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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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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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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第十九批 2019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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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2HI201908010002    海甸岛海南大学南门夜市宵夜摊占道经营,没有油烟处理措施,污染空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休息。    海口市

    美兰区

大气    2019年8月2日18:30,美兰区人民街道办副主任林光、办事员张健勇,海大南门夜市管理方负责人林志涛,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民城管中队队长朱威豪,美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局四中队队长刘超铭等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核查。    1.关于占道经营问题    海南大学南门夜市升级改造项目是在市政府和市“双创”工作指挥部的指导下,由区政府和区“双创”工作指挥部批准升级改造设立的临时便民夜市一条街,采取在限时交通管制时段允许流动摊位临时占道规范管理经营,不属于乱占道经营。举报情况不属实。    2.关于油烟处理措施问题    按照夜市管理规定,产生油烟的摊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目前夜市的油烟净化器,经核实128个摊位,其中70个左右产生油烟的摊位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举报情况不属实。    3.关于是否污染空气问题    经美兰区环保部门委托海南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对三西路海大南门夜市油烟废气浓度进行现场监测,结果为废气浓度排放均达标,不存在废气污染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不

    属实

    人民街道办、辖区城管中队和夜市管理方,三方将加强环境监管协调,在强化日常监管同时,采取不定时巡查的方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监督夜市摊主是否按规定使用油烟净化器;二是夜市的保洁工作是否及时到位;三是加强夜市周边巡查管控,确保无占道经营现象;四是做好夜市周边的交通疏导和车辆的规范停放管理。无2D2HI201908010036    群众补充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下云路8号的海口福乐康餐具消毒中心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多年经营,非法排污。    海口市

    美兰区

    其他

    污染

    8月2日接件后次日凌晨12时30分,由桂林洋开发区环保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联合组成环保督察工作小组到现场核查情况,核查情况如下:    1、关于该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发现,该厂于2017年7月24号取得《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海口福乐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美环审字【2017】4022号)。该公司于2017年11月7号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清洗餐具的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现场查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2、关于该厂非法经营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发现,该厂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58393981X0;该厂已通过自主验收,环保手续齐全,而该厂生产污水先经其三级隔油池预处理,接着排入新大源工业苑污水处理站处理再排入桂林洋市政污水管网。属实    针对该厂食物残渣混着污水,厂区产生臭气问题。桂林洋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海综执法改字桂〔2019〕403号),并要求该公司:一是认真制定方案,报桂林洋开发区审核后实施。二是对生产线上产生溢出来的臭水,截污纳管,设置水槽,收集废水,排入污水管道。三是安装除臭设备,收集分解车间内产生的臭气往高处排放。四是各项整改工作要求在一周内整改完成。无3D2HI201908010040    海口美兰区灵山镇国营江南机械厂89号的洗涤厂每天下午3:00开始烧柴火直排黑烟,排出的污水有臭味,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海口市

    美兰区

    大气

    噪音

    水

    2019年7月29日,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曾柱会同灵山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调查。调查发现,该洗涤厂有一个2t/h的蒸汽锅炉(非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既可以燃烧木材,也可以燃烧生物质颗粒)、9台洗涤机、1套污水处理设备、1个生产污水排放口和1个除尘废水池。该厂确实存在夜间作业行为;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厂有堆放木材,只有约50袋生物质颗粒,该厂锅炉使用的燃料是生物质颗粒,锅炉废气经水幕除尘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该厂设有两根烟道,分别为5米的未预留监测采样孔的烟道和15米标准烟道,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厂拆除5米的烟道。由于该厂使用的锅炉非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厂对锅炉进行改造,1个月内完成锅炉改造,改造期间不得使用木柴。    2019年8月2日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该厂已将5米烟道连接到15米标准烟道,并在15米烟道三分之一处设置监测采样孔,完成改造。    2.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厂有燃烧木柴行为,锅炉使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负责人表示将对锅炉进行改造。举报该厂燃烧木材不属实。    3.该厂生产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措施后,排入村民生活排污渠,最终进入芙蓉河,现场没有闻到明显臭味。    4.现场检查未发现明显噪音,该厂距离村庄居民点约200米内。属实    1.2019年8月3日上午,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厂的生产废水和噪音进行检测,下一步,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

    2.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要求业主将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    3.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要求业主建设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

无4D2HI201908010044    海口美兰区新东大桥往文昌铺前方向右侧150米处有一家龙之家汽车服务中心,修理汽车产生噪音导致居民无法休息,污水排入农田造成农田污染。    海口市

    美兰区

    噪音

    土壤

    2019年8月2日16时,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曾柱带队,会同灵山镇副镇长朱文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灵山镇环保站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    1.关于噪音问题。2019年8月2日16时40分,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海南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对海口美兰龙之家汽车美容服务中心进行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噪声达标。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关于排放污水问题。经核查,海口美兰龙之家汽车美容服务中心前方为江东大道,后方为自然积水形成的水塘,左右两侧为居民楼(无人居住),周边未发现有农田,该服务中心将生活污水排放至后方水塘。经走访周边村民得知,该水塘二十年前为农田,后因自然积水形成水塘,由于该地区未铺设污水管网,周边住户生活污水排放后流至水塘。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属实    2019年8月2日16时40分,海南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对海口美兰龙之家汽车美容服务中心噪声检测结果达标,同时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中心加强管理,不得在休息时间进行汽车维修。目前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辖区未铺设市政污水管网,2019年8月4日17时,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对海口美兰龙之家汽车美容服务中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美环察责改【2019】42号),要求其7日内完善水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污水外排管,自建污水池并将污水抽运,在完善设施之前生活、生产废水不得向外环境排放。问题正在解决。无5D2HI201908010053    1.群众举报海口美兰区桂林洋美善路2号有一家洗涤厂烧柴冒黑烟污染问题后,相关部门去调查,但该洗涤厂目前仍然在锅炉旁搭建的铁皮围墙外30-50米处堆柴,半夜将围墙打开烧柴继续污染空气。2.桂林洋兴洋大道4号进入50米处与职业技术学校一墙之隔有一家洗涤厂,洗涤医院床单。烧柴产生浓烟并在夜间作业产生噪音,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没有相关许可证。    海口市

    美兰区

    大气

    噪音

    经核实,该件与第十一批编号D2HI201907240030信访件、第十六批编号D2HI201907290060信访件、第十七批编号D2HI201907300052、第十八批编号D2HI201907310048信访件反映内容重复。    8月2日接件后次日凌晨1点35分,桂林洋开发区环保处、综合执法大队和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联合组成工作小组到现场核查情况。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口泓杰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1、关于该厂在锅炉旁搭建的铁皮围墙外30-50米处堆柴的问题。经在该厂锅炉旁搭建的铁皮围墙外30-50米处核查,未发现有堆放木柴。    2、关于半夜将围墙打开烧柴继续污染空气的问题。现场发现该厂配套锅炉正在燃烧运转,使用的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未产生黑烟,未发现烧木柴。   (二)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1、关于该厂烧柴产生浓烟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洗涤厂有1台2t/h的锅炉连着1根烟囱,烟囱高度约15米高,营业时间为15:00-24:00,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现场使用强光手电筒照射其烟囱,未发现明显烟气。    2、关于该厂夜间作业产生噪音,影响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的问题。该厂坐落于桂林洋工业区用地,周边均为工业厂房,百米内无居民生活区,职业技术学校距离该厂约100米外,调查当晚,该厂正常生产,车间内存在机器的噪音,车间外无明显噪音。    3、关于该厂没有相关许可证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出具环保审批文件材料,包含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及锅炉废气和废水合格检测报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属实    (一)海口泓杰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已于7月27日委托检测机构对烟囱烟气进行取样检测。开发区环保工作小组将依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二)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1、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已于7月30日晚上委托海南海沁天城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的废气、噪音进行检测,等待出具结果。桂林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于7月31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海综执法改字桂〔2019〕324号):(1)责令5日内规范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对厂区的污水明沟和沉淀池进行硬化封闭遮盖;(2)保持厂区内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针对被投诉的问题,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根据检测结果出来后依法进一步处理,同时要求该厂对标整改,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锅炉废气、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无6D2HI201908010055    1、2017年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海口秀英区港澳开发区裕泰饲料厂污染问题后,整改方案提出压缩作业时间,并要求2019年9月搬迁,但目前厂家仍未开始搬迁,据说是由于政府未规划搬迁安置地;且生产时间未压缩,目前晚间8-9点仍有很浓的味道。秀英区环保局答复符合正常生产,且手续齐全,味道是由于仓库门没关导致。    2、港澳开发区内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常在晚间散发浓重药味,且在今年6月26日该公司发生爆炸,有安全隐患。    3、港澳开发区内未设立任何空气质量监测点,对海口空气质量数据表示怀疑。    4、海口海秀快速西往东长滨路下桥口500米处有一片绿地经常有人焚烧垃圾或秸秆,群众投诉至12345,环保局称焚烧垃圾和焚烧秸秆归两个部门管理;海口西海岸长滨二路白天经常有人焚烧秸秆,污染空气,城管答复称村民个人行为无法管理,只能宣传教育。

    海口市

    秀英区

大气    (一)2019年8月2日11:30,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市、区两级科工信部门、秀英街道办等部门再次对裕泰饲料厂进行检查。    1.针对海南裕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扰民问题。该饲料厂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近两年大气监测结果显示11次均达标。

    2.针对海南裕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压缩生产时间问题。    企业根据订单量自主安排生产作业时间。据企业负责人介绍,该厂之前生产时间为08:00至22:00,目前生产时间压缩为08:00至20:00,夜间未生产。

    3.针对海南裕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仍未搬迁问题。    2016年以来由海口市政府出面多次协调多个市县办理搬迁事宜,包括澄迈县、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但均拒绝饲料厂进入,导致该厂至今无法搬迁。    (二)2019年8月2日12:30,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科工信局、秀英街道办联合对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核查。    1.针对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常在晚间散发浓重药味问题。    2019年6月26日二次烘干车间发生局部火灾,车间内部分管线及设备损坏停产至今。    近两年大气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2018年10月9日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臭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2019年6月4日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委托检测单位进行臭气检测,结果显示达标。2.针对市民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该厂于2019年3月6号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019年8月2日,经了解该厂区储罐内目前尚存有150升食用酒精,通过酒精比重仪检测,浓度为45%。经应急管理部门初步判断该储罐内的物品相对安全,不会因此发生安全事故(除非人为因素)。    (三)针对港澳开发区内未设立任何空气质量监测点,对海口空气质量数据表示怀疑的问题。    据市生态环境部门介绍,目前海口市已建成11个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其中距离港澳工业园区最近的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是秀英海南医院空气自动监测站,约为2.8公里,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该站点可部分反映园区企业空气污染情况。    (四)针对焚烧垃圾和焚烧秸秆,污染空气的问题。    2019年8月2日14:30区生态环境局、长流镇联合对信访件中反映的点位一带(海口海秀快速西往东长滨路口桥下500米处有一片绿地在长滨路五源河体育馆附近,属于联昌村的辖区范围内;海口西海岸长滨二路附长滨二路往长流方向属于田罗村的土地。)进行排查,未发现焚烧垃圾、秸秆现象。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海府办〔2018〕168号)文件中《海口市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里第430项内容,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的露天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的处罚权划转综合行政执法局。镇政府及城管中队曾使用多种方法管控,除联合村干部张贴海报进行警示外,同时还会利用村庄广播进行全面告知。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镇城管还利用无人机、安排人员高空瞭望等方式展开排查,确保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但受客观条件所限,村庄内焚烧的垃圾一般为小宗的农业或生活垃圾,工作人员在发现冒烟抵达现场后,一般难以抓到具体人员,缺乏直接的证据或处罚的主体,故焚烧行为一般采用宣传劝导的方式予以管控。    信访件上述所反映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    (一)已加强巡查与加大监测频次,并安排人员24小时巡控。经检测生产过程中废气及臭气监测结果均达标,未发现超标排放和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行为。    (二)目前裕泰饲料厂已和儋州市农产品物流园区取得联系,协调土地搬迁事宜。市科工信部门将积极配合该企业协调儋州市土地搬迁事宜。    (三)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妥善封存现存的150升酒精。    (四)距离港澳工业园区最近的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是秀英海南医院空气自动监测站,约为2.8公里,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该站点可部分反映园区企业空气污染情况。    (五)按照“以点带面、源头控制”的原则,区城管委牵头、属地政府配合实施禁烧重点区域为中心的辐射工作面,建立西海岸片区、海秀快速路两侧等大气环境重点监管区域的禁烧巡查机制,通过开展常态化巡查焚烧秸秆、垃圾禁烧工作,专人定岗绿地集团楼顶采用瞭望式巡查,不定期采用无人机针对信访办件中反映的区域进行航拍的措施,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无7D2HI201908010061    海口美兰区大英三东一街与三街交界处,有人将路围起来,里面堆满了垃圾和杂物,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清理。    海口市

    美兰区

土壤    2019年8月2日15时,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林浩、蓝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平、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蓝天中队副中队长杨颂新等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实调查。    经调查,海口美兰区大英三东一街与三街交界处是一处尚未完全竣工的道路,建设单位为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路段,在道路两旁设置围挡,由于平日疏于管理,围挡出现破损,过往行人、居民将生活垃圾抛洒在围挡道路内。属实    2019年8月2日下午,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当场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8月3日前将海口美兰区大英三东一街与三街交界处围挡道路内堆放的生活垃圾清理干净。    2019年8月3日上午,经回访,现该围挡内的垃圾和杂物已清理完毕。无8D2HI201908010064    海口秀英区永万路5号金悦府小区一楼的“狗熊面包小作坊”每天早上八点、下午三点烤面包,油烟飘入楼上居民家中,影响居民生活。    海口市

    秀英区

大气    投诉对象为“憨熊面包坊”,位于君悦府小区西南角。现场核查,该面包店每天分两次开售,早上8点开售早市面包,下午3点开售上午未出售完的面包。店内设有面包烘焙间,约10平方米,放置小型烘焙箱、烤炉品牌为新南方双层电热烤箱(型号为YXD-40C,规格为1220mm×860mm×1250mm)、面包发酵箱,无灶炉,烘焙工作间设置了换气扇,用于整体通风换气,因此面包烘焙时,会有面包烘烤气味飘散,但并无油烟散发可能,故投诉其油烟扰民情况不属实。    不

    属实

    1.限该面包坊8月2日将换气扇拆除,封闭留置的通风口,当晚已完成。    2.烘焙时关闭通往小区内的窗户,打开面向永旺路的店面大门,保持通风换气。无9D2HI201908010068    群芳花园小区一楼的露天老爸茶的油烟、噪声以及滋生蚊蝇对小区住户产生影响。曾于2017年投诉,经过整改并没有多大改观。    海口市

    美兰区

    噪音

    大气

    2019年8月2日15时,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林浩局长、美兰区综合执法大队林栩副大队长、海府执法中队中队长严锡开、海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卫健委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群芳休闲老爸茶园进行调查核实。    1.关于油烟问题    经核查,海口美兰群芳芳餐饮店(群芳休闲老爸茶园)正在经营,主要经营早餐(煮海南粉、煮河粉)与下午茶,糕点是直接采购,经营时只采取烹煮方式,未进行有产生油烟的作业。厨房内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蒸汽已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向高空排放。现场未发现有油烟污染环境及机器噪音扰民的问题。举报情况不属实。    2.关于滋生蚊蝇问题    经调查,该店因管理不善,生意冷淡,经常不对外营业,现场检查未发现出店经营现象,但该店未做好“门前三包”及厨房环境卫生工作,室内堆放杂物多,未及时做好清扫整理工作,导致滋生蚊蝇。举报情况属实。    3.关于噪音问题    经走访附近周边居民了解,噪音来源于晚上该店工作人员歇业后在室外喝茶聊天的喧哗噪音,属于社会生活噪音。属实     1.2019年8月2日下午,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海口美兰群芳芳餐饮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归店经营和有效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区执法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力度,若发现出店经营行为将对该店进行依法处罚。目前,该店对存在的“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落实问题已进行有效整改。    接下来,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对该店的巡查管控,确保“门前三包”问题不再反弹。    2.2019年8月2日下午,美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要求该店清除蚊蝇孳生地,做好清洁保洁工作。2019年8月3日上午,海府街道已组织PCO(有害生物防治)公司并将连续几天在辖区龙峰社区和该店及其周边进行消杀,防制员在居民区清扫失效老鼠药,更换警示贴,重新投放老鼠药,倾倒积水防止蚊蚴滋生。    3.美兰区综合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该店进行严格管控,并责令该店责任人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喧哗标志,把握好经营时间段(8至23时),倡导文明经营。无10X2HI201908010009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大园路甘蔗园村村口村道,破坏城市生态环境绿化林,侵占城市规划的人行道、盲人道,破坏城市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1、“源安隆广场”大厦南边甘蔗园村路路口,修建停车场侵占城市规划的人行道、盲道的长度30米,宽2.5米,破坏城市绿化林,砍掉城市绿化林大榕树4棵,25年树龄;2、“源安隆广场”大厦前面(东边),修建停车场侵占城市规划的人行道、盲人道,长度约100米,宽2米;3、“源安隆广场”大厦北边,修建停车场侵占城市规划的人行道、盲人道的长度50米,宽3米。    海口市

    琼山区

生态    (一)甘蔗园村口的道路建设前现状为人行道损坏,损坏面积763平方米。拆除后新建水泥砼人行道砖块1908平方米。2017年5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目前,该道路名称为烟厂后路,道路平整畅通。综上,甘蔗园村口村道根据“双创”工作要求翻新建设,属市政道路,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二)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琼山分局出具的《广场现状调查示意图》及业主单位提供的《项目规划平面图》核实,广场东边、南边、北边原规划为停车场。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琼山分局联合区国土分局对源安隆广场项目东边、南边、北边人行道(盲道)城市规划情况进行实地指界测量,现该项目东边、南边、北边的停车场已占用人行道(盲道)。其中,东边占用人行道(盲道)187.99平方米,北边占用人行道(盲道)102.10平方米,南边占用人行道(盲道)19.50平方米。群众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三)源安隆广场南侧行道树原有3株树种,树种为黄葛榕,胸径35厘米左右,现剩余1株,其余2株于2018年12月份因树木上有高压电线,存在安全隐患。经过区园林部门审批迁移至公共绿地种植,广场建设单位不存在破坏绿化现象。区园林部门已责令建设单位恢复种植2株相对低矮、无安全隐患的人行道树种。群众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属实    (一)8月2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兴明源实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成业主单位于7日内自行拆除广场东边、南边、北边占用人行道所搭建的构筑物,并清理场地,恢复原状。如建设单位未能按时整改到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琼山分局、凤翔街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土分局、区园林管理局等部门进行依法拆除。    (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海南兴明源实业有限公司违规占用人行道的行为立案查处。    (三)2019年8月3日,广场建设单位已要求占用城市规划道路停放的车辆挪至原规划范围内及地下车库停放,并要求广场保安做好告知工作,下一步将拆除广场东边、南边、北边占用人行道所搭建的构筑物,并清理场地,恢复原状。    (四)8月3日下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督导建设单位拆除南边占用人行道的构筑物。下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执法力度,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整改到位。    (五)8月3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有关规定,按照一般执法程序,依法对海南兴明源实业有限公司违规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无11X2HI201908010018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江畔人家,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很臭。    海口市

    琼山区

    大气

    土壤

    该小区垃圾堆放集中点位主要用于小区2200户业主收集存放生活垃圾,由京环公司负责每天来清运。因物业管理不善,该点位另外被用作可回收垃圾废品堆放储存点,加上环卫清运垃圾不及时,清运后不及时关闭闸门,导致小区存在异味的问题情况属实。属实    滨江街道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要求京环公司、小区物业立行立改:    (一)京环公司即日起加大对江畔人家小区生活垃圾清运力度,由每天清运一次增加到两次,每天早上和晚上各清运一次,做到日产日清。    (二)物业管理公司安排专人对垃圾集中堆放点位进行多次冲洗,杜绝产生恶臭异味,在清理垃圾时,务必要封闭作业;平时要做好封闭措施。如遇到特殊情况导致垃圾量临时暴增时,可由小区物业联系京环公司临时增加收运班次,垃圾清运完毕后及时对垃圾站进行清洗消毒和消杀,减少蚊虫滋生,并及时关闭闸门,避免异味外传。同时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垃圾集中堆放点位主要用于户主日常收集存放生活垃圾,不可作为可回收垃圾废品堆放储存点。下一步,街道、社区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做好小区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如发现小区物业管理方面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责令其纠正和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物业已组织人员对该垃圾集中堆放点进行多次冲洗,并将垃圾清运完毕,闸门已关闭。    (四)该垃圾集中堆放点位中放置的可回收垃圾废品已清理完毕。    (五)京环公司已增加收运班次。无12X2HI201908010031    海口市龙华区东沙路存在以下污染:1.东沙路10号临街铺面临东沙路边有个地胆头鸡饭店24小时营业,存在噪音扰民的行为,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2.东沙路10号祥瑞华汽车检测中心,检测排出的尾气及发动机的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建议搬离;3.东沙路10号范围内金湖街占用公共绿地违章铁皮房,在铁皮房开设18庭院咖啡馆、洗车场、饭店,破坏本小区几百户居民的居住环境;4.东沙路10号金湖小区内,还有个废品收购站,影响周边空气,要求取缔搬离。    海口市

    龙华区

    噪音

    大气

    土壤

    8月2日11时,龙华区人民法院院长钟文渊组织金宇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调查核实。    (一)东沙路10号临街铺面地胆头鸡饭店营业时间为上午9时至次日凌晨1时,主要的噪声源为客人的喧哗声。    (二)海口华瑞祥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面积为762平方米,该公司设有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一套、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一套,该公司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846010600000420),该公司经营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2019年7月20日,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海口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海口华瑞祥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噪音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检测报告(编号:HKHBJS2019/546号)显示噪音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均“达标”。    (三)金湖街铁皮屋建于1984年,为国有破产企业遗留厂房。自1992年以来,企业大多数职工已下岗,现有少数员工主要依靠出租原工厂车间、厂房、仓库和有限土地为收入来源。近年来,对原厂房进行加固修缮,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并对路段进行整体升级改造。该处铁皮屋未占用公共绿地,也不属于违建。    (四)林上振在金湖小区内经营一个废品收购点,属无证经营。林上振租住建材小区,收集的废品堆放在院子里,主要有塑料瓶、易拉罐、废纸等。    综上所述,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存在的问题:(一)地胆头鸡饭店营业时间过长,存在客人喧哗噪音扰民的情况。    (二)金湖小区内有一个无证经营的废品收购点。属实    问题已解决。    1.经现场协调,海口龙华新得利美食园同意每日22时停止营业。8月2日、8月3日22时30分,金宇街道工作人员到地胆头鸡饭店巡查,该店已歇业。    2.8月3日,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海口龙华新得利美食园边界噪声取样检测。8月4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HKHBJS/2019/630)显示海口龙华新得利美食园社会生活噪声排放“达标”。    3.金宇街道办事处已取缔该废品收购点。8月3日上午,林上振已将堆放在院子里的废品清空。    4.金宇街道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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