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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6日讯(记者李银)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2月12日该厅牵头印发《关于拨付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返琼务工人员隔离期间生活补助的通知》,贯彻落实省政府《海南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七条措施》中要求的“对工人隔离期间给予生活补助”。
《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县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当地财力、隔离成本、用工需求等情况,合理确定补助标准、补助范围,区分不同工种给予企业一定补助,经同级政府同意后施行。按属地化原则,各市县政府负责所属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含省属企业)的生活补助发放。补助资金由各市县统筹解决,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将根据各市县工作情况给予奖励补助。
为确保工作顺利施行,12日当天省财政厅预拨各市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4847万元,用于发放该项补助支出。