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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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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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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第七批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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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2HI201907200018       海口琼山区府城镇凤翔山庄小区未做雨污分流,每到下雨时雨水混杂污水和垃圾直接排到小区及外面道路上,且能看到污水从井盖冒出,有臭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海口市琼山区    水

    大气

    土壤

    经现场查看,该小区门口设有排污水管道,地面有2个井盖,井盖排水管道口存在积压淤泥现象,但是能正常排污排水,现场无臭味。 自2018年起,南方电网在该小区门口铺设的电缆管道与凤翔山庄排污管道相叠,修建过程中为了两个管道相容,南方电网缩小了凤翔山庄中间一小段排污管道,管道

    半径缩小后,易堆积淤泥,导致排水排污不畅,雨天排水量大时井盖承受不住排水冲击,造成污水溢出、散发臭气的情况。

属实       (一)要求该小区物业对管道井盖下面的淤污进行清理。       (二)凤翔街道办将引导该小区物业加大对井盖淤污清理力度,加强巡查,定期清淤,避免雨天时溢流污水、散发臭气。       (三)2019年7月21日,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和物业安排人员完成清理积淤的管道和路面。无2D2HI201907200020       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福永村,位于村南边有南北走向的宽15米的水泥路(机耕路),是村中唯一的一条机耕路,是村中的中轴线,这条路中断的附近土被挖去当土方或者烧砖等等。整条路的西面全被挖空,有落差面达到20米左右。下雨就会有水土流失,被毁路段达100多米。海口市秀英区土壤       7月21日下午14:00,秀英区西秀镇委副书记林勇波接到办件后,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会同区水务局、国土执法大队到西秀镇福永村现场核实办件。经核实,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西秀镇福永村,该办件所指地块周边原海龙砖厂已于2008年取缔复绿,部分已形成坑塘水面,地块内植物长势良好,已自然复绿。机耕路靠近地块斜坡一侧约30米长路段塌陷,无法通行。经查,该点为秀英区登记的不稳定边坡隐患点,2017年曾出现滑坡现象,原市国土资源局、秀英区政府及西秀镇政府对其采取封路、设置警示牌的措施进行紧急处理。为了进一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2017年已在该点东南侧专门修建1条约三米宽的路以方便村民出行。根据向村干部的了解,其表示该处土地被挖是多年前的事情,自2016年以来就未再发现挖土现象。现场未见水土流失,也未发现有挖土壤用于烧红砖及土方的情况。所反映的土壤被挖问题不属实;水土流失导致机耕地塌陷问题属实。属实       处理情况:(一)重新设置警示牌工作,防止村民冒险通行,保障村民出行安全。(二)通过撒草籽的方式,完成对曾经滑坡的裸土地方进行补植补绿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导致机耕地塌陷。        整改情况:(一)已于7月22日,完成警示牌重新设置工作。(二)已于7月22日,完成对曾经滑坡的裸土地方补植补绿工作。无3D2HI201907200023       五源河公寓二期C区28栋下的铺面饭店的空调外机正对举报人家门口,空调外机夜间运行,产生噪音,影响居民休息;且油烟排口正对举报人生活区,担心饭店营业后油烟造成污染,影响正常生活。海口市秀英区    大气

    噪音

       经核查,海口秀英家味餐饮店尚未营业,该店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空调外机未运行,空调外机设置在地下室,旁边设有消防管道,现场噪音是消防管道产生的。该举报人的家门口,距离空调外机高度约3-5米左右。(一)油烟污染问题:该店的油烟排放口正对路边,且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SDXK-JD-4A)。所反映的油烟排口正对举报人生活区问题不属实。(二)噪音污染问题:7月23日晚上21:00,西秀镇综合执法中队再次针对噪音问题进行核查。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编号:HKHBJS/2019/572号)对投诉点位进行检测,发声源于消防管道,结果为超标,已构成噪音。所反映的空调外机正对举报人家门口,空调外机夜间运行,产生噪音问题不属实。    不

    属实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下达监督意见书并要求立即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一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好后厨食材分类、台账和索证索票,做好油烟净化等相关要求,完善手续后方可营业。(二)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省大气污染条例第四十二条执行发证。(三)消防管道具体噪声源需进一步排查。无4D2HI201907200026       海口市龙华区海濂横路3号海南省热作发展总公司大院,因周边地势升高,四周高中间低,导致市政污水管道在降雨时污水倒流,大院内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污水积水深度最高时近1米,小区的一楼家里都长霉成危房,家具都泡烂了。南国都市报、直播海南进行过报道,也向街道和龙华区反映,但是龙华区政府现场走访,只做简单处理,未从根本解决。现在小雨小泡,大雨大泡。希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区及街道相关部门同意业主进行自主改造。希望将小区拆旧建新,街道及区各主管部门予以支持。海口市龙华区水       7月21日15时,龙华区政府副区长王才华组织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海垦街道、疏港社区、热作公司宿舍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开发商等单位负责人召开协调会。      在协调会上,业主代表表示希望对该小区进行自主改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小区业主、开发商详细讲解了《海口市老旧住宅区自主改造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海棚改办〔2019〕1 号)。       存在的问题:强降雨时可能存在积水问题。属实       1.市政维修部门安排排水管道工人对管网淤堵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目前该小区排水管道无堵塞、无积泥、排水畅通,符合排水标准。       2.继续加强雨水天气时的排查力度,遇到降水强度较大的情况时,及时协调联动市政排水等部门,采取疏通排水管道等措施,最大限度缓解积水问题。       3.主动指导小区业主申报老旧住宅小区自主改造项目,争取纳入试点。无5D2HI201907200047       海口市琼山区天上人间小区业务投诉小区的垃圾站违规建设,管理不善,垃圾没做好密闭工作,垃圾车每天早上5:00作业,产生噪音,产生恶臭,影响居民休息和生活。海口市琼山区    土壤

    大气

    噪音

       (一)该垃圾屋是2004年小区开发建设时同期配套建设,因当时没有相关规定规划建设垃圾屋,所以无需相关报建手续。根据海南省规划委员会、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实施<海南省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琼规〔2018〕1013号)文件精神,为应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所需建设的可以暂缓拆除。       (二)小区物业对该垃圾屋疏于管理,平时经常不将闸门关闭,冲洗不及时,从而导致该垃圾屋周边产生异味。现场闻到明显臭味。       (三)2019年5月收到该小区居民通过 “12345” 热线反映垃圾车作业时间过早问题后,京环公司已从5月起将垃圾运输车辆进入天上人间小区收运垃圾时间从每日早上5点调整为每日上午9点。不存在产生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的问题。属实    (一)由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该小区物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小区物业2019年7月23日前对垃圾屋周边环境进行限期整改。滨江街道督促小区物业一是立即购买高压水枪对垃圾屋及时进行冲洗,平常将闸门关闭,防止产生异味;二是指导物业公司建立垃圾屋管理制度,规范小区垃圾屋管理。

    (二)由滨江街道组织人员对小区业主进行走访,通报垃圾屋处理情况,听取业主意见及建议,及时作出整改,以取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由区环卫局督促京环公司一是加强作业人员培训,力争在技术层面上减少噪音的产生;二是增加清运班次,从每日一个班次(上午9:00)调整为每日两个班次(上午8:30、下午7:00),确保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三是做好垃圾车辆的清洁工作。

无6D2HI201907200051       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四季华庭三期阳光华府旁有一停车场,存在堆砂、洗砂的情况,造成环境污染。海口市龙华区土壤       7月21日上午11时10分,城西镇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核查,四季华庭三期阳光华府旁停车场存在堆砂现象,现场停放两辆运输车,未发现洗砂行为,也没有相关洗砂工具。      存在问题:四季华庭三期阳光华府旁有一停车场存在堆砂现象。属实       问题已解决。       城西镇综合执法中队已对符亚弟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清理砂料。       7月22日下午,符亚弟已自行将砂料清理完毕。无7D2HI201907200058       美兰区灵山镇多善村308号复兴食品厂,生产时间中午12点半至下午3点半,晚上12点半至凌晨4点半,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后直接排至南渡江,无排污许可证,食品厂有锅炉,实际燃料为木柴,但锅炉旁放置生物质颗粒,使用的是生物质颗粒,规避监管,锅炉废气未进行处理直接排放。海口市美兰区    大气

    水

       2019年7月21日15时20分,海口市美兰区环境监察局由局长吴永东带队,会同海口市美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晋文村委会挂点领导、村委会干部和灵山镇环保站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海口美兰复兴食品厂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于2017年6月14日投入生产,有一个2t/h的蒸汽锅炉、四条生产线、一个生产污水沉淀池和一个除尘废水池。该厂擅自降低环评等级,于2018年2月自行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备案编号:201846010800000030,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举报情况属实。       该厂现场负责人承认存在中午、夜间休息时间加工作业。生产污水排入沉淀池,除尘废水排入废水池,均用清污车定期抽运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提供2017-2019年抽运缴费单据,但不能提供污水处理厂接收污水的合同。未发现污水直排南渡江,但发现沉淀池有污水溢流现象,除尘废水池有一个10厘米的预留口,涉嫌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举报情况属实。       该厂锅炉房存有生物质颗粒燃料17袋,未发现木柴。锅炉废气经水幕除尘处理后通过烟道高空排放,未发现锅炉烟气未处理直接排放,烟道未预留监测采样孔。涉嫌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属实    1.海口美兰复兴食品厂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在中午、夜间休息时间生产作业,举报情况属实。       2.锅炉房存有生物质颗粒燃料17袋,未发现木柴,举报情况不属实。

    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对海口美兰复兴食品厂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以及“超标排放”的行为立案调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美环察责改〔2019〕33号),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并于7月30日前改造烟道设置监测采样孔,封堵水幕除尘池排水口。撤销其办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并要求尽快补办环保相关手续,手续未完

    善之前不能恢复生产。       4.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已于7月22日委托海南海沁天诚文昌分公司对该厂生产污水采样检测,锅炉排烟管道改造完成后再对其锅炉废气进行检测。

    5.7月23日,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厂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美环察罚告〔2019〕<36>号)。复查时水幕除尘池排污口已封堵。海口美兰复兴食品厂已停产,待调查检测得出结果,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将依法依规对该厂进行处理。

无8D2HI201907200060    秀英区东山镇农场新街168-1号顺达福洗涤厂,该厂距离居民区较近,工作时产生噪音,影响居民生活。锅炉使用木材为燃料,排出刺鼻的黑烟,该厂直接将浓白色有异味的

    废水排入南渡江。

海口市秀英区    水

    大气

       海南顺达福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是手续完善的正规企业。20世纪80年代厂房已建成,当时周边还未建有居民楼,随着社会发展,厂区周边已被居民楼所包围。该企业主要安装的设备有洗衣机12台、烘干机8台、烫平机3台和一台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对于反映作业时噪音扰民问题,经调查该厂在白天作业时,洗衣机和烘干机会产生一定的声音,经检测,结果显示达标,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生物质燃料锅炉使用的是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烟囱排放,现场检查也未发现存在有烧木材、冒黑烟和产生刺鼻气味现象。       该厂洗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一级处理混凝、气浮装置处理和二级好氧处理后排放至农灌渠,未发现有直排南渡江情况,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周边部分居民反映前段时间时不时会有排放浓烟现象的问题,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现阶段情况已有所改善,对于反映的冒黑烟问题部分属实。       该厂近两年的例行检测情况:2018年4月25日废气检测达标;2018年5月16日废水检测达标;2019年1月10日废水、废气检测达标;2019年3月14日废水检测达标;2019年6月25日噪声检测达标。属实       (一)海南顺达福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已提交整改报告和承诺书,保证严格规范管理,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执行各项排放标准。       (二)要求企业加强员工的规范操作,按标准量添加混凝剂,确保排放的水符合原市环保局批复的污水处理站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三)2019年7月22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的检测结果显示废水、废气、噪声检测均达标。       (四)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和检测,一旦发现有超标排放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无9D2HI201907200062    龙昆南路面前坡村拆迁点,拆迁工作从早上5点至晚上10点,有时工作至晚上11点,巨大的噪音,影响居民休息;拆迁车辆进出产生大量的扬尘,未进行降尘处理,向相关部门

    反映后,整改了一段时间,问题又再次出现。

海口市龙华区    大气

    噪音

        7月22日上午11时,面前坡棚改项目指挥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经查,面前坡棚改项目回迁商品房建设工地的工程车进出存在扬尘问题,未发现超时施工现象。施工单位打桩阶段会产生少量噪音,距离周边小区有30米左右距离,未发现有明显的噪音扰民现象。      存在的问题:面前坡棚改项目回迁商品房建设工地的工程车进出时存在扬尘问题,打桩作业时可能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一)面前坡指挥部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安排工作人员在中午12时至14时期间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加强巡查监管,严禁超时施工。       (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施工单位海南三建于7月29日前限期进行整改:地块四周搭建围挡,安放管道喷淋和雾泡机进行降尘;使用洒水车洒水降尘;工程车辆出入时经洗车槽,安排专人负责,清洗干净再上路;对施工场地内通车便道采取固化;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裸露土堆采取滤网遮盖;对施工机械及时检查更换,禁止20时30分后采用噪音值较大机械施工。无10X2HI201907200001       凤翔东路江畔人家1-6栋居民楼居民投诉,2018年琼山区政府违背民意,在凤翔东路与滨江路往北200米处修建的污水处理厂,散发臭味,影响居民生活,琼山区水务局无法提供环评资料。海口市琼山区大气       (一)关于散发臭味问题。琼山区政府于2019年7月3日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无组织废气达标和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限值标准。但其设备在运转时可能存在臭气。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环评资料问题。该项目(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是《海口市响水河、红城湖、河口溪、道客沟等4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分项工程之一,该PPP项目已按照环评法规定编制环评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意见(海环审﹝2017﹞327号)。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属实       1.琼山区水务局计划2019年7月23日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臭气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置,群众反映问题正在核实中。       2.琼山区水务局已对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场区周边进行绿化、美化,设施设备运行区域封闭作业也已完成,有效地降低了噪音、废气污染,提升了周边的生态环境质量。无11X2HI201907200002    凤翔东路江畔人家居民投诉琼山区博雅路与滨江路交汇处修建的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几十米,要求查清该厂

    的立项、环评、报建的审批手续。

海口市琼山区其他       7月21日下午琼山区组织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滨江街道办及治水企业北林清泓公司等有关单位到场核实群众信访案件。核查情况如下:      关于立项问题。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是《海口市响水河、红城湖、河口溪、道客沟等4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分项工程之一。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申请立项,2016年11月30日已取得了该项目的立项审批意见(海发改投资函〔2016〕1937号);      关于环评问题。已按照环评法规定编制环评报告表,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意见(海环审﹝2017﹞327号);      关于报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属临时建筑,不属于施工许可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不属实    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是《海口市响水河、红城湖、河口溪、道客沟等4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分项工程之一。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申请立项,2016年11月30日已取得了该项目的立项审批意见(海发改投资函〔2016〕1937号);已按照环评法规定编制环评报告表,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意见(海环审﹝2017﹞32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属临时建筑,不属于

    施工许可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无12X2HI201907200009    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路与博雅上路交叉口有一个未经环评审批,违规违建的污水处理厂,离居民只有几十米,严重影

    响居民的身心健康。

海口市琼山区    水

    其他

       7月21日下午,琼山区组织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滨江街道办及治水企业北林清泓公司等单位到达现场核实。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环评情况。已按照环评法规定编制环评报告表,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意见(海环审﹝2017﹞327号);关于报建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属临时建筑,不属于施工许可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经实地测量,一体化提升泵站与江畔人家小区居民楼边界距离为105米。群众反映的“距离不足100米”情况不属实。不属实       (一)关于环评情况。已按照环评法规定编制环评报告表,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意见(海环审﹝2017﹞327号);关于报建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属临时建筑,不属于施工许可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经实地测量,一体化提升泵站与江畔人家小区居民楼边界距离为105米。群众反映的“距离不足100米”情况不属实。无13X2HI201907200010       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路滨江公园内最近建了一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违反相关审批程序,严重影响了南渡江和滨江公园的环境和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海口市琼山区水       (一)关于立项情况。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是《海口市响水河、红城湖、河口溪、道客沟等4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分项工程之一。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申请立项,2016年11月30日已取得了该项目的立项审批意见(海发改投资函〔2016〕1937号);       (二)关于环评情况。已按照环评法规定编制环评报告表,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意见(海环审﹝2017﹞327号);       (三)关于报建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属临时建筑,不属于施工许可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关于选址问题。根据海口市规划局《关于响水河、红城湖等4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海规函〔2017〕555号),原则同意响水河、红城湖、道客沟、河口溪4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在规划蓝线、规划绿线范围内的选址,但河口溪的治理方案应与该片区棚改方案及规划道路建设相协调。一体化提升泵站位于滨江路带状公园范围内,沿规划路建设,符合选址要求。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影响周边群众。无14X2HI201907200018       海口市琼山区环保水务系统在对整条响水河未进行有效整治的情况下,未进行任何公示,在离居民区几十米处修建污水处理厂,且借口是个泵站,其实工艺流程为永久性设施,未批先建,把琼山区的污水引来,直排南渡江,产生臭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海口市琼山区    大气

    水

       7月21日下午琼山区组织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滨江街道办及治水企业北林清泓公司等有关单位到场核实群众信访案件。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海口市琼山区环保水务系统在对整条响水河未进行有效整治。响水河片区市政设施不完善,没有市政道路及雨污水管道。响水河西南段河水带有大量的黄泥沙,这部分河水主要来自上游自来水厂砂粒反冲洗时排放的废水,其他流域沿途区域存在石材加工、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水排入,及沿途区域的农田面源污水排入。鉴于以上情况,我区引进社会资本北林清泓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采取“PPP+EPC+跟踪审计+过程监管”模式,实施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上采取截污、清淤、补水、亮化、生态修复等长短结合的治理措施。响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采取截污纳管、清淤、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的治理措施。目前已完成了污染源的排查,已全部完成截污。但由于儒俊东村属于城中村,排污建设管网滞后导致污水直排响水河。因此,需要在儒俊东村建设响水河一体化设施对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才排放,日处理量400吨。通过以上治理措施,响水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关于未进行任何公示。市里面已通过响水河一体化设施方案,该设施属于临时设备,无需公示,等滨江西地下式水质净化中心建成后即拆除。         关于在离居民区几十米处修建污水处理厂,且借口是个泵站,其实工艺流程为永久性设施。关于直排南渡江产生臭气影响居民生活情况。经核实,该项目不是污水处理厂而是响水河一体化处理设施,不是开放式而是封闭式,没有产生臭气,截污纳管把污水集中到一个地方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到响水河而不是南渡江,改善了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不属实    响水河片区市政设施不完善,没有市政道路及雨污水管道。响水河西南段河水带有大量的黄泥沙,这部分河水主要来自上游自来水厂砂粒反冲洗时排放的废水,其他流域沿途区域存在石材加工、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水排入,及沿途区域的农田面源污水排入。鉴于以上情况,我区引进社会资本北林清泓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采取“PPP+EPC+跟踪审计+过程监管”模式,实施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上采取截污、清淤、补水、亮化、生态修复等长短结合的治理措施。响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采取截污纳管、清淤、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的治理措施。目前已完成了污染源的排查,已全部完成截污。但由于儒俊东村属于城中村,排污建设管网滞后导致污水直排响水河。因此,需要在儒俊东村建设响水河一体化设施对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才排放,日处理量400吨。通过以上治理措施,响水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群众满意度较高。市里面已通过响水河一体化设施方案,该设施属于临时设备,

    无需公示,等滨江西地下式水质净化中心建成后即拆除。  

    关于在离居民区几十米处修建污水处理厂,且借口是个泵站,其实工艺流程为永久性设施。关于直排南渡江产生臭气影响居民生活情况。经核实,该项目不是污水处理厂而是响水河一体化处理设施,不是开放式而是封闭式,没有产生臭气,截污纳管把污水集中到一个地方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到响水河而不是南渡江,改善了周边

    居民生活环境。

无15X2HI201907200022    海口市琼山区江畔人家小区100米不到的地方建有污水处理厂,一未顺从民意,二未进行环保测评,三离民宅太近,

    导致小区内有臭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海口市琼山区大气    关于选址和环评情况。河口溪一体化提升泵站不是一个单独的项目,是属于《海口市响水河、红城湖、河口溪、道客沟等4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的河口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之一,不单独进行审批。2017年3月15日海口市规划局《关于响水河、红城湖等4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海规函〔2017〕555号)中,原则同意河口溪等4个水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在规划蓝线、规划绿地范围内的选址。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已按照环评法规定编制环评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意见(海环审﹝2017﹞327号),经实地测量,一体化提升泵站与江畔人家小区居民楼边界距离为105米。该项目属于临时设施,待滨江西地下式水质净化中心建好以后,将该片区

    的污水收集到滨江西地下式水质净化中心处理就会拆除。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未顺从民意的问题。《海口市响水河、红城湖、河口溪、道客沟等4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7年9月1日到9月5日期间在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2017年9月14日取得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海口市响水河、红城湖、河口溪、道客沟等4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环审〔2017〕327号),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       开工建设期间,区政府组织环保、水务、住建、治水办、滨江街道等单位和部门深入河口溪片区就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建设的必要性开展一系列宣传工作。包括:向居民发放《致群众的一封信》及《关于征求泵站建设调查意见表》;组织滨江街道、社区干部和网格员200多人次深入江畔人家小区,挨家挨户进行宣传;在小区每栋楼楼道、楼梯口等显眼位置张贴有关公告,多途径、多渠道、多方面向群众公开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建设的内容、手续办理、工艺流程等信息。大部分群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小区内有臭气问题。根据2019年7月3日对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显示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无组织废气达标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限值标准。但其设备在运转时可能存在臭气。群众反映“排放出有害气体,恶臭和难闻的气体”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       琼山区水务局将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臭气进行检测,进一步核实情况,同时对场区周围进行绿化种植,设备区采取加盖顶棚及四周封闭等措施,有效减少了气味污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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