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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资规〔2019〕7450号
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琼行终283号行政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现通告注销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海榆大道,地号LS-05-364,图号10382041,证号为琼山籍用2002字第08-029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项下254.1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通告。
联系人:陈姿蓉 联系电话:65361223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