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赵晓龙)25日至27日,以“新时代环境资源法新发展——自然保护地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201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海口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中国法学会,海南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局等部门的领导嘉宾,以及国内10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的近300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在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代表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致辞。她指出,选择在海南召开此次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法治建设的学术会议,可以说是在一个正确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了一次正确的会议。她期待通过研讨交流思想、交流观点,能够有所促进、有所收获,取得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此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海南大学共同主办,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南方基地)承办。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自然保护地基础理论研究”“自然保护地基本制度研究”“自然保护地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自然保护地相关司法问题研究”等4个分议题进行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