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美兰[2020]30号
林陈锋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等材料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水巷口22号,宗地四至为:北至姚光明用地,南至姚诗顺用地,东至巷道,西至巷道。为国有土地,土地总面积为10.82平方米(其中骑楼通道用地面积为5.75平方米,只能用作通行使用,不得他用),拟将该宗地使用权权属确认给林陈锋。
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自刊登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
特此通告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65360879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