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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赵莎)近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唐勇、于振强、刘刚批准逮捕,以涉嫌诈骗罪对张华敏批准逮捕。
经查,2015年起,傅军(已批捕)向多人发放高利贷,并通过收取“砍头息”,制作虚假的转账流水,恶意垒高被害人的债务。张华敏作为傅军的财务管理人员,帮助傅军实施上述行为。唐勇、于振强、刘刚在帮助傅军向被害人催收钱款的过程中,使用非法拘禁等手段进行催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