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美兰〔2020〕14号
占赵平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等材料向我局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渡头村35号,宗地四至为:北至巷道,南至邹淑珍用地,东至巷道,西至巷道。土地总面积为100.54平方米,为集体土地,拟将该宗地使用权权属确认给占赵平。
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自刊登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
特此通告。
联系人:夏女士,电话:65361223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