、环境脏乱差。    海口市

    琼山区

    水

    大气

(一)该片区目前还保留原路面状态,地面无硬化,已建有南桥路排水管(雨污同流)最后流向琼州大道市政污水管网。信访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二)经现场核实,小区生活污水均通过南桥路排水管最后流向琼州大道市政污水管网,但路边存在部分生活垃圾,因排水管的收水口较小,下雨特别是大雨时,雨水冲刷沙土雨水及地面垃圾,极容易造成堵塞,形成脏水、积水。信访投诉情况“污水随意排放、环境脏乱差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一)因该地段为海口市规划路,待海口市政府的市政路网建设计划批准实施后,再将该路段进行硬化。目前还保留原路面状态。要求该片区的京环公司的工作人员每日及时收集清扫该路段生活垃圾。 (二)由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负责在该路段加装收水口,缓解雨天排水压力。(三)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已于7月20日上午派出抢修队布置抢修施工工作,将该路面积水点附近排水管的收水口进行改造,将雨水以及污水引到排水管,解决该地点积水及异味问题,预计一周内完工。 (四)京环公司已安排工作人员定时清理路面生活垃圾,并组织人员不定时巡查地面情况。无17X2HI201907180008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碧海大道的华彩华邑酒店项目二期违法填海(原海口南渡江出海口海域),违规建设写字楼。严重破坏南渡江生态环境,改变了海洋流水流向。    海口市

    美兰区

海洋7月19日14:30,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长江副调研员组织召开该办件的工作部署会议;7月20日9:00,市资规局海域海岛科黄镜波科长带领海域海岛和海洋执法支队相关人员赴海口丹娜国际游艇都会项目游艇码头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核查;7月20日11:00,市资规局海域海岛科调阅查证相关档案、整理有关材料、填报交办单和拟写情况报告。经核查,海口丹娜国际游艇都会项目游艇码头工程用海手续完善齐全,不存在违法填海的问题。同时该项目为平推式围填海项目且填海面积较小,项目围填海基本不影响工程海岸段及附近海域的流水流向,工程施工未对周围海域的水环境质量、岸线等造成明显负面影响。鉴于该项目属我市2018年重点项目,为推进项目建设,原规划委员会以海规函〔2019〕807号文同意该项目开展建设场地平整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该项目规划审批未存在违规问题。不属实鉴于该项目属我市2018年重点项目,为推进项目建设,原规划委员会以海规函〔2019〕807号文同意该项目开展建设场地平整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该项目规划审批未存在违规问题。无18X2HI201907180012海口市秀英区港澳工业开发区管理无序,有污染废气排放,工业区距离居民区过近,对周边的居民和学校等造成严重生活影响。海南裕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这两家临近居民区的工厂,废气刺鼻,影响居民健康和生活。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6月26日发生爆燃事件,现场还存有3000升酒精,担心再次发生安全事故。    海口市

    秀英区

大气2019年7月19日13:30,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市、区两级科工信部门,秀英街道办等部门再次对裕泰饲料厂进行检查,该饲料厂正常生产,一般正常生产时间为8:00至22:00。环保设施已开启,且运行正常,现场厂区内仅有轻微饲料味,厂界外饲料味不明显。近两年大气监测结果显示11次均达标。2019年7月19日14:20,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科工信局、秀英街道办联合对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核查,经了解该厂2019年6月26日二次烘干车间发生局部火灾,车间内部分管线及设备损坏停产至今。据企业负责人介绍,消防部门于2019年7月19日上午对该厂解封,企业下午进场清理。该厂区储罐内尚存有300升食用酒精,通过酒精比重仪检测,浓度为45%。经应急管理部门初步判断该储罐内的物品相对安全,不会因此发生安全事故(除非人为因素)。2018年10月9日该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臭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2019年6月4日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委托检测单位进行臭气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投诉人反映的“现场存有3000升酒精”情况部分属实。属实一是加强环境监管,环保部门已将裕泰饲料厂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列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并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加大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同时安排人员24小时对该厂进行巡控。二是区生态环境局已将裕泰饲料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列入在线监控平台,对其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三是向裕泰饲料厂负责人强调企业环保责任,增强企业环保主体意识,使其自觉守法,自觉肩负其企业环保责任。四是积极协助裕泰饲料厂加快搬迁工作。并加强日常监控巡查,做好舆情和投诉处理工作。五是区生态环境局部门向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强调,车间重建时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必须通过验收后才投入使用。同时已将其列入“双随机”抽查范围,日后其恢复生产后,继续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六是督促企业加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提升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企业对现存的300升食用酒精妥善封存,并加强厂区值班值守。无19X2HI201907180017海口市政府违法毁林修路,正在修建的羊山大道(龙泉段)造成近千棵树龄20多年的海南黄花梨树被毁,破坏生态。该路段没有环评批复,没有征地批文,违法修改划定的红线。    海口市

    龙华区

生态7月17日15时,海口市龙华区副区长陈正参组织龙泉镇、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协同海口市资规局龙华分局、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等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海口市羊山路网一期工程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复的方案进行征地、施工建设,项目建设手续齐备,未发现超出征地红线建设问题。其次,核查了龙泉镇政府提供的项目征地补偿文件、博贤村被征土地涉及到有花梨树的农户的青苗清点登记表和领取青苗补偿款的签收表、农户和龙泉镇政府签订的协议书等台帐资料。 2019年7月19日下午16时左右,龙华区农业农村局、龙泉镇政府、龙泉镇占符村委会的分管领导与相关工作人员一同对群众举报的毁林修路问题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核查了市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海口武冶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羊山路网一期主干道南段5.0公里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0015307)材料真实性。 该项目在征地过程中,对地上附属物的清点及发放补偿款,均由镇政府干部、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干部及农户四方现场共同签名确认(农户还需加盖手印确认)。经龙泉镇政府核查清点附属物的登记表——《羊山主干道、足球基地道路征地登记表》,发现项目占用到的土地中种植海南黄花梨树的农户只有占符村委会儒符村(3户)与博贤村(2户),5户合计种植黄花梨树苗577株。这5户农户领取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后,与龙泉镇政府签订《协议书》,农户及时将青苗迁移、处理。属实1、结合年度造林计划,积极做好植树造林工作,将年度700亩造林任务分解到各镇,并积极督促落实。 2、对项目周边群众充分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并出示相关政府批复文件和证件;其次,在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该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3、主动到周边群众家中走访,解释说明相关工作情况。7月19日,由市林业局、龙华区农业农村局、龙泉镇等单位联合到投诉点位博贤村走访,并召集王盛仁、符集堂等农户到村委会座谈,向群众说明道路项目审批建设、所征地块青苗补偿情况等情况,群众表示对该项目相关情况已知晓,对项目建设无异议。无20X2HI201907180019海口市三永公路建设中违法使用2012年环评报告(超过五年有效期),三永公路未考虑到对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云龙水郡小区居民的影响。从2012年到2019年三永公路附近建成了大型居民区和省道云定公路,云定公路噪音已达60分贝、晚上达到50多分贝,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海口市

    琼山区

噪声(一)海口市三永公路建设中的环评报告已过期,在项目开工前需重新编制环评报告并进行审查。 (二)三永公路建成后,道路车辆噪声可能对周边居民小区产生一定影响。属实(一)要求三永公路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按照实际情况重新编制环评报告,充分论证三永公路项目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审批申请。 (二)加强对三永公路建设的监督巡查,确保项目在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无21D2HI201907180012演丰镇塔市村委会福东村路边有一处原海文大桥建设时使用的临时搅拌站,在大桥建成后该搅拌站仍在使用,其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对周围居民严重影响,最近的居民点为10多米,希望该搅拌站尽快搬迁。    海口市

    美兰区

    大气

    噪音

7月19日下午13时10分,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督办。现场核查结果如下:(1)该搅拌站物料堆场配有顶棚及喷淋降尘设施,运转正常,但全部物料均未覆盖;(2)现场有12个生产罐体,其中:4个罐体有集尘设施,其余8个罐体底下用2个雾炮机进行降尘处理;(3)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4)场内道路全部硬化;(5)生产场地全部用围墙围挡;(6)未发现有渣土车,只有搅拌用车;(7)场地内配有洒水车洒水清扫。 当时现场未发现有扬尘、噪音问题,经走访周边群众该搅拌站确实存在上述问题,但是污染程度大小仍有待检测评估,投诉情况属实。虽7月19日现场核查时搅拌站未生产,但经美兰区演丰镇塔市边防派出所反映,该搅拌站曾在7月18凌晨开工作业,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亦赶赴现场,责令其停工。属实在处理第二批编号为D2HI201907150700的重复办件时,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曾在7月17日上午聘请海南海沁天城文昌分公司到现场要求搅拌站所有设备开启状态进行噪声检测,监测结果为达标。由于搅拌站处于停工状态,无法满足扬尘连续3小时的监测工况要求,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搅拌站安排打料计划,以便进行扬尘检测。 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和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求该搅拌站对堆场物料进行全覆盖,并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同时在外部道路安装喷淋设备,降低道路扬尘。 因7月18日凌晨搅拌站再次开工作业,7月19日下午13时10分,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7条之规定,对该搅拌站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作业。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将对该搅拌站的生产作业情况予以不定期巡查,避免产生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健康的污染问题。无22D2HI201907180054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碧海大道恒大美丽沙附近有块湿地,离海边不到200米,很多车在拉土正在填埋,破坏当地生态。    海口市

    美兰区

生态发现现场有工程车在往湿地范围内两个地方填入土方及平整。现场核查结果如下:经过放点测位并套入《海口市湿地资源本底》,填埋土方地点在该图范围内,说明填埋土方工程占用一般湿地,存在破坏湿地资源情况。属实7月20日上午9时整,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现场对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考虑到该项目是市政府重点项目,督促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十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办理占用湿地相关审批手续。。无23D2HI201907180059南渡江治理问题,从南渡江大桥往北到新埠岛入海口,靠近市区的河道原有植被被破坏,用水泥硬化,4家驾校占用作为训练场、有人修建灯光足球场和鱼塘。建议:政府把这些违法的建筑进行拆除,恢复自然绿化,保持河道畅通;把南渡江河道内的治理提上日程,保护原有河道,还南渡江一片净土。海口市琼山区    其他

    污染

    生态

2019年7月19日下午3点,我市美兰区农业农村局孔红书记、李志明副局长、陈涛主任、办事员梁家欣到达南渡江边对办件反映问题进行走访调查;下午4点,我市美兰区副区长杨柳芳、美兰区环保局、美兰区水务局局长汪晓懂和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灵山镇政府、海甸街道办、新埠街道办、白龙街道办工作人员共同对南渡江(美兰区段)沿岸进行全面排查;下午5点,市市水务局建设运行监管与水旱防御科陈挺雄科长组织琼山区水政监察大队、美兰区水政监察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到现场对办件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一)4家驾校。 1、驰翔驾校,现场共有6处构筑物,该驾校仅有《营业执照》,未到环保部门登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现场构筑物和硬化路面也未办理报建手续,且部分硬化路面在我市河道范围内,存在破坏河道原有植被和偷排生活污水现象; 2、李宝平驾校,已于2019年4月11日由琼山区政府牵头组织各部门对其全部拆除; 3、博智城驾校,现场共有17处构筑物,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关于建设驾驶员培训场地意见的复函》(海水务函〔2017〕378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46010800000316),但现场构筑物和硬化路面未办理报建手续,且该驾校全部位于我市河道范围内,存在破坏河道原有植被和偷排生活污水现象; 4、广信驾校,经了解该驾校所使用场地为村民进行硬化,不在河道范围内,广信驾校仅临时到该处练车,不存在占用河道问题。群众投诉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二)滨江足球场。 该球场现场有13个五人制足球场、2间混凝土房。项目用地属于村集体用地,足球场使用的是人工草坪,未发现经营餐饮业,也未发现使用农药、化肥等污染物,该球场仅对原地貌进行平整未发现对地面进行填高,该球场有《营业执照》和《行洪影响分析报告》,但《行洪影响分析报告》未经过水务部门审核,未到环保部门登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现场2间混凝土房和硬化路面也未办理报建手续,且该球场全部位于我市河道范围内,存在破坏河道原有植被和偷排生活污水现象,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三)鱼塘。 美兰区鱼塘3处,位于南渡江灵山镇段蓝线范围内鱼塘,面积552.56亩,涉及村民已全部签订退塘协议;位于海甸岛碧海大道边上海甸街道办事处对面两处鱼塘,总面积约20亩,目前有人承包,为私自养殖鱼塘。 琼山区鱼塘1处,该鱼塘面积约8亩,向社区和当地居民现场了解后得知,该鱼塘天然形成,非人工挖掘,之前是深坑后形成水塘,目前已荒废一段时间,现状为无人承包无人投料。 群众投诉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一)驾校。 1、驰翔驾校,2019年7月23日,美兰区水务局对驰翔驾校下达《海口市美兰区水行政管理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驾校限期自行清理占用我市河道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若该驾校不自行清理,将于2019年7月29日移送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执法;2019年7月22日,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驰翔下达《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驾校限期自行拆除建设的坡道及场地附属物。 2、博智城驾校,2019年6月26日,海口市水务局对博智城驾校下达《关于督促海甸岛碧海大道博智城驾校限期整改的通知》(海水务〔2019〕494号),责令该驾校限期自行清理该地块内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现期限已过,该局正在起草《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函》,预计2019年7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移交至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执法。 (二)滨江足球场。 琼山区住建局预计2019年7月24日将相关材料移送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执法。 (三)鱼塘。海甸岛碧海大道边上海甸街道办事处对面2处鱼塘由美兰区水务局牵头协调美兰区水政监察大队处理。 (四)我市将加强对南渡江沿岸的管理和环境监管力度,增加河道巡查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同时要求各部门踪落实整改情况,并充分听取市民意见,确保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的同时最大限度满足市民要求。无24X2HI2019071800101、澄迈县老城镇东水港海湾内长期存在3家水上餐厅,港湾内水有几十家渔排养殖,两岸滩存在围塘养殖。造成严重影响泄洪,质疑以上餐厅及养殖业是否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区,是否合规。2、海口市秀英区新海、荣山寮渔村定置网非法捕捞(休渔期)建议加强监管保护海洋资源。3、海口市秀英区粤海码头、新海轮渡码头,长期存在上百个渔排养殖、渔船占用码头、港地、航道,严重影响港区通航安全,质疑渔排养殖是否合法。    海口市

    秀英区

海洋(一)东水港3家海上餐厅已不经营,但餐厅位于海洋生态环境区,属于破环生态和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不符合有关规定。渔排养殖属于村民自发养殖行为,位于海洋生态环境区,没有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存在污染海湾水质和破环环境的情况。围塘为船艇公司依法填海建设项目。该项目用海于2010年12月由澄迈县人民政府审批出让,海域使用权人为船艇公司,项目总面积为53.60公顷,其中填海造地面积为20.20公顷,用海年限为50年,项目用海占自然岸线3106.5米,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建设海上竞技运动各项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现已围海16公顷,但没有填海建设。 (二)在巡航的过程中发现航道内有6对定置网,1对地笼网,所反映的海口市秀英区新海、荣山寮渔村定置网非法捕捞(休渔期)的问题属实。 (三)海口市秀英区新海港轮渡码头未发现鱼排、渔船占用且影响港区通航安全的现象。粤海港发现有152艘(其中岸上53艘,水上99艘)渔船在粤海港内停靠,有34组水产养殖鱼排。所反映的粤海码头、新海轮渡码头,存在渔排养殖、渔船占用码头、港地、航道,影响港区通航安全问题部分属实。属实(一)老城镇政府已对3家餐厅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户于2019年8月21日前对各自餐厅自行进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019年6月15日,老城镇政府对渔排养殖户养殖情况进行公示,与养殖户签订《退出协议》,争取在一个半月内完成清退并拆除80%渔排,剩余的将在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清退并拆除。同时禁止投放鱼苗,考虑到渔排养殖的历史比较长,存在大量鱼苗,为了降低村民的损失,老城镇政府已经发动养殖户积极卖鱼,部分养殖户已主动拆除渔排,面积达1000平方米。梦幻岛海上竞技运动创意园项目用海为船艇公司2010年12月依法取得,于2012年至2014年间对填海造地部分进行围堰,属于依法所建。 (二)1.西秀镇政府立刻发动宣传,告知粤海港内渔排养殖户于2019年7月20日上午10时前自行迁移渔排和渔船。2.。在清理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鸣笛、喊话的形式劝离港池内乱停乱靠渔船,引导教育渔民自行转移港池内违规布设的渔排,对粤海港航道内碍航渔网逐一进行定位清除。3.休渔期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西秀镇政府联合边防派出所在重点点位和重点时间加强新海村和荣山寮村渔船的巡查管理,确保休渔期渔船在港在岸休渔。4.由海口海事局责成海南铁路有限公司加强港口水域陆域管理,充分履行码头管理主体责任,禁止渔船进入港池从事养殖、捕捞和停靠等行为。由秀英区政府书面发函给市农业农村局,尽快完善《海口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三)经了解,粤海港内有17组鱼排的鱼收获时间未到,如果强行迁移会影响到渔民的收益。根据渔民反映,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曾经口头承诺,同意鱼排在不碍航的情况下,允许其养殖时间延迟到收获期。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防生态保护督察整改“一刀切”行为的通知》,7月20日,在市农业农村局、秀英区政府、海口市交通港航局、市渔业监察支队、秀英区西秀镇政府以及海南铁路有限公司等部门的监督下,海南铁路有限公司再次协商,同意鱼排在不碍航的情况下,允许其养殖时间延迟到收获期,即2019年10月31日前撤离。截至目前,粤海池内除了暂保留17组鱼排、53艘渔船上岸外,其他碍航物均已(劝离乱停乱靠渔船99艘,渔民自行拖离渔排16组,起吊渔排1组,清理碍航定置网6张,没收地笼网1张)清除完毕,海上通航安全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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