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成为各地的工作重点。记者梳理各地政策规定发现,不少地方从“限放限售”变为“禁放禁售”,严控烟花爆竹已成趋势。此外,各地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如购买实名制、推广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将违规燃放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等,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1月5日《经济日报》)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的人认为年味除了买新衣服、挂大红灯笼、贴对联、买吃的喝的之外,还不能少了烟花爆竹。于是,春节前后,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喜欢燃放烟花爆竹来庆祝新春,以给节日增添喜庆的气氛,这是人之常情。然而有的人却只图自己开心,不顾别人感受,往往把高兴的事变成了坏事。
春节期间适当放放烟花爆竹,确实能给节日增添一些喜庆的气氛。但倘若把燃放烟花爆竹当作一种不可或缺的“年味”,那就是一种“短视”行为了。首先,燃放烟花爆竹不安全。近年来,每年各地都有不少人因燃放烟花爆竹不慎而被炸伤、炸残,甚至被炸死。同时,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其次,燃放烟花爆竹不环保。一来乌烟瘴气,空气污浊,二来环境质量严重受损。其三,烟花爆竹的制作会浪费大量的纸张、火药。可见,燃放烟花、鞭炮并没有带来浓浓的“年味”,反而对安全、环保、浪费等方面造成莫大的影响。
笔者以为,眼下一些地方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如购买实名制、推广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将违规燃放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等,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这无疑是有效治理烟花爆竹无序燃放的一个好举措。
“年味”并非一定要烟花爆竹。笔者衷心希望每一位市民不妨从不燃放烟花爆竹做起,把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更需要的地方,从而过一个文明、和谐、安全、健康,且富有浓浓“年味”的春节。
□叶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