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关注 上一版3  4下一版  
 

01版
要闻

02版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源头治理,共保“头顶上的安全”
 

返回海口

返回新数字报

2019年1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空抛物司法“零容忍”
源头治理,共保“头顶上的安全”
▶市民在这幢楼下面经过时曾遭遇高空抛物。 本报记者 王程龙 康登淋 摄
由海南智慧城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可变焦、可转动巡视、覆盖范围更广的鹰眼摄像机,可以有效监控到整栋楼的情况。 本报记者 苏弼坤 摄
圣地亚哥小区物业人员在单元楼门口张贴“请勿高空抛物”的警示标语。 本报记者 苏弼坤 摄
蓝岛康城小区推广隐形防盗网,在保护安全的同时也减少了高空抛物。 本报记者 苏弼坤 摄

    “高空抛物”一直被看做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让人既惊又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严处罚。最高法的《意见》深入人心,如何才能治理好“高空抛物、坠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又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引起海口市民热议。

    □本报记者 臧会彬

    居 民

    高空抛物坠物难以容忍

    高空抛物,威胁着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已成为老大难问题。11月19日,记者走访海口多个小区了解到,居民对“高空抛物、坠物”的关注度都比较高。

    在海口龙昆花园小区,居民杨晓翠告诉记者,每天下午都会带两岁半的儿子在楼下散步,虽然没有被砸过,但是看到新闻报道,有时候也是挺担心的。对于最高法的“故意高空抛物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杨晓翠表示完全支持,“有法律依据在就有了威慑力,就不敢随便乱丢东西了。”

    记者走访时了解到,被砸过的居民对高空抛物更难容忍,对最高法的新规也更加欢迎。“我曾经被一把扫把砸过,幸好楼层不高,事后那户户主也立刻出来道歉了。”家住海口蓝岛康城小区的居民张惟东告诉记者,邻居不是故意的,在窗边打扫时不小心将扫把掉了下来。

    “无意行为”带来的过失在不造成重大伤害的情况下虽然能被人原谅,但是依然让居民“愤怒”。“我家住在三楼,楼上不知道是几楼封阳台时候流下来的泡沫胶正好滴在我家阳台外,每次一抬头就能看到,心里都很堵,像一块狗皮膏药在那里特别丑陋。”家住海口鲁能海蓝椰风小区居民张女士说,很多行为涉及文明,需要自觉。

    张惟东也表示,如果大家平时多留意一下身边的安全隐患,这些意外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最高法出台《意见》,将预防和减少高空抛物、坠物事件,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物 业

    监督平台和文明引导并用

    面对高空抛物、坠物事件频发引起的社会广泛关注,在血和泪的教训之下,如何避免悲剧的发生呢?记者走访了解到,海口不少小区在不断地探索着有效的治理方法。

    “《意见》的出台是好事,高空抛物是一件很头疼的事,尤其是在老旧小区比较难监控。”海南新城海物业公司副总经理吴德辉告诉记者,物业很难把控业主的个人行为,但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提供法律保障。他表示,将在海甸岛片区公司管辖的三无小区装备防高空抛物摄像机或者鹰眼摄像机,通过监督平台对居民行为进行约束。“像防高空抛物摄像机这样的设备,一般不会侵犯到居民的隐私,它的清晰度能看到抛物的轨迹,但是很难看清屋内的情况,居民不用担心。”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海口大多数住宅小区目前还未安装防高空抛物摄像机或者鹰眼摄像机等设备。在海口景瑞大厦,海南智慧城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吴坤良告诉记者,鹰眼摄像机摄像头可以变焦、转动巡视,广角最大将近180度,接近人眼范围的两倍,目前在写字楼试行,下一步准备在蓝岛康城等小区推广,为小区提供技术保障。

    住宅小区的治理,除了法律和技术,还需要做些什么防止高空抛物的发生呢?在海口圣地亚哥小区,小区业委会乔先生告诉记者,早在几个月前,小区就已经挂起“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标语,从思想上让“不能高空抛物”观念深入人心。在海口国兴大道国兴城C区,以一个鸡蛋从不同楼层下落给人带来怎样的伤害为事例的禁止高空抛物的漫画生动有趣。“高空抛物危害太大,要从文明引导上下功夫。”在走访中,不少物业公司表示,拒绝高空抛物,应加大文明宣传。

    专 家

    提高居民素质

    从源头上根治

    高空抛物已成“全民公敌”,如何应对愈演愈烈的“高楼危境”,保护人民“头顶上的安全”呢?

    “如果能安装监控最好,解决这个问题除了法律依据,同样需要技术手段的配合,但是安装高清监控成本较大,要加大宣传和教育,让市民意识到这不是一件小事。”海南省业主委员会协会常务副会长曹献平认为,除了相关部门加强管理之外,最主要的是要提高居民自身素质,让居民意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才能从源头上根治。曹献平表示,禁止高空抛物,也要在提升建筑本身的防抛物、坠物方面多动脑筋,同时,物业要做好宣传,加强小区治理。

    要根治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最佳的方式还是预防和惩治相结合。这不仅是社会问题,也是法律问题。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凤娟坦言,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是一名受害者或者是被起诉的施害者,此前,对于高空抛物的处罚多停留在道德谴责、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上,肇事者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往往无法形成足够的威慑力,这或许也是此类行为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王凤娟认为,最高法的《意见》在法理层面最大限度地通过明确责任界定,对高空抛物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亮明了“零容忍”的司法态度,应该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手段来强化对高坠高抛问题的治理。

    王凤娟告诉记者,在刑事方面,《意见》明确了故意高空抛物行为的犯罪性质,强调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准确定性和坚决打击,为心存侥幸无视社会公共利益,无视他人生命的人,敲响警钟;在民事方面,努力为被害人减轻诉累,鼓励尽最大可能地找出“罪魁祸首”令其担责,以示公平。

    王凤娟表示,《意见》通篇都在强调一个理念,那就是不要以为“法不责众”,更不要以为“恶小”就能“随意为之”。司法裁判是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一环,但却不是唯一的一环,每个公民都是利益相关者。各机关之间不能“各人自扫门前雪”,只有联合起来,共同参与,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才是为我们“头顶上的安全”戴上最给力的“安全帽”。

放大 缩小 默认       
 
@CopyRight2002-2004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hkwb
琼ICP备05001198号
   01版:要闻
   02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03版:要闻
   04版:关注
   05版:民生
   06版:经济
   07版:卫生健康
   08版:国内
   09版:国内
   10版:国内
   11版:国际
   12版:文体
   13版:副刊
   14版:粤桂琼十三市报业联盟专版·北海
   15版:教育周刊
   16版:海南金融
源头治理,共保“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