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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资规美兰〔2019〕406号
植国庆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田边路67号,宗地四至为:北至卢和南用地;东至巷道,南至林海兰用地;西至巷道。土地总面积为88平方米,为国有土地,拟将该宗地使用权权属确认给植国庆。
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自刊登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
特此通告。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65360879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