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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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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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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第三十一批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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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7X2HI201908130042       海口美兰区灵山镇琼山大道顺达路20号顺丰物流快递货流中心仓库旁边的怡仁庄农家乐无任何环保环评手续,该美食园距离灵桂引水渠不到一米,长期偷排餐厨污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前面的灵桂干水渠和旁边的农田造成周边水稻田土壤、灌溉水及农作物的污染,要求恢复基本农田。海口市美兰区    土壤

    水

       海口美兰怡仁庄农家乐位于灵东干渠旁(非信访举报件中提及的灵桂干水渠),承包海口市灵山镇本吟经济村集体所有的14.04亩低洼水塘地经营,周边为未耕种的荒地。 该农家乐有一个景观水塘,水塘内建1幢水上餐厅(木结构),内有小包厢8间(木结构),每个包厢的卫生间均建设化粪池。该农家乐于2014年3月投入使用,因台风受损,已从2017年10月停业整顿至今,目前不对外经营。      1.该农家乐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946010800000406)。2.该农家乐已将排往荒地的排水口堵住。3.关于餐厨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问题。该农家乐已停业,目前只有3名留守人员,农家乐内有一个厨房,有3个煤气灶、3个洗手盆,厨房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家乐内花草树木的浇灌。现场未发现餐厨污水和生活污水直排至灵东干渠和农田。属实        美兰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加强日常巡查,要求该农家乐在恢复营业之后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理经营废水及生活污水,不可将污水排入外环境。无18X2HI201908130053       海口琼山区新城路土产小区垃圾桶附近存在卫生死角,建议将垃圾桶放在大门外。海口市琼山区土壤      (一)经现场查看,琼山土产日杂公司小区垃圾桶周边干净、整洁、无异味,不存在卫生死角。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二)琼山土产日杂公司小区位于琼山区新城路,小区大门临街,小区垃圾桶专门用于服务小区居民。依据1995年6月7日实施的《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规定》第三章“城市道路设施占用管理”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施和占压地下管线。不准占用城市道路设施开设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设置广告标志和进行其他妨碍其使用功能的活动”的规定,如将垃圾桶放置在小区大门外,将影响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且妨碍其使用功能,因此信访件要求将垃圾桶放在小区大门外的建议不予采纳。      (三)该投诉件反映的内容与第十六批次,受理编号为X2HI201907290008的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反映内容:琼山土产日杂公司小区垃圾桶的垃圾未能及时清运,滋生蚊虫,散发臭味的问题)反映的内容相似,均涉及琼山土产日杂公司小区垃圾桶的问题。依据第十六批次,受理编号为X2HI201907290008的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整改要求,区政府已针对该小区垃圾桶问题作出如下措施:一是京环公司已于7月30日下午指定专人负责该小区的垃圾桶卫生,加强对小区垃圾桶点位的巡查,在日均清运该小区生活垃圾6-7次的基础上视情况增加垃圾清运频次,有效确保了小区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已在该小区增配2个240L垃圾桶,以满足小区的垃圾投放;二是卫健委已于7月30日下午安排广东惠利民消杀公司对该小区垃圾桶、旮旯、房前屋后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杀,有效杀灭蚊虫及防制苍蝇;三是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府城街道办和北胜社区已加大对小区及周边环境的卫生巡查整治工作和秩序管理;四是府城街道、北胜社区已于7月31日下午在该小区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五是经府城街道协调,已成立了“土产日杂公司小区环保卫生整治工作群”,群成员主要由府城街道、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北胜社区、京环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及小区居民代表组成,旨在更好地监督指导该小区垃圾桶保洁工作。属实       (一)由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督促京环公司加强对保洁人员的培训,要求保洁人员要严格按照垃圾清运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工作,在做好垃圾桶垃圾清运的同时,也要做好垃圾桶及垃圾桶周边地面的清洗工作,确保将垃圾处理对小区居民生活的影响降至最低;       (二)由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府城街道加大对小区及周边环境的巡查整治工作和秩序管理;       (三)由府城街道和北胜社区对该小区居民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小区居民有序参与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自觉性和公德心,共同营造优美、舒适的小区环境。无19D2HI201908130009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儒逢村委会宝荫村有家石材加工厂,产生粉尘,产生的污水直排,晚上12点之后作业产生噪音影响居民休息。    海口市

    琼山区

    大气

    噪音

    水

       核实情况如下:       (一)海口琼山锦磊石材厂,占地1223.88平方米,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手续;建有简易棚一间、简易房一间,经核查存在违章建筑行为。根据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图和海口市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上述项目用地的规划用途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现状地类为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二)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场区内有5台切割设备及一架龙门吊,主要生产石板切片,其中3台大切机位于龙门吊旁边,另外两台小切机位于半封闭简易棚内,均采用湿法切割工艺,切割废水经集水池沉淀收集后进行回用,集水池底部石粉经收集后外卖,生产废水循环回用,无直排迹象。厂区靠近居民点的区域采用简易的铁皮进行隔声降噪,污染防治设施较简陋。       (三)经凤翔街道办及村委会走访,向石材厂周边群众了解,2015年底此石材厂原负责人因病去世,已停产两年。直到2018年起间歇性生产,因管理原因,晚上不生产,为核实该信访件情况,凤翔街道办工作人员于2019年8月15日至16日晚上12点过后,到该石材点巡查核实,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未影响居民休息。属实      (一)各部门联合对该石材厂开展座谈会议,梳理石材厂是否能够合法完善环评、规划报建等相关手续。      (二)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加工点立案调查。      (三)针对其违建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8月14日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负责人自行拆除,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四)凤翔街道办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该厂加强巡查,若发现私自开工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无20D2HI201908130058       海口龙华区海榆中线199号金鹿工业园区有一家潮鸿泡沫厂(宏绵泡沫),污水直接排放,散发恶臭。    海口市

    龙华区

    大气

    水

        8月14日15时30分,龙华区生态环境局、城西镇政府、海口市高新区管委会、金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海口秀英潮泓泡沫包装厂现场在生产,生产工艺为:聚苯乙烯颗粒经高温预发泡,然后模压发泡成型制得泡沫塑料板,再进行切割形成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包括使用锅炉蒸汽加热进行发泡,蒸汽在管道流转过程产生的冷却水及模压发泡形成的泡沫板浇水冷却产生的废水,产生的废水通过二级沉淀池及配套建设的管道收集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产生的生产废水,呈无色无味状。        海口秀英潮泓泡沫包装厂现有员工10人,均不在厂内住宿,员工工作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处理。        海口秀英潮泓泡沫包装厂位于金鹿工业园一横路东北侧,厂房正门前方、及厂房两边均是工业园区道路,厂房后面是金鹿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部,工作人员对厂房周边进行勘察,未发现有排污水痕迹,现场也未闻到恶臭气味,走访金鹿工业园管理处及园内其他企业,表示未发现海口秀英潮泓泡沫包装厂排污水至场外及恶臭问题。  属实        加强对海口秀英潮泓泡沫包装厂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无21D2HI201908130049       1、海口市龙华区金牛岭公园里面的死湖周边杂草丛生,水里有垃圾滋生蚊虫,产生臭味。2、海口市龙华区金南路建设长度不达1公里,建设用时却长达8年,今年春节后已经修好一直没有通车,导致金南路前后路段成为停车场,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海口市

    龙华区

    噪音

    水

    大气

      一、核实情况      (一)金牛岭公园基本情况      金牛岭公园于1996年开园,公园位置原是金牛湖相邻的林地,公园建设除部分区域建成园林景观景点,大部分区域仍是原生态林地,金牛湖堤岸为自然驳岸,岸边自然生长原生乔灌木,湖面卫生由海口龙马环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进行每日保洁。金牛湖南北湖于1992年修建,占地面积约19.8万平方米,总库容103万立方米,经西崩潭进入龙昆沟,是龙昆沟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功能是保护地下水资源和泄洪,也是海口市地下水补给“天窗”之一。目前,金牛湖西南角正在进行金牛湖水体治理项目施工,该项目是海口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的11个水体项目之一,业主单位为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施工单位是深圳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工地已按要求围挡封闭施工。      (二)金南路基本情况      金南路(金垦路延长线)市政工程位于海垦路以东,金地路以西,道路南起滨涯路与南沙路交叉口,北至金垦路(现状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578米,道路宽3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910.06万元,工程建安费为1584.95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底完成道路两头可施工路段建设,后因中间路段K0+200-K0+375涉及征用部队用地未解决,导致该项目停工长达约5年之久。期间市、区政府多次协调未果。直至2018年11月经市政府再次协调,部队同意出让部队用地共同修建爱心便民通道,2018年12月份该项目得以复工。目前项目已完成水泥路面砼浇筑,人行道和相关配套附属工程尚未完成,同时应部队要求本次修建该段道路增加建设内容,新增部队围墙、大门和管线等附属工程正在施工中。      二、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情况问题      (一)金牛湖西南角水体治理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对管道改造产生的污水中转池暂时无法处理,待项目完工后,该污水处理中转池将被改造为湿地。      (二)金南路由于道路未正式通车,以及部分市民将车辆违章停放在道路上,夜间产生噪音。为此,市城建集团和施工单位多次现场进行劝导,但效果不佳。属实      一、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一)“金牛岭公园里面死湖周边杂草丛生,水里有垃圾滋生蚊虫,产生臭味问题”处理情况      一是要求海口龙马环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加强金牛湖水上环卫保洁力度,确保湖面干净。二是组织公园管理处加强金牛湖周边绿化的修剪和管理工作。三是涉及工地污水问题,已转交龙华区水务局,由区水务局督促金牛湖水体治理项目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管理,加快推进项目施工,尽快完成周边环境治理。      (二)“金南路前后路段成为停车场,噪音扰民问题”处理情况      一是市城建集团立即组织海南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加大人工、材料、机械的投入,确保一个月后完善相关附属工程并开通使用。二是市城建集团立即对金南路前后两头已建成段加强现场管理,必要时请交警部门给予支持,避免出现因车辆乱停放噪音扰民的情况。      二、问题解决情况      问题正在解决。      (一)金牛湖水体治理项目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完成施工。      (二)金南路计划一个月后完成相关附属工程并开通使用。无22X2HI201908130068        1.恒大美丽沙天颐湾小区居民每天受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散发的臭气影响,建议加快臭气治理工程项目建设。2.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天颐湾东北角地块(原规划为疗养用地)规划为雷达站搬迁地和公交车停放地,该地块距离天颐湾小区仅130米,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白沙门雷达站等现有设施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划定以(白沙门雷达站)海岸电台天线为中心、半径为250m卫生防护区域,在此区域内,建议不设置民房、学校等敏感建筑物”。反对在该地块建设雷达站和公交车场。建议进行绿植种植,建设隔离带,减轻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臭气的影响。    海口市

    美兰区

    水

    大气

    辐射

       (一)关于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        1.结构性环境影响问题难以彻底消除,我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建厂时,周边无任何民用建筑设施,气体排放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在污水处理厂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逐步开发建设了住宅区、学校、公园等项目,形成了先有污水处理厂后有住宅小区,污水处理厂与住宅小区比邻的局面,虽然污水处理厂能够达标排放,但由于风向、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区域容易产生结构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        2.群众顾虑长期存在。我市市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近年来多次到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增强污染防治效果,虽污水处理厂气体能够达标排放,但排放标准与人体感官之间存在不对称性,附近群众还是不满意,难以彻底消除群众的顾虑。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二)关于拟建设雷达站规划距离的问题        雷达站用地规划性质为科研用地,目前海甸岛控规修编正处于规划公示阶段,项目符合用地规划,初步测得白沙门雷达站选址红线与天颐湾小区外围围墙间距,最短处间距约130米,最长处间距约190米;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拟建公交车场规划的问题         规划拟建的公交场符合用地规划,目前尚未开工建设;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属实       (一)关于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的处理情况       1.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后,目前已投资约1.5亿元,启动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 二期除臭系统项目,并要求除臭项目技术按照优于全国最高标准执行,即厂区内任何一个集中处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标准按国家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值(GB14554-93)的一半执行,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项目2019年底建成后,将极大的消减臭气排放,优化周边人居环境;       2.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监督性臭气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3.美兰区政府组织人员走街入户,主动与附近居民沟通对接,做好维稳宣传及风险化解工作,将定期向周边群众公开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二)关于拟建设雷达站规划距离问题的处理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接项目业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项目可研、环评阶段充分论证雷达站的辐射危害问题,对项目进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边群众意见后,第一时间将论证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平台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虑;二是在项目取得可研、环评、报建等相关批复文件之前,不得开工建设;三是海南海事局将在可研设计阶段确保雷达系统搬迁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所产生的辐射满足国家标准规定12V/m和40μW/cm2的公众照射防护限值要求;四是关于海岸电台系统设计,将优化技术方案,调减中高频发信机的配置数量,确保将海岸系统搬迁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所产生的辐射满足国家标准规定12V/m和40μW/cm2的公众照射防护限值要求,或由市规划局另行选址建设。       (三)关于拟建公交车场规划问题的处理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协调规划编制单位,对用地布局进行统筹研究,下一步将通过对公交场站用地位置进行优化调整或增加隔离绿化等措施,消除公交场站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市公交集团将加强车辆管理,采用无污染无噪音的新能源车辆。目前已按程序对该片区控规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月22日至8月10日,公示结束后,将根据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对控规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无23X2HI201908130070        1.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海事局将恒大美丽沙天颐湾东北角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由疗养用地改变为雷达站和公交场用地,该地区距离天颐湾小区仅一墙之隔,小区居民将面临臭气、辐射、噪音等重重危害。2.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与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仅一路之隔的美丽沙片区0102地块规划为居民住宅用地,恒大美丽沙天颐湾小区距离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仅30米左右,小区居民每天受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散发的臭气影响,建议加快臭气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海口市

    美兰区

    水

    大气

    辐射

      (一)关于拟建设雷达站规划距离的问题      雷达站用地规划性质为科研用地,目前海甸岛控规修编正处于规划公示阶段,项目符合用地规划,初步测得白沙门雷达站选址红线与天颐湾小区外围围墙间距,最短处间距约130米,最长处间距约190米;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拟建公交车场规划的问题      规划拟建的公交场符合用地规划,目前尚未开工建设;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美丽沙片区0102地块规划为居民住宅用地的问题      美丽沙片区0102地块现状为居民住宅用地,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四)关于周边小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      目前附近天颐湾等小区距离污水处理厂小于200米卫生防护距离情况属实。      (五)关于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      1.结构性环境影响问题难以彻底消除,我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建厂时,周边无任何民用建筑设施,气体排放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在污水处理厂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逐步开发建设了住宅区、学校、公园等项目,形成了先有污水处理厂后有住宅小区,污水处理厂与住宅小区比邻的局面,虽然污水处理厂能够达标排放,但由于风向、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区域容易产生结构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      2.群众顾虑长期存在。市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近年来多次到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增强污染防治效果,虽污水处理厂气体能够达标排放,但排放标准与人体感官之间存在不对称性,附近群众还是不满意, 难以彻底消除群众的顾虑。      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属实。属实        (一)关于拟建设雷达站规划距离问题的处理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接项目业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项目可研、环评阶段充分论证雷达站的辐射危害问题,对项目进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边群众意见后,第一时间将论证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平台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虑;二是在项目取得可研、环评、报建等相关批复文件之前,不得开工建设;三是海南海事局将在可研设计阶段确保雷达系统搬迁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所产生的辐射满足国家标准规定12V/m和40μW/cm2的公众照射防护限值要求;四是关于海岸电台系统设计,将优化技术方案,调减中高频发信机的配置数量,确保将海岸系统搬迁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所产生的辐射满足国家标准规定12V/m和40μW/cm2的公众照射防护限值要求,或由市规划局另行选址建设。        (二)关于拟建公交车场规划问题的处理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协调规划编制单位,对用地布局进行统筹研究,下一步将通过对公交场站用地位置进行优化调整或增加隔离绿化等措施,消除公交场站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市公交集团将加强车辆管理,采用无污染无噪音的新能源车辆。目前已按程序对该片区控规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月22日至8月10日,公示结束后,将根据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对控规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关于周边小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问题的处理情况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该片区控规修编制中对周边未开发用地进行了优化,将北侧疗养用地调整公共服务设施,严禁安排居住用地,并设置防护带,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对周边已批已建住宅用地,通过规划设置绿地隔离带,下步落实规划建设任务,避免臭气扰民;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在新一轮控规修编中,为避免防止出现同类问题,在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估确定的周边卫生防护范围内,原则上不新增居住、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功能。       (四)关于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的处理情况       1.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后,目前已投资约1.5亿元,启动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 二期除臭系统项目,并要求除臭项目技术按照优于全国最高标准执行,即厂区内任何一个集中处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标准按国家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值(GB14554-93)的一半执行,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项目2019年底建成后,将极大的消减臭气排放,优化周边人居环境;       2.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监督性臭气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3.美兰区政府组织人员走街入户,主动与附近居民沟通对接,做好维稳宣传及风险化解工作,将定期向周边群众公开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无24D2HI201908130013         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豪苑路1号亚洲豪苑城市广场南海居1号楼紧挨着环岛高铁和南海大道,高铁从早4点多过弯道时就鸣笛,南海大道车流噪音大,叠加的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建议环岛高铁和南海大道加装噪音隔栏。    海口市

    龙华区

噪音       2019年8月14日-15日,我市积极沟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指派市交警支队,调查核实环岛高铁从早4点多过弯道鸣笛,与南海大道车流噪音叠加后,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问题,核查结果如下:       1.环岛高铁动车组鸣笛问题       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我市相关职能部门、金坡社区、环岛高铁建设单位海南铁路公司和设计单位中铁二院现场调查核实后,通过《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受理编号:D2HI201908130013)办理情况的函》(琼发改便函[2019]1284号)(以下简称《省发改委1284号函》)向我市反馈: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487条“机车、动车组、自轮转运特种设备作业中提示注意、相互联系等应使用通信设备方式。遇联系不通或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应采用鸣笛方式”的规定,环岛高铁动车组通过亚洲豪苑路段不会鸣笛示警。       经我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于2019年8月14日向海南铁路公司核实,环岛高铁每日最早发车时间约为6时40分;在此之前,为确保当日高铁运行安全,5时左右会先行启发综合检测车环岛一周,无特殊情况高铁动车及综合测试车均不会鸣笛。       结合我市交警支队8月15日凌晨3时至4时30分驻守亚洲豪苑城市广场南海居1号楼的警力反馈,上述时段南海居1号楼外南海大道路段车流量较小,仅有117辆机动车通过,期间,驻守在南海居1号楼旁的警力除楼房的空调外机存在明显声响外,未听到有高铁动车组鸣笛和通过的噪音,仅隐约听到有大型汽车行驶通过的声音。       综上,群众反映环岛高铁鸣笛情况不属实。       2.环岛高铁动车组运行噪音叠加南海大道车流噪音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根据《省发改委1284号函》反馈,海南铁路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完成《新建海南东环铁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环保验收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亚洲豪苑段距离铁路边界30m和81m两处声敏感点,经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新建海南东环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661号)中规定的铁路边界噪声限值标准,因此,环岛高铁该段桥梁设计未考虑设置声屏障等荷载。       根据我市交警支队反馈,南海大道系我市交通主干道,车流量较大,毗邻道路的居民楼或多或少会接收到车辆行驶噪音,这是城市发展的共性问题,我市交警支队已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车辆行驶噪音,南海大道两旁人行道也均种植了茂密的行道树绿化带,树木高度约7~8m,能够起到良好的隔音降噪作用。       综上,环岛高铁动车组运行、南海大道车辆行驶存在噪音情况属实。属实       1.根据海南铁路公司《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已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备案),环岛高铁已通过海南铁路公司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新建海南东环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661号)中规定的铁路边界噪声限值标准,现增加隔音设施将对高铁运营安全产生非常不利影响。       2.市交警支队已常态采取三项措施减少南海大道车辆行驶噪音对毗邻道路楼房的影响,一是将南海大道车辆行驶限速至60公里/小时的全国通行合理范围,并设置有限速提示标志牌和超速抓拍装置;二是在南海大道多处设置了车辆禁鸣笛提示标志牌及违法鸣笛抓拍装置(南海大道与豪苑路交叉口处即设有一个违法鸣笛抓拍装置);三是在日常巡逻中,均会及时将道路破损情况报市政部门维修,并常态查处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尽力减少了车辆行驶颠簸及运载超重货物引起的噪音。市交警支队将继续抓好工作落实。       3.2019年8月17日至18日,市交警支队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南海大道亚洲豪苑城市广场南海居1号楼受高铁运行及车辆行驶噪音影响的程度进行了检测。2019年8月20日,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HKHBJS/2019/751号),根据检测结果,南海大道豪苑路1号亚洲豪苑城市广场南海居1号楼处环岛高铁不通车时,噪音达标;环岛高铁通车时,噪音超标。市交警支队已拟函送海南铁路公司,建议由海南铁路公司负责进一步论证在环岛高铁安装加装噪音隔栏的可行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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