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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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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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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第二十九批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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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2HI201908110011    石山镇美安和乐石场里有一个洗砂场,未经过审批手续,作业过程中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地下水。    海口市

    秀英区

水    经查,海南永广盈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面积约12亩,该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占地在秀英区石山镇美安和乐石场内建设洗砂场项目,涉嫌违法占地。秀英区国土分局根据前期该地块的测量示意图,经套合比对海口市“多规合一”局部示意图和海口市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规划用途地类为:一般耕地0.03亩、园地0.72亩;现状地类为:灌木林地0.43亩、有林地0.32亩。2019年3月,我区国土执法大队已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秀英NO:0002845)和《协助调查通知书》(秀英NO:0001391)。并于2019年3月6日在海口日报第10版登报公告拆除,2019年6月28日,石山镇向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NO:0000819),要求该公司于7月4日前整改完毕。该公司已于7月4日前自行对场内的厂房、板房等建筑物进行部分拆除,目前剩余5个活动板房及洗砂设备暂未拆除清理。洗砂场未投入生产,现场未发现作业过程产生工业废水直排现象。    属

    实

    (一)石山镇要求该公司在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和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待完善相关手续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二)石山镇责令海南永广盈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限期5天内对洗砂场内5个活动板房及洗砂设备进行拆除整改,业主方承诺于8月18日前自行拆除整改完毕。    (三)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已对该企业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秀环立审[2019]26号),罚款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    (四)石山镇及环保部门加强该点位的巡查监管,如若发现该企业在未完善相关经营手续之前作业,将依法强制执行。无2D2HI201908110013    南沙路44号,南来汽车服务城里的洗车场、修车厂喷洒清洁剂、车漆产生臭味,打磨配件产生扬尘污染,用汽油清洗车辆存有安全隐患。晚上11点后,安装在居民楼下的抽水泵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扰民。    海口市

    龙华区

    大气

    噪音

    8月12日15时,龙华区委常委吴馨组织金宇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    洗车场洗车使用洗车蜡水、泡沫清洗剂均为国标产品,无明显异味,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确认蜡水、泡沫清洗剂均为合格产品。未发现其使用汽油洗车、无喷漆作业,维修车间有补腻子打磨工位,作业时有部分扬尘及异味产生。    居民楼抽水泵位于一楼水泵房内,是原海南省贝斯特有限公司员工宿舍使用的居民抽水泵。该水泵房无具体人员管理,由于水泵工作方式为手动抽水,用水用户随用随抽,会产生噪音扰民现象。    存在的问题:(一)打磨配件产生扬尘及异味。    (二)抽水泵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扰民。    属

    实

    问题已解决。    1.海口南来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承诺:8月13日12时前取消将该场所的打磨工位并张贴公示。    2.抽水泵由海南省贝斯特有限公司加强管理,水泵房上锁,将每日抽水时间控制在17时至20时,并做公示提示住户。    3.8月13日10时,金宇街道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巡查,该场所打磨工位已取消,水泵房已安装锁具,公示已张贴。无3D2HI201908110020    三叶西路双创广场噪音严重扰民,8月7日又有一场大型演出活动,深夜安装舞台、音响、灯光等设备和拆除时产生噪声扰民。    海口市

    龙华区

噪音    8月12日20时30分,受区政府副区长王才华、海垦街道工委书记吴峰的委托,海垦街道办主任羊良光组织街道城管中队、环保站、金山社区居委会和双创广场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并联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旅文局(区文化馆)到现场调查核实。    经核实,8月7日18时至22时30分,由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旅文局联合承办的政府性、公益性的军地联谊活动在双创广场演出,活动使用的舞台、音响、灯光等设备在安装和拆除过程中产生噪音扰民。    存在的问题:2019年8月7日18时至22时30分,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旅文局联合承办的公益性军地联谊活动舞台、音响、灯光等设备安装和拆除过程中产生噪音扰民问题。    属

    实

    问题已解决。    (一)物业管理公司已加强大型演出活动的常态管理,今后如有夜间大型活动,要求活动承办方承诺做好活动设备安装和拆除工作的噪音控制,严格控制演出音量,避免出现夜间噪音扰民问题。    (二)海垦街道办已制定了广场长效管理机制:社区人员开展每晚巡查和噪音管控工作,联合物业管理公司巡查人员及时劝导音量过大的跳舞团队,帮助调节音响音量;同时城管中队和环保站工作人员不定期巡查,协助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做好广场活动噪音的巡查管控。无4D2HI201908110040    海甸岛海达路和颐园路交叉口威信华洋语言学校正对面有一个无名洗车场占用道路违法建设,洗车的废水、泡沫横流,影响周围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    海口市

    美兰区

    大气

    水

    8月12日15时45分,海甸街道工委书记郭泽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许文军、区市政维修中心副主任周惠云前往现场,对海口美兰贞雄洗车场进行调查。经现场核查,该洗车场未占用道路,现场负责人未能提供洗车场内混凝土房屋的相关许可手续,现场正进行洗车作业,未发现洗车的废水、泡沫横流现象,洗车场的废水、泡沫经洗车场设置的水沟流入洗车场沉淀池,现场负责人定时查看沉淀池储水状况,若沉淀池储水将满,联系负责收集废水车辆将沉淀池内储存的废水抽出,经走访周边群众,也未觉得洗车场存在洗车的废水、泡沫横流问题。    属

    实

    8月12日16时30分,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海口美兰贞雄洗车场现场负责人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8月13日前提供洗车场内混凝土房屋的相关许可手续,若该混凝土房屋未取得相关许可手续,责令其于8月15日前自行对该混凝土房屋进行拆除,若限期内不自行进行拆除,待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完善执法程序,将依法组织进行强制拆除。同时,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店家规范作业,并将不定期进行回访检查,防止洗车场出现洗车的废水、泡沫横流问题。无5D2HI201908110041    海口美兰区长沙坡路的阳光洗车场涉嫌违建,洗车场的污水直排路面,影响附近居民通行。    海口市

    美兰区

水    2019年8月12日15时30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许文军、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覃荣佳、博爱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张渊、博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梁定文、区市政维修中心工作人员一同赶赴现场进行核实调查。    经核实,“阳光洗车场”属于无证经营,无环保审批手续,该洗车场的经营场所是一个简易铁皮棚,占地约60平方米,负责人周地秀现场无法提供该简易铁皮棚的相关许可手续,该简易铁皮棚属于违建。现场正进行洗车作业,洗车作业产生的污水直排路面造成积水,影响附近居民通行。    属

    实

    (一)8月12日16时,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周地秀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放洗车污水到路面的行为,并根据《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拟定对其罚款1999元。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立案查处“阳光洗车场”违建简易铁皮棚问题,责令周地秀于8月15日前自行对该简易铁皮棚进行拆除,如期限内未自行拆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该简易铁皮棚进行强制拆除。    (二)8月14日,当事人周地秀已自行拆除“阳光洗车场”简易铁皮棚,洗车场不再营业,问题已解决。无6 D2HI201908110048    海府路49号老省委大院拆迁改造过程,将2600多株树木挖掉,使用重型机械拆挖房子时产生了大量的扬尘,现场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督察期间用绿色防尘布覆盖表面,刮风的时候仍有扬尘;夜间施工产生噪音扰民;饮用水因为水管被破坏导致饮用水变黄。    海口市

    美兰区

    噪音

    大气

    土壤

    生态

    2019年8月12日16点10分和平南中队副中队长江华、和平南街道办柯景雄副主任、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    1、经查,2018年老省委大院拆迁改造前已向市城管委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现场公示牌中公示了需移植的树木数量和种类,根据园林局工作人员现场的勘察结果,移植的树木数量只有35棵,砍伐数量15棵,均未超出砍伐许可范围。举报砍伐2600多株树不属实。

    2、经现场查看,海南隆冠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作业时,已按施工要求使用洒水车、雾炮机降尘,现场未发现扬尘问题。现场有建筑垃圾堆放,该建筑垃圾隆冠公司将作为建筑回填处理。隆冠公司已在建筑垃圾上覆盖绿网,但还存在绿网覆盖不全、有部分损坏现象。2019年8月14日上午和平南中队白班组已到现场查看,隆冠拆迁公司已将所有垃圾用绿网覆盖。    3、经梳理,2019年1月至今以来的12345热线投诉件、数字化城管系统办件及和平南中队夜班组工作日志,均未发现老省委拆迁夜间施工产生噪音的投诉件案件办理情况。2019年8月12日晚上22点和平南中队夜班组到现场查看没有发现夜间超时施工情况,因此,夜间超时施工产生噪音并不属实。    4、经查,现场没有发现老省委大院里面有饮用水管有被破坏的情况,经向物业公司了解,其也没有接到相关业主对水质问题的投诉。2019年8月13日,威立雅公司已到现场对老省委水池出水、西区31栋101房、北区5栋一楼、东区电信小区一栋一楼共四处采集水样,现场查看水样澄清无异色。经取样返回实验室检测,常规指标均符合。因此,饮用水变黄问题不属实。

    属

    实

    1、2019年8月12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就省委大院建筑垃圾裸露的问题要求隆冠拆迁公司2日内将所有垃圾用绿网覆盖。2019年8月14日上午和平南中队白班组已到现场查看,隆冠拆迁公司已将所有垃圾用绿网覆盖。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平南中队将加强老省委改造工程项目现场的夜间巡查频次,杜绝超时施工产生噪音扰民的问题出现。无7D2HI201908110050    海口龙华区大同路17号华侨大厦1楼琼菜坊餐厅排烟口设置在华侨大厦楼顶,华侨大厦较周边三面居民楼低,导致油烟容易进入居民楼内。海口市龙华区大气    (一)8月10日第27批次交办的受理编号为X2HI201908090002的信访举报件已反映过该家餐饮店。8月10日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街道办等单位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1.琼菜坊餐厅排烟口位于华侨大厦六楼楼顶上且增高三米向上排放。该餐厅顶楼排烟口设置低于东侧的中国旅行社宿舍居民住宅楼,该处居民住宅楼有9层楼高;2.该餐厅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对排放的油烟进行过滤处理,处理后的油烟通过管道至顶楼后高空排放,该油烟排放口距离周围边界为50米,该排烟口设置符合技术规范,达到高空排放标准;3.现场该餐饮店负责人向执法人员提供油烟净化器出厂合格证等产品材料,并出具油烟净化器2019年6月份清洗记录清单;4.8月10日中山街道组织人员对附近可能受油烟影响的居民楼进行走访,共走访5户居民住宅,走访中,1户无人在家,2户表示没有影响,2户最高楼层居民表示风吹的时候会在家中闻到轻淡的油烟气味。    (二)8月12日再次接到大同路17号华侨大厦1楼琼菜坊餐厅排油烟问题的信访件,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街道办等单位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    1.该餐厅已完成油烟设备的清洗;2.已将厨房内顶部油烟管道对外延伸口泄露处进行了封闭;3.已将连接鼓风机的接口进行了更换和密闭。    存在的问题:琼菜坊餐厅存在油烟排放影响。    属

    实

    问题已解决。    8月12日区生态环境局现场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琼菜坊餐厅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8月14日出具的检测报告(HKHBJS/2019/686号),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无8D2HI201908110063    群众对第七批D2HI201907200020的处理不满意,认为“通过撒草籽的方式”来进行护坡不合理,建议政府修复秀英区西秀镇福永村的村路。海口市秀英区土壤    8月12日下午16:00,海口市秀英区政府快速响应,由西秀镇人民政府、区国土执法大队、区水务局组成的处置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西秀镇福永村,该办件所指地块周边原海龙砖厂已于2008年取缔复绿,部分已形成坑塘水面,地块内植物长势良好,已自然复绿。机耕路靠近地块斜坡一侧约30米长路段塌陷,无法通行。经查,该点为秀英区登记的不稳定边坡隐患点,2017年曾出现滑坡现象,原市国土资源局、秀英区政府及西秀镇人民政府对其采取封路、设置警示牌的措施进行紧急处理。为了进一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2017年已在该点东南侧专门修建1条约三米宽的路以方便村民出行。2019年7月22日,完成警示牌重新设置工作,并对曾经滑坡的裸土地方补植补绿工作。根据村干部的反馈,其表示该处土地被挖是多年前的事情,自2016年以来就未再发现挖土现象。    属

    实

    问题已解决。

    福永村所坍塌的村路由于该路西侧临田地,并且地势高属于红土,目测该路段与相邻田地高度约10米,如果进行修路,由于红土土质疏松将面临更大的安全隐患。2017年已在该点东南侧专门修建1条约三米宽的路,可通往荣辉搅拌站后经过新和小学也可通达南海大道好俗村路口。

无9D2HI201908110080    海口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儒逢村委会从儒传村到逢考村的村路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反映后环卫工人昨天已经到达现场进行清扫过了,但今天还是有大量的运土车来往,造成依旧存在扬尘的污染。海口市琼山区大气    经核实,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儒逢村委会从儒传村到逢考村的村路路面尘土较多,车辆行驶确实会造成路上出现扬尘,反映问题属实。检查当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运土车来往。    属

    实

    (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勤中队和网格三中队2019年8月12日-15日晚21:00至次日07:00在儒逢村路口设卡,联合交警大队对进出村路的违法违规造成扬尘污染的运土车进行查处。    (二)京环公司加大路面清洗频度,防止产生较大规模的扬尘现象。    (三)凤翔街道办要联合儒逢村委会加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无10X2HI201908110061    海口龙华区金龙路友谊阳光城商场上百个大功率通风机、空调外机、油烟排放机24小时运行,运行噪声影响小区居民;23点以后货运车辆停靠装卸,噪音扰民。海口市龙华区噪音    8月12日16时,龙华区委常委邢为坚组织金贸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友谊阳光城的噪声源主要有通风机、空调外机、冷却塔、鼓风机等,开启时间为每日10时至22时。这些设备主要设置在北面阳台上和阳光城楼顶天台上,北面阳台的风机全部做了机房,6楼以上排烟风机全部采用箱式风机,其他楼顶设备出风口方向背向居民区,部分噪音较大的风机加装了变频器,将风机转速降低的同时降低了噪音,北侧风机增加了减震器降低噪音,部分工作状态有问题的风机已经维修或更换品质更好的,能增加隔音罩的区域增加了一部分隔音罩。    2018年12月14日,区生态环境局曾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该友谊阳光城噪声排放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编号:HKHBJS/2018/775号)结果显示“达标”。    管理方负责人表示,偶尔会有货运车辆在夜间进行装卸作业,因阳光城商场内有少量新增商户需要道具装饰,一般会在北面7号梯位置进行装卸作业,可能对阳光城北面的四季大厦、新华公寓小区产生影响。    存在的问题:(一)友谊阳光城有通风机、空调外机、鼓风机等噪声源,噪声排放是否超标需检测结果证实。    (二)货运车辆夜间装卸货物,产生噪声。    属

    实

    问题已解决。    1.8月12日,区生态环境局已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该友谊阳光城噪声取样检测,《检测报告》(编号:HKHBJS/2019/690)显示友谊阳光城噪声排放“达标”。    2.友谊阳光城管理方承诺,如货车在夜间装卸,则必须转移到地下停车场装卸。8月12日至14日,工作人员夜间巡查未发现货运车辆装卸作业的情况。无11X2HI201908110069    海口秀英区苍英村有一家海南冠达路桥有限公司,白天夜间生产作业,无任何手续,经常发出噪音、排出废气,还有污水流出,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海口市秀英区    噪音

    大气

    水

    该办件与8月9日第二十六批X2HI201908080011、8月10日X2HI201908090005、8月11日X2HI201908100082重复。2019年8月11日16:10,海口市秀英区政府快速响应,由永兴镇政府、区生态环境局、区国土执法大队组成核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海南冠达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持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海南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有一条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和一条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为骨料(石粉、碎石原料)进入干燥烘干筒加热烘干,再经称重配料后由提升机提升进入搅拌机与热熔后的沥青原料混合搅拌形成成品。    该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高排,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过程中收集的粉尘经排气阀压进干泥搅拌机形成干泥,最后用于厂区地面修整。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夜间偷偷生产产生噪音、排放废气和污水产生难闻的气味污染问题。周边没有居民生活,只有公司员工集体宿舍。    经现场测量,该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16192.41平方米,属于园地,非建设用地。现状为堆放石料、生产设施。海南冠达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用地面积约25亩,该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占地秀英区永兴镇苍英村集体土地建设沥青搅拌站项目,涉嫌违法占地。    海口市环境监察局于8月8日对海南冠达路桥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2019年8月12日16:00,经现场核查情况与8月9日、8月10日、8月11日核查情况一致。该企业自8日查封起,已停止生产至今,多次到现场生产线核查,未发现生产痕迹。对于违规搭建建筑,将组织城管中队予以拆除。由于违章建筑内生产生活物资较多,考虑到实际情况,限期15日搬离,之后将对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属

    实

    1.海口市环境监察局于8月8日对海南冠达路桥有限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24万元。    2.区国土执法大队8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秀英NO:0002598)和《协助调查通知书》(秀英NO:0002350)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作询问笔录。根据秀英区国土分局前期对该地块的测量示意图,套合海口市多规合一地类为一般耕地16192.41平方米;套合海口市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果园16192.41平方米。    3.秀英区将举一反三,对全区涉及的搅拌类企业逐一排查,严格依法查处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    4.监管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管控,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5.8月12日永兴镇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责令该企业在8月13日前拆除生产线相关设备。无12X2HI201908110071    海口市秀英区施茶村委会在村道223乡道(日发大道89号)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无证经营,晚上经常施工,噪音、废气、污水乱排放,严重影响周边老百姓的生活。海口市秀英区    大气

    水

    噪音

    该办件与8月9日第二十六批次(X2HI201908080013),8月10日第二十七批次(X2HI201908090006),8月11日第二十八批次(X2HI201908100080)重复。2019年8月9日、8月10日、9月11日,秀英区石山镇组织协调区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区国土执法大队等涉该办件的职能部门赶赴现场进行办件核实。    核查发现,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面积26479.71平方米(合39.72亩),现状为水泥硬化、两排瓦房、一排简易房、两排铁皮棚、三间厂房及生产设备。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土地租赁协议书及秀英区国土分局出具的对该地块的测量示意图,该项目用地的“多规”地类为乡村建设用地26479.71平方米,符合规划;现状地类为村庄25802.36平方米,灌木林地590.24平方米,农村道路87.11平方米。该公司项目已建成并使用,涉嫌占用林地590.24平方米。    该企业项目建设有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生产车间进行了全封闭生产,并配备了脱硫塔、紫外UV光解废气净化设备、布袋除尘器等环保措施,企业现正在积极完善环评手续,环评报告表已编制完成,目前环评报告表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按照专家意见修改中,待修改完成后上报审批。现场核查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过程排放废气及污水的问题。8月9日19:00至次日6:00,8月10日19:30至次日6:00,8月11日19:30至次日6:00石山镇对该公司进行例行巡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夜间生产现象。    2019年8月12日14:30,秀英区石山镇再次组织协调区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区国土执法大队等涉该办件的职能部门赶赴现场进行办件核实。经现场核查情况与8月9日、8月10日、8月11日核查情况一致。    属

    实

   (一)区国土执法大队已于2019年8月9日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执法文书编号:0002866)和《协助调查通知书》(执法文书编号:0002040),并责令该公司对占用林地的围墙和沙堆限期5天内清理,该公司负责人承诺5天内整改完毕并自行复绿。预计于8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二) 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开始投产使用,主要生产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有废气排放,由于非法经营,区环保局2016年11月14日对其立案调查,并责令停产,2017年7月琼山区法院对其强制执行停产至今。要求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环评手续未完善前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待环评批复取得后经对粉尘及废气等所有指标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三)由属地石山镇及环保部门加强该点位的巡查监管,尤其是夜间巡查,如若发现该企业在未完善相关经营手续之前恢复作业,将依法移交琼山区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无13X2HI201908110072    石山镇安仁墟安仁山内,安仁市场持续扩大挖火山石面积,毁坏公益林、毁坏裕丰水库水源涵养林以及严重影响周边上千亩农田。海口市秀英区生态    2019年8月12日接件后,海口市秀英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石山镇委书记胡余亨带队,市林业局资源科科长陈奋、区农业农村局、区国土大队、区环保局、石山镇等主要负责人组成检查小组,前往石山镇安仁山核查中央环保办件反映的情况。    根据《海口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林地控制线”局部图》,该公司采矿区范围不属于公益林地。目前,该采矿区周边未发现有非法采矿行为。根据采矿区发证实际开采坑点界线示意图点位采矿区有效的开采范围内,没有发现有越界越层开采行为。该公司在合法开采范围内,未影响周边上千亩农田。    经核查,玉凤水库为中型水库,该水库蓝线规划中型水库在水库正常水位100米以内为管理范围,该区域也是涵养林的种植范围,经测,采石点距离玉凤水库水源涵养林2公里,并未对玉凤水库水源涵养林造成毁坏。    属

    实

    问题已解决。    下一步石山镇将继续跟进后续工作,并督促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石场的巡查。无14X2HI201908110077    海口秀英区拔南拔养村到荣山村一带存在千亩罗非鱼养殖,无合法手续,养殖水直排那甲河荣山河进东水港入海,造成那甲河污染严重。海口市秀英区水    8月12日12时,接到信访转办件后,海口市秀英区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8月12日下午16时由西秀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国土执法大队组成的处置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经实地检查,查明以下情况:拔南村和荣山村养殖场大多数未办理海水养殖证,且部分养殖池塘存在养殖尾水直排荣山河问题,该地土地现状为农村道路、鱼塘、看护房,群众举报内容属实。    属

    实

    (一)开展禁养区水产养殖退出工作,根据《海口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6—2030年)》要求,西秀镇拔南村禁养区水产养殖池塘面积282.8亩,荣山村禁养区水产养殖池塘面积509.8亩。2019年12月底前将完成禁养区水产养殖退出工作。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符合办理养殖证条件的养殖场,要求农户及时办理。    (二)区政府已投资1308.21万元,由海口市秀英区城市投资建设公司代为建设西秀镇拔南村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项目(一期、二期),集中处理该区域养殖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荣山河。西秀镇拔南村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项目已于2019年7月16日开工。无15X2HI201908110078    海口美兰区灵山镇绿地城润园后门埋有一条来自灵山镇旧市数十户村民集资铺设的排污管道。该管道排放居民生活污水,没有接入污水管网,长期无人管理,生活污水已排满外溢,臭味严重。要求立即清理管道内生活污水并封堵管道。海口市美兰区水    2019年8月12日16时30分,灵山镇政府李恩浩镇长带领朱文静副镇长,会同美兰区市政维修中心、灵山旧改指挥部、灵山镇群山村蹲点组长、群山村村委会干部及灵山镇环保站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情况如下:    1.经现场调查核实,海口美兰区灵山镇绿地城润园后门地下确实埋有一条排污管道。举报情况属实。    2.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管道是由灵山镇旧市村数十户村民集资铺设,没有接入污水管网,主要用于集中收集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日常由这数十户村民共同出资联系污水收集车对这条排污管道进行清理。现场察看时,由于近期污水收集车业务繁忙,未及时对管道内的生活污水进行清理,导致污水排满外溢,路过外溢路段时能闻到污水散发出来的臭味。举报情况属实。    属

    实

    旧市村民小组已联系污水收集车于2019年8月13日上午对这条排污管道内及外溢的生活污水进行清理,并组织人员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打扫。目前,排污管道内及外溢的生活污水已清理干净,已无臭味。如果对该管道进行封堵,会导致这数十户村民的生活污水无法统一收集处理,随意排放到路面,反而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更大影响。已当场要求铺设这条排污管道的数十户村民加强日常管理,发现管道内的污水将满时就立刻联系污水收集车对管道进行清理,坚决杜绝污水外溢。接下来,区政府将结合江东新区开发建设,统一规划配套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彻底解决生活污水排放收集处理问题。无16X2HI201908110082    海口市甲子镇民昌村委会在坡毛村的橡胶林地(龙仔冲)的坡地上挖土建窑,非法烧制土瓦,乱采滥挖国家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海口市琼山区土壤    经调查核实如下:    该小瓦窑建于2018年,瓦窑占地约40平方米,属无证生产,烧制工艺属于落后产能,烧制过程无相应污染防治设施,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烧制瓦片的原料来源于长昌煤矿辖区2016年小砖瓦窑专项整治(拆除)后,收购原小砖瓦窑的原料及半成品;因瓦片市场不景气,该小瓦窑间断性生产,检查时,小瓦窑已停产近2个月。    属

    实

    立行立改,由甲子镇政府对该小瓦窑依法进行拆除。8月13日,小瓦窑已完成拆除。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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