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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王颖)2019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海南法院系统推荐的海南一中院、琼山区法院、龙华区法院、儋州法院4个先进单位,余江、胡猛、罗华伦、王传喜4名先进个人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
据介绍,2016年3月以来,全省法院立足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2018年顺利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的第三方评估团队的验收,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为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同时涌现出一批敢于拼搏、乐于奉献的先进典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表彰活动的要求,经过层层推荐、严格评审,海南高院确定将海南一中院、琼山区法院、龙华区法院等4个先进单位,余江、胡猛等4名个人作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