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引下,我国社会的法治氛围正在形成。在影响我国法治环境的众多要素中,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对法治发展,以至于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2月2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强调领导干部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首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
对于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予以强调。2018年3月10日,他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的基本组成部分。”这一论断再次重申了领导干部必须培养法治思维的要求。可以说,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修养,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既是一个关涉法治发展的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关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问题。
《红旗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