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海口最大发展本钱与核心竞争力。2018年4月以来,海口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夯实环境基础。
2018年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7.5%,连续六年全国排名第一;今年7月和1-7月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5%。努力打造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空气更新鲜的生态宜居海口,2017年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2018年获评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今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我市成为“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地方”的五个城市之一。
不断优化机制体制
坚决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使之成为海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海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体系,印发《海口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绩效考评共性目标,成为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类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运用。完成对秀英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启动我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在今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大生态环保队伍编制,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支撑。
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有效解决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
海口坚持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对中央环保督察海南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市的5个个性问题和21个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单位,狠抓责任落实,并将督察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重点内容,定期调度,层层传导压力。实行挂图作战,绘制环保督察整改一张图,建立海口市环保督察案件管理系统,做到动态更新、一目了然。在“海口环保”APP上增加“环保督察”板块,实时更新环保督察有关动态信息。组织交叉督查、“回头看”等,防止问题反弹。海口市生态环境局还针对舆论关注、群众反复投诉的问题,不回避、不搁置,紧盯重点难点,发挥主观能动性,攻坚克难解决问题。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提升老百姓幸福指数和获得感
海口连续5年上榜“全国美好生活城市”榜单。近年来,我市实施水环境整治,成为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并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河(湖、湾)长制,探索出“全流域综合治理,多部门联动,多专业统筹”的科学治水路径,经过铁腕治理,河长制湖长制系统测评位列全省第一,建成区21个水体全部消除黑臭。
打好蓝天保卫战,海口市空气质量连续六年全国排名第一。我市从2017年12月1日起禁止低于国V排放标准的省外机动车迁入,同时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9万辆。实施小客车保有量调控和配额指标管理,推广新能源汽车15576辆;对我市包装印刷、汽车维修、医药、有机化工等行业开展VOCs排污单位全面筛查,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推进跨区域间环境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签订《北部湾城市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责任包干、监管并罚,特别是今年除夕至元宵节期间,我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环境空气质量连续16天达到一级优,为近年来春节元宵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最好的一年,海口“春节蓝”得到媒体和市民游客的高度赞赏。
创新湿地治理,采取“湿地+水体治理”“湿地+土地整治”“湿地+红树林保护”“湿地入城+生态修复”等模式,把湿地修复全方位纳入城市发展建设中,将全市近3万公顷湿地纳入保护范围。美舍河湿地公园成功获批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五源河和美舍河获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新增了5个省级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修复的做法在全国林业系统予以推广。
严格环境执法
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海口强化司法保障作用,使之成为保护我市优良生态环境的“钢牙利齿”,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近年来先后出台《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湿地保护若干规定》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加快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立法。充分运用环保执法、司法联动手段来保护生态环境,环保部门会同公安、法院、检察院逐步建立行政诉讼工作良性互动机制,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案件方面成绩突出。2018年,海口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35件,处罚金额共计5814.77万元,分别占全省比重的60%和66%,案件数量与处罚金额在全省均排名第一,环保执法的威慑力进一步增强。
强化全民参与
公众环保意识不断加强
保护好生态环境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参与和支持。海口着力加强环保宣传,推动全社会从意识向意愿转变,以行动促进认识提升,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得到深入认识和实践。在全省率先建立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出台《海口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试行办法》;推出海口环保APP,完善海口环保微信公众号相关功能,并入驻海口“椰城市民云”,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管、行政审批、环保服务等各类信息,推动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等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海口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先行一步,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表率”的嘱托,对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要求和时间表,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着力打造海南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的引领区和示范区。
(作者系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