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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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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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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第三十批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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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2HI201908120007       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碧桂园滨海国际小区,地下车库有一个建筑垃圾停放点,计划使用2年,目前已超期,扬尘污染大。    海口市

    美兰区

    土壤

    大气

       2019年8月13日下午15时50分,美兰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张天晓、物业办主任谢军、新埠街道办副主任尹东升、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吴清升、案件室负责人郑桂禄、新埠中队负责人张文烈,赶到新埠岛碧桂园滨海国际小区,对群众反映的新埠岛碧桂园滨海国际小区进行现场查看和实地分析。经核查,整个小区的地下车库是整体畅通的,建筑垃圾停放点位于小区第1栋楼地下车库拐角处,面积大约30平方米,是利用地下车库的偏僻角落临时设置的,方便业主处置装修建筑垃圾和大件废弃垃圾。临时设置的堆放点,没有申报使用年限,从2016年房屋交付后使用至今,主要是为了方便业主使用。据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反映,当初小区根据“双创”的环境卫生管理要求,生活垃圾不能与建筑垃圾混合投放,小区便设置一个临时堆放建筑垃圾和大件废弃垃圾点,小区物业也是综合了小区地理位置,择优选择在此设置了这个建筑垃圾停放点。属实       (一)针对碧桂园滨海国际小区建筑垃圾堆放点内尚有少许建筑垃圾堆放,存在扬尘污染现象。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此对小区负有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广州晟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下达了执法文书,责令其立即清理。(二)针对堆放建筑垃圾产生的扬尘问题,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广州晟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做好防尘工作,并要求日产日清,避免产生扬尘污染现象。(三)针对临时设置的建筑垃圾堆放点问题,美兰区住房保障中心、新埠街道办事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做好宣传告知,引导小区业主按规定要求堆放和处置临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弃大件垃圾,共建和谐小区。无2D2HI201908120023       海口市秀英区富康路海秀派出所至白水塘路16路公交汽车总站,两条路之间有多个大型的废物回购站(有一富康路口公交站小路进入约200米处),废物回购站隐蔽经营, 废铁、塑料品,露天堆放且地面未硬化造成土壤污染,凌晨作业时噪音大。    海口市

    秀英区

    噪音

    土壤

       经现场核实,共有三处废品收购点。其中1处为海口秀英康文收购站,2处为个人拾荒点。秀英康文收购站持有营业执照,站内道路硬化,铁皮垃圾作业过程中产生噪音,围墙外垃圾随意堆放,且围墙外道路未硬化造成土壤污染;2处个人拾荒点的废品露天堆放,主要是纸箱、塑料瓶等,道路未硬化,容易造成土壤污染。举报情况属实。属实       (一)海口秀英康文收购站       1.海秀镇城管中队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NO:0000771),要求其8月16日前将围墙外废品清理完毕,并对露天堆放废品垃圾影响环境卫生处以2000元罚款;2.各单位现场责令其遵守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8:00-12:30,2:30-7:00之间,严禁噪音扰民;3.现场责令其做好收购站的环境卫生工作,已完成;4.海秀镇城管中队今后将加强区域巡查监控,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2处个人拾荒点       海秀镇现场要求拾荒者在8月16日前清理所有露天堆放的废品垃圾,维护区域环境卫生,已按期完成。无3D2HI201908120043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路六合大酒店一楼花果山音乐烤吧,夜间音乐声大,烧烤没有油烟处理设施,产生较重的油烟味。    海口市

    美兰区

    大气

    噪音

       8月13日16时,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许文军带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博爱综合执法中队、博爱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工作人员一同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核查结果如下:       (一)“花果山音乐烤吧”位于六合大厦一楼(六合大厦共十二层楼),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负责人现场提供《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海南六合大酒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海环审字[2011]1209号)和《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海南六合大酒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海环审字[2011]1773号)。烤吧营业时间为17:30— 24:00,经营时会使用音响播放音乐,由于餐厅内未配备隔音设施,夜间播放音乐会造成扰民。该问题市民曾在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进行过类似投诉(投诉件受理编号:D22088),当时执法人员已督促烤吧进行整改且整改完毕,此次现场核查发现烤吧播放音乐噪音扰民现象又有反弹。       (二)烤吧主要经营烧烤与啤酒,烧烤在厨房内进行,厨房安装有油烟净化器,烧烤产生的油烟经过处理后通过安装在五楼的管道排烟口进行排放,管道排烟口未设置于楼顶。属实       (一)8月13日17时,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黄山洪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油烟的行为,并于8月15日前将排烟管道安装至楼顶。       (二)8月13日17时,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烤吧负责人立即把播放音乐造成扰民的音响设备拆除,避免产生噪音扰民。       (三)8月13日22时,针对油烟扰民问题,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该烤吧进行油烟监测。8月14日,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HKHBJS/2019/694号)显示,“花果山音乐烤吧”油烟净化器的油烟排放浓度和净化效率均检测达标。       (五)“花果山音乐烤吧”负责人已把店内产生噪音扰民的音响设备拆除搬离,并在8月15日将排烟管道安装至楼顶,问题已解决。无4D2HI201908120047       1.海口秀英区永兴镇太平村天力达物流有数个露天瓷砖加工厂,有大量污水排入路面,产生灰尘;2.海口龙华区城西海马一横路超力电器内有两个瓷砖加工厂,晚间噪音大。    海口市

    秀英区

    大气

    水

    噪音

       (一)对海口秀英区永兴镇太平村天力达物流有数个露天瓷砖加工厂,有大量污水排入路面,产生灰尘问题核查情况:       8月13日15:30,海口市秀英区政府快速响应,由秀英区生态环境局洪延华局长带队、永兴镇政府组成的处置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核实。       经对海南天力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园的空地上进行地毯式排查,总共发现有两家露天瓷砖加工点。       一家位于东华行家具批发仓库正西侧(经度110.294705 纬度19.950630),名为陈水源瓷砖加工点,占地约500平方米,现场有一台瓷砖切割机,未发现生产,但有生产迹象,切割废水经导流槽汇集到自建的三级沉淀池进行收集,并进行抽运,未发现有大量污水外排到路面情况,切割过程使用水湿润后再进行切割,仅会产生少量粉尘。       一家位于东华行家具批发仓库西南侧(经度110.294785 纬度19.950072),名为丰泽傅瓷砖加工点,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现场发现有五台瓷砖切割机,现场未发现生产,但有生产迹象,切割废水经导流槽汇集到自建的三级沉淀池进行收集,并进行抽运,未发现有大量污水外排到路面情况,切割过程使用水湿润后再进行切割,仅会产生少量粉尘。反映的有大量污水排入路面,产生灰尘影响环境的问题属实。经对周边环境进行走访,基本上都是一些仓储和物流仓库,没有发现有邻近的居民建筑物。       (二)对海口龙华区城西海马一横路超力电器内有两个瓷砖加工厂,晚间噪音大问题核查情况:       8月13日15点30分,海口市龙华区区生态环境局、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城西所、高新区管委会、城西镇工作人员、高新区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现场发现厂房内货车运货及搬运货物存在噪音现象;未发现仓库内存在瓷砖加工情况,无加工设备。8月13日晚上,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巡查海南超力电器有限公司仓库,未发现该处晚上有企业切割瓷砖行为。属实       问题已解决。                     (一)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局现场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下达《协助调查通知书》。       (二)秀英区永兴镇镇政府现场要求两家当事人于8月17日前对上述违规加工设备自行清理、搬离,若当事人不按时清理、搬离,永兴镇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强制执行。8月15日,经现场核查陈水源瓷砖加工点和丰泽傅瓷砖加工点,两家加工点已自行搬离所有设备,已不具备生产加工能力。       (三)由秀英区永兴镇负责加强对两个加工点的巡查管控,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四)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海南超力电器有限公司仓库日常监管,确保企业不在夜间进行作业。无5D2HI201908120055       义龙路11号原省原料公司的宿舍小区第一栋楼三层里面有一家塑料泡沫包装公司,臭味熏天,小区里100多户居民受到影响。    海口市

    龙华区

大气       8月13日15时30分,龙华区调研员张华组织区生态环境局、大同街道办事处和市场监管龙华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阳台上堆放的泡沫箱散发异味。       存在的问题:刘定良私人阳台上堆放的泡沫箱散发异味。属实       问题已解决。       1.要求刘定良清理阳台上的泡沫箱,将泡沫箱放置在房间内并关门关窗、做好密闭措施,不能放在阳台等开放区域。刘定良已将泡沫箱归置在房间内并关门关窗。       2.要求在收集和使用泡沫箱时即收即用、控制存量,避免大量堆积、产生臭味。收集的泡沫箱如有异味要及时清理或清洗。刘定良已出具承诺书,承诺按要求落实。无6D2HI201908120069       海口市演丰镇琼文公路201省道东南侧原豪大泡沫厂(从雅致园林绿化公司小路内进500米)有2家塑料筐加工厂是无证经营的小作坊,没有环保设施,产生臭气和废水污染。    海口市

    美兰区

    水

    大气

        8月13日15时30分,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海南省美兰监狱、美兰区环境监察局、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演丰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督办。核查结果如下:       (一)群众举报的位于海口市演丰镇琼文公路201省道东南侧原豪大泡沫厂2家塑料筐加工厂,分别是:海南集汇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鸿泰塑业制品有限公司。经海口市美兰区演丰市场监督管理所内网查询,鸿泰塑业制品有限公司未登记注册成立,也不生产加工产品,美兰区演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已现场责令其拆除贴在墙上的字号。综上所述,现场实际仅有一家公司正常运营,即海南集汇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二)海南集汇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7 月 16 日搬至现址。设施已安装完毕,但未开始生产,生产车间外空地上存放有从原厂房搬过来的塑料成品。       (三)公司生产营业场地是美兰监狱的旧监狱房,用地性质属于国有建设用地,系美兰监狱监教场所用地。       (四)经现场勘查发现,公司厂房内无环保设施。投诉情况属实。经询问现场负责人郑永奎(任公司厂长),公司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       (五)美兰区环境监察局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不具备办理环评手续的条件,建议按照“散乱污”进行处理。属实       由于海南集汇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不具备办理环评手续的条件,因此,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依法对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由美兰区演丰镇供电所对海南集汇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断水断电处理。海南省美兰监狱立即配合供电局断电,供水设施全部贴上封条,禁止公司使用海南省美兰监狱的供水系统。       (二) 由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跟踪督促海南集汇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搬离现址。无7D2HI201908120073       1.海口市秀英区与龙华区交界处的苍英村路口进入约800米处有一家海南冠达路桥有限公司(搅伴站),平时白天黑夜连续作业,督察组进驻期间是晚上作业,作业污水、黑油直排至地面且该搅伴站是无环评手续。2.海口市秀英区施茶村233乡道拐入日发大道89号有一家海南中标市县工程有限公司(搅伴站),该站靠近永庄水库水源地,平时白天黑夜连续作业,督察组进驻期间是晚上作业,作业污水、黑油直排至地面且该搅伴站是无环评手续。    海口市

    秀英区

水       (一)海南冠达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持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海南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有一条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和一条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为骨料(石粉、碎石原料)进入干燥烘干筒加热烘干,再经称重配料后由提升机提升进入搅拌机与热熔后的沥青原料混合搅拌形成成品。       该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高排,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过程中收集的粉尘经排气阀压进干泥搅拌机形成干泥,最后用于厂区地面修整。       该企业自8日查封起,已停止生产至今,多次到现场生产线核查,未发现生产痕迹。周边没有居民生活,只有公司员工集体宿舍。未发现平时白天黑夜连续作业,督察组进驻期间是晚上作业,作业污水、黑油直排至地面问题。该搅伴站无环评手续属实。       经现场测量,该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16192.41平方米,属于园地,非建设用地。现状为堆放石料、生产设施。海南冠达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用地面积约25亩,该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占地秀英区永兴镇苍英村集体土地建设沥青搅拌站项目,涉嫌违法占地。       海口市环境监察局于8月8日对海南冠达路桥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对于违规搭建建筑,将组织城管中队予以拆除。由于违章建筑内生产生活物资较多,考虑到实际情况,限期15日搬离,之后将对违章建筑予以拆除。2019年8月13日15:00,海口市秀英区政府快速响应,由永兴镇政府、区生态环境局、区国土执法大队组成核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经现场核查情况与8月9日至12日核查情况一致。       (二)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施茶村日发大道38号南侧(海榆中线八公里处),不在永庄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距离永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直线距离为737米。该公司项目用地面积26479.71平方米(合39.72亩),现状为水泥硬化、两排瓦房、一排简易房、两排铁皮棚、三间厂房及生产设备。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土地租赁协议书及秀英区国土分局出具的对该地块的测量示意图,该项目用地的“多规”地类为乡村建设用地26479.71平方米,符合规划;现状地类为村庄25802.36平方米,灌木林地590.24平方米,农村道路87.11平方米。该公司项目已建成并使用,涉嫌占用林地590.24平方米。       该企业项目建设有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生产车间进行了全封闭生产,并配备了脱硫塔、紫外UV光解废气净化设备、布袋除尘器等环保措施,企业现正在积极完善环评手续,环评报告表已编制完成,目前上报环保部门审核正在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核查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过程排放废气及污水的问题。8月9日至8月12日夜间19:30至次日6:00,石山镇对该公司进行例行巡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夜间生产现象。2019年8月13日15:00秀英区石山镇再次组织协调区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区国土执法大队等涉该办件的职能部门赶赴现场进行办件核实。经现场核查情况与8月9日至8月12日核查情况一致。属实       (一)海南冠达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海口市环境监察局于8月8日对海南冠达路桥有限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24万元。       2.区国土执法大队8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秀英NO:0002598)和《协助调查通知书》(秀英NO:0002350)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作询问笔录。根据秀英区国土分局前期对该地块的测量示意图,套合海口市多规合一地类为一般耕地16192.41平方米;套合海口市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果园16192.41平方米。       3.秀英区将举一反三,对全区涉及的搅拌类企业逐一排查,严格依法查处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       4.监管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管控,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5.8月12日永兴镇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责令该企业在8月13日前拆除生产线相关设备。       (二)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区国土执法大队已于2019年8月9日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执法文书编号:0002866)和《协助调查通知书》(执法文书编号:0002040)并责令该公司对占用林地的围墙和沙堆限期5天内清理,该公司负责人承诺5天内整改完毕并自行复绿。预计于8月15日前完成整改。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开始投产使用,由于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区环保局2016年11月14日对其立案调查,并责令停产,2017年7月琼山区法院对其强制执行停产至今。       2.要求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环评手续未完善前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待环评批复取得后经对粉尘及废气等所有指标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3.属地石山镇及环保部门加强该点位的巡查监管,尤其是夜间巡查,如若发现该企业在未完善相关经营手续之前恢复作业,将依法移交琼山区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无8X2HI201908120024       海口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国瑞城小区二期雅仕苑旁半岛美舍轩酒家安装三个大型抽油烟机(从一楼到四楼楼顶),离居民区仅20米,开动后噪音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    海口市

    美兰区

噪音       该办件为重复办件,第十三批,受理编号:D2HI201907250023的投诉内容相似,当时市民投诉“半岛美舍轩酒家未正式营业,侧面两个水冷空调和楼顶8个空调外机作业产生严重的噪音污染”。       8月13日11时30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蓝天街道办安排工作人员到达美兰区国瑞城雅仕苑半岛美舍轩酒家现场联合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1.7月26日,办理第十三批受理编号D2HI201907250023投诉办件时,酒家正在进行设备调试,根据投诉情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酒家对空调外机、水冷空调、鼓风机、油烟净化器管道进行消音、降噪处理。为了酒家经营前后有噪音背景值进行对比,对此,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海南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对酒店周围居民区的噪音背景值进行了检测。7月27日,海南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出具了酒店周边居民区噪音背景值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C[2019-07]112号),报告显示,三优花园A2栋7楼住户和11楼住户家中噪音检测达标。8月12日,酒家已按区环境监督局要求完成整改,对空调外机、水冷空调、鼓风机、油烟净化器管道进行消音、降噪处理。       8月12日,酒家开始试营业,海南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对经营后的酒家设备及离酒家最近噪音敏感点(国瑞城雅士苑二栋一单元8楼和9楼住户家中)进行噪音检测。8月13日,该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C[2019-08]069号),检测结果为达标。       2.酒家已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现场勘察未发现有明显扰民噪音的设备,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酒家进行消音、降噪处理后,未再听到明显噪音。属实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半岛美舍轩酒家必须按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设置噪音降噪、隔音设备。8月12日半岛美舍轩酒家已按要求整改完毕。8月12日,酒家正式经营后,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噪声检测公司海南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对经营后的酒家进行现场噪音检测及离酒家最近噪声敏感点(国瑞城雅士苑二栋一单元8楼和9楼住户家中)进行噪声检测。8月13日,海南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对该酒家设备作业声音出具检测报告(HC[2019-08]069号),检测结果为达标。无9X2HI201908120007       1.海口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距离恒大美丽沙天颐湾小区仅30米左右,小区居民每天受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散发的臭气影响,建议加快臭气治理工程项目建设。2.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规划将白沙门雷达站搬迁至天颐湾东北角地块(原规划为疗养用地),该地区距离天颐湾小区仅130米,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白沙门雷达站等现有设施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划定以(白沙门雷达站)海岸电台天线为中心、半径为250m卫生防护区域,在此区域内,建议不设置民房、学校等敏感建筑物”。    海口市

    美兰区

    大气

    水

    辐射

       (一)关于周边小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       目前附近天颐湾等小区距离污水处理厂小于200米卫生防护距离情况属实。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       1.结构性环境影响问题难以彻底消除,我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建厂时,周边无任何民用建筑设施,气体排放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在污水处理厂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逐步开发建设了住宅区、学校、公园等项目,形成了先有污水处理厂后有住宅小区,污水处理厂与住宅小区比邻的局面,虽然污水处理厂能够达标排放,但由于风向、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区域容易产生结构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       2.群众顾虑长期存在。我市市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近年来多次到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增强污染防治效果,虽污水处理厂气体能够达标排放,但排放标准与人体感官之间存在不对称性,附近群众还是不满意,难以彻底消除群众的顾虑。       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三)关于拟建设雷达站规划距离的问题       雷达站用地规划性质为科研用地,目前海甸岛控规修编正处于规划公示阶段,项目符合用地规划,初步测得白沙门雷达站选址红线与天颐湾小区外围围墙间距,最短处间距约130米,最长处间距约190米。       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属实。属实       (一)关于周边小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问题的处理情况       1.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该片区控规修编制中对周边未开发用地进行了优化,将北侧疗养用地调整公共服务设施,严禁安排居住用地,并设置防护带,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对周边已批已建住宅用地,通过规划设置绿地隔离带,下步落实规划建设任务,避免臭气扰民。       2.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在新一轮控规修编中,为避免防止出现同类问题,在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估确定的周边卫生防护范围内,原则上不新增居住、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功能。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的处理情况       1.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后,目前已投资约1.5亿元,启动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除臭系统项目,并要求除臭项目技术按照优于全国最高标准执行,即厂区内任何一个集中处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标准按国家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值(GB14554-93)的一半执行,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项目2019年底建成后,将极大地消减臭气排放,优化周边人居环境;       2.我市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监督性臭气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3.美兰区政府组织人员走街入户,主动与附近居民沟通对接,做好维稳宣传及风险化解工作,将定期向周边群众公开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三)关于拟建设雷达站规划距离问题的处理情况       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接项目业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项目可研、环评阶段充分论证雷达站的辐射危害问题,对项目进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边群众意见后,第一时间将论证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平台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虑;二是在项目取得可研、环评、报建等相关批复文件之前,不得开工建设;三是海南海事局将在可研设计阶段确保雷达系统搬迁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所产生的辐射满足国家标准规定12V/m和40μW/cm2的公众照射防护限值要求;四是关于海岸电台系统设计,将优化技术方案,调减中高频发信机的配置数量,确保将海岸系统搬迁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所产生的辐射满足国家标准规定12V/m和40μW/cm2的公众照射防护限值要求,或由市规划局另行选址建设。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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