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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立潮头开拓创新 砥砺前行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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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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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两级法院:
勇立潮头开拓创新 砥砺前行深化改革

    新时代赋予法院新使命,新使命推动法院新作为。作为省会城市法院,近年来,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勇于创新、开拓进取,蹄疾步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改“精装修”不停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特约记者 郭泽高

    通讯员 毛雨佳 曾洁爽

    卞长杰 倪志扬 覃易琼

    蔡承霖 宋秋婷 王倩 潘春培

    环资审判改革

    为绿水青山筑牢法律屏障

    2019年7月23日,海南正式发布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制度创新案例,其中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入选。海南环境资源审判改革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17年1月1日起,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在海南设有环资庭的法院全面推行。此前,早在2011年,海口中院就成立环资庭。2012年,琼山区法院环资庭紧随其后。

    近年来,海口两级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环资审判改革方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为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海口中院专门出台制度,将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统一由环资庭审理,海口市辖区内的一审案件由琼山区法院管辖;海口中院提级集中管辖同属南渡江流域的澄迈县、定安县辖区内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同时在澄迈县、定安县法院设立了环资案件巡回审判点,建立起了“全覆盖”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设立环资庭,推行“三合一”审判和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有力地提升了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保证了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果。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海口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21件,审结685件,依法严惩环境资源犯罪,确保海口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2019年8月13日,海口两级法院首次发布环资审判白皮书,对近年来环资审判领域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在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中实行大合议庭陪审机制,建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生态修复机制……海口两级法院的司法探索和实践让天更蓝了……

    行政案件异地管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海口两级法院勇当司法改革创新“试验田”,大胆创新,在全省法院迈出行政审判改革“第一步”。2018年7月1日起,海口四个区基层法院试行一审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制度:原由秀英区法院管辖的案件,由琼山区法院管辖;原由琼山区法院管辖的案件,由美兰区法院管辖;原由美兰区法院管辖的案件,由龙华区法院管辖;原由龙华区法院管辖的案件,由秀英区法院管辖。

    2018年7月2日,改革试点实施首日,秀英区法院即收到了原由龙华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对该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确认符合立案条件后,当场予以立案受理。截至2019年8月,全市4家试点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579件,其中,异地管辖案件1413件,占比89.49%。这充分体现了改革试点工作效果良好,既达到了排除地方不当行政干预的目标,又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让群众从制度设计方面感受到公平正义,得到了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好评,让国内外投资者看到海南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院庭长办案和管理“两手抓”

    “现在开庭。”2019年9月17日,海口中院对一起假释案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海口中院代院长李庆担任审判长。

    这仅仅是海口市区两级法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的一个缩影。海口中院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自2016年7月以来,海口两级法院在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过程中,明确规定了院庭长办理案件的类型和数量,对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提出刚性要求,确保了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质量,同时主动适应司改后审判权运行的新需要,出台了《关于规范院庭(局)长行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规定》等制度,充分发挥院庭长的审判管理监督职能作用,通过监督管理保质量、要效率、促公正。

    在审判监督管理过程中,海口中院坚持多措并举,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2019年1-8月,海口中院共组织开展7项专项评查,院庭长评查案件1156件,日常审阅裁判文书878份,庭审巡查50余次,有力地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和庭审活动规范化水平。

    院庭长办案已成为常态化。2019年1-8月,全市法院院庭长受理案件40795件,占收案总数53.99%,结案29719件,结案率72.85%。其中,海口中院院庭长受理案件4341件,占全院受理案件总数的42.13%;秀英区法院院庭长受理案件6260件,占比59.25%;龙华区法院院庭长受理案件12017件,占比48.67%;琼山区法院院庭长受理案件8054件,占比74.08%;美兰区法院院庭长受理案件10123件,占比52.92%。

    值得一提的是,海口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制经验被省高院在全省法院推介。2018年,海口中院被评选为“全国审判管理先进法院”,是海南唯一入选的中基层法院。《院庭长办案监督两不误 示范引领提质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三)》,是海南省法院系统唯一入选案例。

    案件繁简分流提升审判质效

    随着近年来法院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许多法院都普遍实行了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即简案快审,繁案精办。速裁审判庭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

    毫无疑问,速裁庭“简”“快”,为群众带来更多的“便”。这样的情况走进龙华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一目了然。该院速裁立案窗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刑事简易程序、行政简易程序等程序的案件进行分流,资深法官严把立案关口,努力实现小额案件“三个30%”的审理,即30%案件诉前调、30%案件立案调、30%案件诉讼审,简化庭审流程和裁判文书,尽可能当日审理、当日结案、当日送达法律文书,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

    事实胜于雄辩,速裁庭快审快结的效果相当明显。2018年,龙华区法院小额庭(现更名为速裁庭)共受理案件3110件,结案3081件,结案率99.07%,法官人均结案1034件。该庭负责人表示,根据案件情况,遵循“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原则,选择适当的审理程序,努力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可以更好更快办理更多案件。龙华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改革示范法院”。

    对于刑事案件速裁方面,海口法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市中院的指导下,辖区各法院开展了刑事案件庭审程序简化改革,自2017年至2019年8月底,全市法院共对2863件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取得了明显成效。

    龙华区法院的成功探索和实践,为海口其他三个区法院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目前,在市中院的统筹指导下,全市法院的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得到全面展开,试点推行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等特定类型案件“要素式”审判模式,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两个“一站式”建设

    扎实推进

    自司改以来,海口市区两级法院案多人少矛盾逐步凸显。如何破解这一困局,成了摆在海口两级法院面前亟须解决的问题。2019年6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提出,推动加快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式,随后又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为海口两级法院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指明了新的方向。

    近几个月来,海口法院在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庆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对标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要求,全面统筹市区两级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谋划整体思路和发展要求,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到人,全力推进这项工作。

    方向和任务明确后,各项工作马不停蹄地开展。8月,李庆代院长专门带队,率海口4个区法院院长等人赴福建、浙江两省5家法院“取经”,考察学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做法。9月5日,海口中院与海口市司法局、海南省律师协会联合举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文件会签仪式。当天人民调解室和律师调解工作室在海口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揭牌,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将入驻法院,负责“诉调对接”案件的受理,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海口中院近期先后出台了《网上立案工作规范(试行)》《跨域立案工作规范(试行)》《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工作规范(试行)》等30多项规章制度,从诉调对接、跨域立案、网上立案、集中送达等方面为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现代化建设工作提供了操作规程和制度规范。

    在市中院的带动和指导下,各区法院的两个“一站式”建设也在加紧推进中。9月9日,龙华区法院与龙华区司法局举行诉调对接工作文件会签仪式,并为人民调解室揭牌,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衔接;琼山区法院立案受理海口两级法院第一例跨域立案案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9月19日,龙华区法院利用线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首次成功远程调解一宗合同纠纷案件;9月23日,美兰区法院协助当事人成功办理一宗案件管辖地为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的跨省立案,省去了当事人长途奔波之苦……

    李庆表示,推动构建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是海口两级法院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创新的着力点。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团组织的协调对接,着力构建党委领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的调解工作大格局,形成市、区、镇、村四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多元解纷“海口模式”,为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和打造“平安海口”“和谐海口”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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